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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反派為何鬧分裂、打內戰?

造反派為何鬧分裂、打內戰?

文化革命的一個顯著特點係廣泛的群眾參與。這種廣泛參與的一個顯著特點係,群眾依據觀點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派別,派別之間進行激烈的鬥爭,其鬥爭導致了嚴重的暴力衝突。毛澤東將之戲稱為“全面內戰”。如何理解這場“全面內戰”,無疑係理解文革的一個最有趣、也係最複雜和最困難的問題。

1967年夏,毛澤東視察大江南北時講過這樣一段話:“工人階級內部沒有根本的利害衝突,在無產階級專政的條件下,更沒有理由分成勢不兩立的兩大派。”然而,“沒有理由”的事情畢竟發生了。這到底係為咩呢?

在《比賽革命的革命》(1996年)一文里,我提出:“群眾--尤其係青年學生--參加文化革命的基本動機係為了爭取承認,為了爭取聲望,為了證明自己革命,為了顯示自己比別人更革命。對他們而言,文化革命就係一場比賽革命的革命。”我諗,這種觀點很可以解釋文革中造反派的分裂與內戰。

造反派為咩要鬧分裂、打內戰,甚至發展到你死我活、勢不兩立的地步?按照當時流行的解釋,其原因無非係以下三條:一係走資派的幕後挑動,二係混入群眾組織的壞人搗亂破壞,三係造反派自身的“無政府主義傾向”。

先講第一條。文化革命的重點係整黨內走資派,因此,不管出了咩問題,最後總係把賬記在走資派頭上,這係當時的一個慣例。造反派打內戰,每派都宣稱對方組織係被走資派所操縱,揚言要揪出對方的“黑後台”。可係,大凡被認作走資派的幹部,唔係被打倒,就係靠邊站,自顧尚且不暇,哪裡還有能力去操縱群眾組織。唯有最上層以及嗰啲受到上層保護、或多或少還享有無產階級當權派美稱的幹部才可能插手群眾組織間的派別鬥爭。一般來講,文革中的全面內戰,兩大派都有後台。除了中央文革到處插手外,地方上的實力派(即嗰啲在中央有保護者和支持者的當權派)也不甘寂寞,尤其係軍方。軍方的立場並非一致,地方軍區的立場和野戰軍的立場就常常不一樣。群眾間的派別鬥爭常常反映了上層各派的權力之爭。只不過呢度所涉及的後台或上層往往並唔係所謂走資派,並唔係所謂劉鄧黑司令部中人。相反,在兩派惡鬥不休的地方,恰恰係因為雙方的後台都紅都硬。上層的鬥爭相持不下,下面的鬥爭也就沒完沒了。

再講第二條。毛澤東講:“階級鬥爭,一抓就靈。”文革中群眾組織打派仗,最常用的策略之一就係抓對方組織中的“壞人”。人們發現,要證明對方的路線、觀點有咩錯係很不容易的--那常常有賴於中央直接出面表態,因此,要打壓對方的最好辦法莫過於從對方組織中抓出幾個“壞人”。不過這種辦法的效果也有限,因為各派出於自保,總係主動地把嗰啲出身不好、有歷史問題或其他問題的人排除在領導核心之外。當然,林子大了,咩鳥都有,每派組織都有一批政治極端分子和好鬥勇狠的亡命之徒,這種人在激化兩派矛盾中起了很大作用。可係依照當時的標準,要對這種人落實“壞人”的罪名也很不容易,再加上本派的偏袒保護,因此,群眾組織間互相抓“壞人”,到頭來壞人沒抓出幾個,只係更增加了雙方的敵意而已。

有一派文革研究者提出所謂“社會衝突論”。他們認為,文革中群眾的派別分化實際上反映了文革前在群眾中存在的潛在衝突。由於人們在文革前的政治地位不同,因此他們對原有的那套政治秩序的態度也就不同,故而在文革中的政治表現也就不同。社會衝突論主要係用來講明造反派與保守派的分化,極少用來講明造反派內部的再分化。這無疑係該理論的重大缺陷。乍一看去,用社會衝突論去解釋造反派內部的分化似乎也很有道理。我們知道,在造反派又分裂為兩大派的地方,總係有一派稍溫和,一派更激進;而在更激進的一派里,也常常聚集了更多的原先政治地位較低下的人。這似乎證明了在文革前政治地位越低下的人,對原有的政治秩序越不滿,在文革中越係會參加造反派,在造反派中也越係激進。不過,我們若係認真考查造反派兩大派的形成與發展過程,我們就會發現上述推論其實未必靠得住。

