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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普斯坦怎麼死的?紐約時報發布深度調查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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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犯罪富豪艾普斯坦(Jeffrey Epstein)2019年8月在紐約聯邦拘留所死亡,死因至今眾說紛紜,

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16日發表長篇報道,其根據國會通過的「艾普斯坦檔案透明法」所釋出的逾300萬頁文件進行調查,並訪問逾40名獄友、獄警、律師及官員後,結論指向自殺,而非外界盛傳的殺人滅口。

逮捕與入獄

2019年7月6日,艾普斯坦從巴黎搭私人飛機返美,甫落地即遭聯邦調查局(FBI)逮捕,他被送往曼哈頓下城的大都會矯正中心(MCC),一名獄方員工形容他當時「沮喪、困惑、神情茫然」。

7月18日,法院裁定拒絕艾普斯坦交保。消息傳來,艾普斯坦隨即詢問同房獄友塔塔吉奧尼(Nicholas Tartaglione):“你是怎麼做繩套的?”

艾普斯坦唯一對外聯絡窗口是他的律師團隊,名義上是討論辯護策略,但其實主要是讓他有藉口盡量避免回牢房。律師們一坐就是數小時,聽他抱怨昔日好友與他切割,也聽他推敲能否利用比爾·蓋茨(Bill Gates)等往來對象的把柄與檢察官談條件,他特別執著於時任總統特朗普,但從他在便籤上反复塗寫的內容,他並沒有關於特朗普的新料可爆。有一次,律師們聽到他喃喃自語:“我撐不下去了。”

首度曝光的便條

塔塔吉奧尼說,在接下來的日子裡,他兩次撞見艾普斯坦在為自殺做準備,他向警衛報告,但警衛似乎並未認真對待。

7月22日,艾普斯坦在一張紙上用大字寫道:“我控訴”(J’ACCUSE),明顯是引用作家左拉(Émile Zola)譴責法國政府起訴猶太軍官德雷福斯(Alfred Dreyfus)的名句,在頁面下方是零碎的咆哮:“我/也是(Me/Too)-猶太人-富豪-政治,猶太人”他相信了“相信者”

艾普斯坦怎麼死的?紐約時報發布深度調查報道

已故性犯罪富豪艾普斯坦艾普斯坦。 (路透社資料照)

翌日凌晨,艾普斯坦以自製繩套上吊,被塔塔吉奧尼發現後用藏在牢房裡的剃刀割斷繩子,並施行胸部按壓救下。

事後,塔塔吉歐尼在艾普斯坦正在閱讀的一本小說中,發現了他親筆寫下的便條。便條中顯示艾普斯坦對重提舊案深感憤慨,並寫道:“能夠自己選擇道別的時機,是一種特權。不然你們想看我怎樣——嚎啕大哭嗎!!這一點都不有趣——不值得!!”

這張便條當時未交給獄方,被塔塔吉奧尼律師秘密封存用於保護當事人,直至今年5月經紐約時報向法院申請後才公開。上面的筆跡及慣用語句,均與艾普斯坦其他親筆文件吻合。

紐約時報同時取得艾普斯坦在獄中寫下的多頁筆記,顯示他精神狀態持續惡化,曾寫道“未來對我與他人而言只有痛苦……對大家都好”,暗示輕生念頭。

金權光環猶在獄警也怕他

耐人尋味的是,儘管身陷囹圄,艾普斯坦的金權光環仍令獄警如履薄冰。獄警們深怕他的律師團隊找麻煩,對他百般遷就,甚至允許他保留官方明令禁止的額外文具和寢具。

一名獄警亞當斯(Robert Adams)回憶,某次送飯時,艾普斯坦問他叫什麼名字,他嚇到以致報了別人的名字,以為大事不妙。沒想到艾普斯坦說的是:“謝謝你以尊嚴和人道對待我。”

亞當斯說,艾普斯坦看起來“意志消沉”,像“一頭從叢林被關進籠子的獅子”。

最後一夜

8月9日,艾普斯坦的室友雷耶斯(Efrain Reyes)被轉往他處。臨走前,雷耶斯特別叮嚀獄方:「幫他找個好室友,他不適合獨處。」然而當晚沒有人補上。

當天下午,與艾普斯坦受害者相關的一批重要文件在民事訴訟中解封公開,令他的處境雪上加霜。當晚,他獲準打了一通未受監控的電話。他對主管謊稱要聯絡已去世15年的母親,實際上打給了當時的女友舒利雅克(Karyna Shuliak),留下訣別之言:“要堅強,我愛你。”

隔壁牢房的獄友布朗(Chad Brown)當晚無法入睡,聽到牆壁另一側傳來持續約10分鐘的撕裂床單聲,他試圖大喊分散艾普斯坦的注意力,詢問他有沒有郵票。撕裂聲停止後,布朗入睡。

當晚值班的兩名獄警,一人已連續工作16小時、另一人22小時,雙雙在服務台熟睡。監視器系統因硬體故障,近半數攝影機雖能即時顯示畫面,卻未錄影存檔。

8月10日清晨,獄警湯米斯(Michael Thomas)送早餐時發現艾普斯坦以布條懸掛於上鋪床架,距地面僅數厘米,隨即將他扯下,一邊施行心肺復甦術,一邊高喊:「快呼吸,艾普斯坦,快呼吸啊!」然而無效,艾普斯坦在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湯瑪斯對同僚說的第一句話是:“我們麻煩大了。”

謀殺論為何難以成立

謀殺論在社會上廣為流傳,但紐約時報調查認為此說缺乏證據。若要在MCC內殺人,兇手需同時取得通往艾普斯坦牢房的三把鑰匙,掌握哪台攝影機故障、哪台仍在運作,並需多名獄方人員配合。前聯邦監獄局局長赫維茲(Hugh Hurwitz)表示:“要殺死他,需要龐大的共謀,我無法想像這麼多人涉入,到現在卻沒有任何人說出來。”

法醫爭議與關鍵證據遺失

艾普斯坦其弟馬克(Mark Epstein)聘請的法醫巴登(Michael Baden)表示,頸部三處骨折更符合他殺特徵。但紐約時報諫詢的多名病理學家指出,這類骨折在自繕案中同樣可能出現。

更大的問題在於現場遭到嚴重污染,FBI甚至誤取了錯誤的繩套作為證物。調查人員事後在現場照片的角落發現另一條被遺棄的橙色布料,其摺痕與承重痕跡與艾普斯坦頸部傷勢高度吻合,但這件關鍵證物在有人意識到其重要性之前,已被當作垃圾丟棄。

紐約時報調查的結論是:艾普斯坦之死,是長期機構失能、人為疏忽與偶然因素交會的結果,讓他得以實現早已有之的自殺意圖。謀殺所需的龐大共謀,迄今毫無證據支持。然而由於現場證據殘缺、關鍵人員拒絕配合,部分疑問恐怕永遠無從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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