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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將表決 港代表透露更狠 重罰追溯或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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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引述消息指出,港版國安法最高罰則為終身監禁。(美聯社)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起一連三日開會,各界估計“港區國安法”會在今次會議通過。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和10名列席常委會的港區人大代表昨日啟程到北京,譚耀宗出發前表示,他會將收到的意見向常委會如實反映,包括一定要有追溯期、罰則不可以太輕。有傳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他沒有回複查詢。有份列席發表意見的人代葉國謙認為,刑罰不會低,應有阻嚇性才合適,如顛覆政權和分裂國家罪行,“點解唔可以做到終身監禁?”他強調:“必須要有牙,仲要係鋼牙!”

據香港明報今天報道稱,譚耀宗:反映要重罰追溯期意見,葉國謙:為何不能囚終身? 塗謹申:不講道理的政權。

據該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至30日一連三日開會,“港區國安法”有可能在7月1日回歸紀念日前通過。昨日所見,金鍾中信大廈外已有展示“賀國安”的慶回歸裝飾。

港區國安法至昨日仍未見法律草案條文,人大法工委本月20日公布草案《說明》,譚耀宗當時說刑期由3至10年不等,不會有終身監禁;事隔3日改口說量刑起點為5年,最高10年。對於刑期的說法不時改變,律師、民主黨塗謹申回應稱,谘詢又沒有,草案不公開,斥“這不是講道理的政權”,沒有保障。

至於內地和澳門特區的相關刑罰,根據澳門基本法23條立法,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和分裂國家,分別均可被判10至25年徒刑,如同時觸犯數條罪行,最高刑期可達30年。而據內地《刑法》的類似罪行,第105條“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和第103條“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者可被判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據該報道,根據新華社日前出稿,未見今次常委會有港區國安法議程。外界預料會如上次會議般臨時加入,譚耀宗昨午稱未能準確回應有否相關議程,因為是由人大委員長決定。被問到能否爭取在表決前公開草案,他亦說不清楚,同樣由人大委員長會議決定。本報昨晚再向抵達北京的譚耀宗查詢有否增加議程,截稿時未有回複。

據明報指,被問到會否反映反對意見,譚表示“反對的意見,討論無咩意思”,因為人大全體會議在5月28日已做決定,為港區訂立國安法,現時討論的是立法時要注意什麽問題;重申收到逾280萬簽名支持立法。

葉國謙昨日在港台節目《星期六問責》表示,港區國安法是中央層麵的立法,特區政府無角色做公開谘詢,而人大常委會法製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和港澳辦副主任早前已來港聽意見。他認為,中央不公布草案,可能是因為在收集意見後要再整理,相信今次常委會審議的是最後版本,微調機會不大。他相信和期望港區國安法在通過前會讓大家看到條文,相信今次常委會將討論和表決港區國安法,“最快大家估可能30日已刊憲,7月1日已經實施”。

中央對港區國安法案件在特定情形下保留管轄權,葉國謙稱不知道草案有否具體列明何謂特殊情況,認為這隻是“包底”安排,如遇到外交、很複雜的問題,或涉國與國之間敏感度高案件,香港隻是城市,未必可處理。對於由特首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有中央委派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但澳門的國安委員會無此安排,他稱,不覺得顧問是“最惡的”,特首由國務院總理委任,其權力不言而喻;而顧問是在國家層麵提供情報和資料予特區,更好地處理國家安全問題。

明報說,民主黨主席胡誌偉昨在商台節目表示,不認同港區國安法隻影響一小撮人,指內地對國家安全的定義相當廣泛,包括教育、文化、宗教安全等,即使言語上反對政府都會構成威脅政權。他認為,國安法列明中央會保留管轄權,擔心中央會經常動用這項權力。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港版國安法將表決 港代表透露更狠 重罰追溯或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