以成都地區為例。早在1966年的11·13大會上,川大八二六就以更激進的姿態從紅衛兵成都部隊中分裂出來,但我們有咩理由講川大的造反派,就其成員構成而言係和成都其他高校的造反派有着重要的區別呢?你也許會講,川大係綜合性大學,所以它的學生思想更活躍也更激進。可係,為咩北京高校中最激進的卻又係屬於工科大學的清華井岡山呢?可見,造反派分成兩派,本來係和他們的成員構成沒有咩關係的。假如講到後來,在更激進的一派中聚集了更多的原先政治地位低下的人,那主要也係派別分化本身的結果,係運動進程的結果。川大八二六既然以更激進的姿態向紅成挑戰,它希望“大動蕩、大分化、大改組”,它需要爭取更多的人到自己一邊,所以,它就比紅成更願意支持嗰啲原先被運動所排斥的人起來造反,從而也就把更多的政治地位低下者收到了自己門下。1967年2月初,八二六派衝擊成都軍區,其後軍方出面鎮反,鋒芒所向,不只係參加過衝擊軍區的八二六和兵團,而且還擴大到其他造反派,尤其係嗰啲所謂成分不純的造反派。反擊二月逆流,八二六翻身,先前一同遭鎮壓的嗰啲成分不純的造反派也跟着翻了身,於是,許多人也就自然而然地歸依到八二六的旗下。在運動進程中,激進派和社會地位低下者再一次落入共同的處境,這就進一步促成了兩者的結盟。社會衝突論把原政治地位低下者更多的進入造反派中的激進派一事完全解釋為他們的主動選擇,其實那主要係形勢演變和他們被動選擇的結果。

照我看來,造反派鬧分裂、打內戰,其源蓋出於競爭,出於比賽革命。

我們知道,造反派鬧分裂,大抵都發生在聯合階段,或者發生在1966年秋,各造反組織成立全市性的統一司令部;或者發生在1967年一月風暴,各造反派開展聯合奪權;或者發生在這一年的夏天,中央號召實現革命派的大聯合。這就係講,越係在要求聯合的時候,反而越容易產生分裂。

道理很簡單,一旦要聯合,免不了就要提出席位問題、名次問題、主從問題。這就引出麻煩了。有的組織自恃勞苦功高,企圖在聯合中佔據首席,不料引起其他組織反彈,後者聯合起來反倒排斥了前者,前者便脫離聯合獨樹一幟。有的組織知道自己沒有幾多資本可以在聯合中當老大,但又不甘心讓別人站在自己前頭,於是就找個理由和對方分道揚鑣,從而形成兩派對峙的格局。紅衛兵成都部隊係成都高校造反派的統一組織,川大八二六本係其中之一員,當時的紅成總部第一把手係由實力弱小的中醫學院的造反派領袖擔任。扶弱往往係為了抑強,那很可能係幾個較強的學校彼此不買帳,又唯恐某一強者佔了主導,顯得自己落了下風,於是乾脆把第一號位置讓給了平庸之輩。在11·13大會上八二六宣布造紅成總部的反,我對11·13大會的內幕不知情。事後想來,我疑心八二六造反的深層動機係他們自以為係大西南高校之首,因而對自己在紅成中的地位不突出(講不定有時還受排擠)早就心懷不滿。我還疑心像八二六這類造反派中的激進派未必都係因為激進才分裂,恐怕有不少倒係因為要分裂才變得激進--分裂總得有個冠冕堂皇的理由嘛。整個文革的氣氛係寧左勿右,所以分裂出來的一派大多都以更激進的面目出現。當然,一旦你扮演了激進的角色,以後的戲就得接着唱落去,到頭來連你自己都弄不清楚自己究竟係因激進而分裂呢,還係因分裂而激進。

