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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假慈善真虐待:將殘障者當苦力還敢申請救助

在湖南保靖臘洞村,今年64歲的向某某常宣稱自己是“慈善人士”。他說,自己收留了在外流浪的殘障人員,並以此向鄉政府及民政部門申請救助。

但實際上,這些被向某某“收留”的殘障人員,均遭到強迫勞動。2018年7月,其中一名殘障人員逃離並報警後,這起強迫勞動案最終揭開。2019年1月,保靖警方從向某某家中解救了10名受害者。

3月8日,此案辦案民警告訴新京報記者,這些被解救的受害者,有的是聾啞人,有的智力存在缺陷。他們在向某某家少則十幾天,多則數年。不僅領不上工錢,還常遭受虐待。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近日,保靖縣法院對該起強迫勞動案宣判,向某某等三名被告人分別獲刑6年、3年、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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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捶礦的受害者們。來源:保靖公安

涉及十餘名殘障人員的“非法勞工”案

此案的線索,來源於智力有缺陷的男子——老龍,他的家在湖南省花垣縣長樂鄉,此前以收廢品為生。

2010年,37歲的老龍失蹤了。後來,他向警方描述,在花垣縣雙龍潭大橋處,他遇到了“向老板”(向某某),對方讓他來自己家中打長工,並答應每月給他300元工資。

辦案民警說,根據老龍的描述,他在“向老板”家中打工期間,會被拉出去放牛、種烤煙、種地、修圍牆院壩,還要去礦場上捶礦,如果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他就會遭到毆打。到了夜裏,“向老板”會把他和其他工友們反鎖在黑屋子裏。

老龍和民警說,每隔一段時間,“向老板”就會從外麵帶“新麵孔”回來,而且會用同樣的方式逼迫新人勞作。最多的時候,家中有十餘名殘障人士。其間,有的工友無法忍受欺淩,偷偷逃走。但運氣不好的,被“向老板”抓回來,免不了一頓毒打。

2018年7月,趁著“向老板”一家人不注意,老龍從後院翻牆溜了出來。他沿著山路逃跑,邊跑邊問路,走了兩天兩夜,終於跑到了老家花垣縣城。同村村民在縣城裏認出了老龍,把他送回家中。家人得知此事後,報警了。

保靖警方介紹,2018年底,在完全掌握了向某某等人所有的犯罪證據之後,警方開始收網。抓捕當天,向某某帶著10名殘障人員前往礦場進行捶礦,警方上前把向某某抓獲。同時,另一路抓捕民警在向某某家中,將其妻子陽某某等人抓獲歸案。

當天,10名殘障人員被保靖警方解救,並被暫時安置在保靖縣救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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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們所住的房間。來源:保靖公安

白天幹重活,晚上被囚禁

今年64歲的向某某,是保靖縣臘洞村村民。初中畢業後,便一直在家務農。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向某某常年將一些智力殘疾或身體殘疾的人員,騙至自己家中打長工。1995年,向某某因犯詐騙罪,被保靖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從2005年開始,在和第二任妻子陽某某結婚生子後,向某某又開始在外尋找“長年”(打長工的人),為自家幹農活。其間,有十餘人被向某某騙到家中為其打工。打工期間,這些人沒有工資報酬,也沒有人身自由。

2013年到2015年7月,先後有4人被當地公安解救,但向某某仍沒有收斂。從2015年下半年開始,向某某在吉首市、花垣縣,以幫助找工作、
請吃飯、介紹對象等為由,先後哄騙十多名智力殘疾或身體殘疾的人到家中打長工。

法院審理查明,向某某、陽某某利用這些殘疾人自我保護意識、自我防範意識差的特點,白天,讓人看管他們勞動,晚上則將他們囚禁在家中。這些“長年”每天早上五、六點鍾起床勞動,到天黑才能回家。

2017年和2018年10月、11月期間,向某某帶這些殘障人員,來到重慶市秀山縣大埡又礦區,以每噸18元的價格,為礦老板捶礦。這些殘障人員勞動時,如果動作太慢或者不按要求做,就會遭到向某某、
陽某某的打罵。輕則漫罵,重則扇耳光、用腳踢或者用木條抽打。

殘障人員每天隻能吃兩頓飯,主食吃紅薯和土豆,菜則是水煮白菜、南瓜、青瓜、蘿ト等。他們長年沒有衣服換,一般要等衣服穿爛了,向某某和陽某某才會把別人送的舊衣服,給他們換上。

為了防止有人逃跑,晚上,這些殘障人員大多擠在向某某家的烤房裏睡。這間烤房高2.7米,隔成上下兩層。下層是廁所,高1.8
米;上層高0.9米,麵積大約7平方米,這些受害者,被統一安排在上層居住。睡覺時,墊的、蓋的,是幾床爛棉絮。室內空氣不流通,氣味刺鼻。烤房門外,有時會有人把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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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方解救的受害者。來源:保靖公安

偽裝“慈善事業”
申請困難救助

在保靖縣臘洞村,向某某曾一度自稱為“慈善人士”。

他對當地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宣稱,自己是在收留流浪的殘疾人,做“慈善事業”,並以此向民政部門申請救助,得到了棉被、衣服、大米等。

但據警方介紹,多年裏,至少十餘名有身體或精神缺陷的男子,被向某某騙至家中。他們中的一些人,白天出來修牆壩、種烤煙、捶礦山,幹重體力活,晚上被“關”在牛棚裏或擠在狹小的房間內。他們從未收到過工錢,一旦沒有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便會遭到毆打。

公安機關為10名被解救的被害人做檢查時,發現他們肩、頸、腿等不同位置,均有陳舊性挫傷及疤痕。這10人中,有9人存在精神分裂症及不同程度的精神發育遲滯。

自收養“長年”後,向某某種植農作物的麵積,尤其是種植煙葉麵積,由原來的幾畝,擴大到幾十畝。水稻種植麵積也達到幾十畝,並且還發展養殖業,多的時候養黃牛二十多頭,家庭收入明顯增加。

據案後偵查,向某某家養殖黃牛收入達十多萬元;2011年到2017年種植煙葉收入合計達到47餘萬元;在大埡又替礦老板捶礦,合計收入達2萬餘元。案後經公安機關向銀行查詢,凍結了向某某家相關存款22萬餘元。

因涉嫌強迫勞動罪,向某某和妻子陽某某,以及家中工人吳某某被提起公訴,近日,其判決文書在網上公開。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向某某、陽某某、吳某某以暴力、威脅和限製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人數超過十人,有殘障智障人員,應當以強迫勞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三人的行為特征、組織特征、危害性特征均符合惡勢力團夥犯罪。本案係共同犯罪,向某權在犯罪過程中起主要作用,係主犯。

另據法院審理查明,為了在村裏樹立強勢地位,每當有上級部門幹部下村時,向某某便主動上前搭訕、套近乎,營造一種自己關係很廣的氛圍。一旦與村民發生糾紛時,向某某經常以大兒子在“混社會”或以叫“長年”打人不犯法相威脅。2014年至2017年,向某某以各種理由向同鄉王某俊、王某和、王某友索賠共計3500元,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綜合全案,法院判決向某某犯強迫勞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被告人陽某某犯強迫勞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被告人吳某某犯強迫勞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向某某、陽某某非法所得59萬餘元非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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