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偷吃女婿“被女兒目睹” 人間蒸發超2年

c4def

台灣桃園市日前針對一起不倫案件做出判決,一名與丈夫結婚超過30年的婦人,因與女婿發生婚外情被抓包,竟直接離家、人間蒸發超過2年。 桃園地院家事法庭認為,婦人的行為已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判准其丈夫的離婚訴求。

偷吃女婿被抓包桃園媽羞愧離家

根據判決書內容,該名婦人於1994年6月婚後,與丈夫一同居住在桃園市至今,育有2名成年子女,卻在2023年出軌親女婿,溫存畫面甚至被女兒親眼目睹。

該名婦人的丈夫崩潰表示,抓包兩人的婚外情后,該名婦人就人間蒸發,過去兩年來更是毫無音訊,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惡意遺棄」及同條第2項「重大事由」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由於該名婦人經合法通知後仍拒絕出庭,且未提出任何書狀陳述意見,桃園地院家事法庭因此審酌原告(婦人丈夫)、證人(原告友人)等人證詞,認定該名婦人離家超過2年,確實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執行訴訟中,最終由被告支付離婚。 全案仍可上訴。

華客|新聞與歷史:偷吃女婿“被女兒目睹” 人間蒸發超2年


探索更多來自 華客 的內容

訂閱即可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