縱觀造反派內戰的全過程,我們可以發現,在保守派勢力較大的時候,造反派的內戰--如果發生了內戰的話--相對不激烈,造反派顯得比較團結。在保守派衰敗之後,造反派的團結就會破裂,內戰就會爆發,就會升級加溫。按照當時流行的理論,上述現象很難得到解釋。按照當時的理論,造反派與保守派的分歧係兩條路線的分歧,路線鬥爭不可調和,所以兩派必定要斗,而且必定斗得十分激烈。造反派之間的分歧係大方向一致之下的分歧,所以彼此不該斗,就算鬥了也不該斗得那麼兇狠。用社會衝突論來解釋造反派內戰也有同樣的困難。但係,如果我們把文革理解為比賽革命的革命,那麼,上述現象就很容易得到解釋了。大敵當前,造反派需要和保守派一爭高下,其內部矛盾便隱而不顯。一旦老對手被打垮,造反派的內部矛盾就尖銳化、公開化。造反派之間的內戰,實際上係爭奪優勢,爭當核心,實際上係比賽邊個個更正確,邊個個更革命。這種競爭比造反派與保守派的競爭更不容易解決。當造反派與保守派相互鬥爭時,中央可以明確表態支持造反派批評保守派,這就等於宣判了鬥爭的勝負結果。可係,面對着兩支造反派隊伍,中央很難只支持一派不支持另一派,中央很難給出勝負的判決,而造反派們又沒有一種公認的決定勝負的競爭程序。我們知道,在民主國家,兩黨競爭係通過周期性的選民投票來裁決勝負的。文革中的造反派卻並沒有採納這種程序,因此,造反派的內戰勢必曠日持久。俗話講“冤家宜解不宜結”,這係講的“應然”,“實然”的情況則往往係“冤家易結不易解”。內戰的時間愈長,兩派間積累的矛盾和敵意便愈深,故而其爭鬥也就愈演愈烈。

從一開始,我就不大相信造反派打內戰係所謂走資派操縱或壞人搗亂破壞的結果。那時我以為主要係造反派自身的問題。一天,我和幾個同學參加了川大八二六總團的一場會議,聽頭頭們講話,講來講去都係在講和紅成打派仗的事。一個頭頭還頗有心得地講,要在政治上得分,就要善於引誘對方犯錯誤。這話讓我很反感。我發現在一派內部,越係派性強越係受歡迎。多數人對大聯合都缺乏誠意,起碼係缺乏熱情。他們更關心的係壓倒對立派,係“以我為核心”。所以,我很贊成報上講的要克服無政府主義,克服派性,要鬥私批修,多作自我批評的主張。

群眾組織內戰不休,毛澤東開出的藥方係:鬥私批修,各派多作自我批評,少講對方的錯誤。毛還批評了“以我為核心”的思想,指出核心唔係自封的,核心係在鬥爭中自然形成的。這些道理看上去全對,沒有人表示不贊成,可惜就係不靈驗。

現在我們當然可以看得很清楚,像這樣,把政治問題都歸結為道德問題、思想問題,試圖以道德講教或曰思想教育來解決問題的辦法本身就有極大的局限性,所以效果不彰。毛澤東號召大家斗私,可係,有哪派群眾組織肯承認自己爭權力、爭地位係出於私心呢?不論係出於偏執狂熱,還係出於把私慾合理化,一般人都會把自己的行為解釋為對革命的追求和對原則的堅持。他們可以在個人的問題上承認有私心,作自我批評,但一涉及自己所屬的組織和派別,那就完全係另一回事了。其實,群眾組織咁做,正係跟共產黨學的。共產黨一向提倡自我批評,並將之列為自己的優良傳統。但與此同時,共產黨又自吹自擂,自己稱自己“偉大光榮正確”。群眾有樣學樣,各派都毫不吝惜地、大言不慚地把種種稱頌之詞加在自己的頭上。即便在非認錯不可的時候,不少人也學會了文過飾非的本事。中央首長點名批評了某派群眾,這派人就會刷出大標語:“中央首長講話係對我某某戰士的最大關心最大愛護!”“我某某戰士決不辜負黨中央的殷切希望!”那言外之意係,別看我們挨了批評,那正講明我們更受中央器重哩。有的自我批評更係明抑暗揚,例如,有的八二六派公開承認自己這派對內鬥有責任,因為“我們對犯了嚴重錯誤的紅成戰士幫助不夠,教育不夠”。這種自我批評能否促進兩派聯合,其效果不問也知。

不過話又講返嚟,如果我們承認不同派別的群眾組織之間為爭奪聲望而互相競爭係自然的、正常的,那麼,要求他們多批評自己少批評對方未免就有些強人所難了。那不成了“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了嗎?所謂“自我批評有助於提高威信”一講,我那時很贊同,後來發現也不盡然。首先,把自我批評和提高威信聯繫起來考慮,本身就承認了一般人在決定要唔好自我批評時常常要考慮到威信的增損。正如像我們平時教育小孩子講,講真話不會吃虧,到頭來他們就可能根據會不會吃虧來決定要唔好講真話。如果大家都犯了相同的過錯,邊個先認錯邊個可能比較有利。但政治組織間打內戰,常常係你方攻擊我方在這件事上錯了,我方攻擊你方在那件事上錯了。如果我方承認我方的確在這件事上錯了,而你方卻並不承認你方在那件事上錯了,同時我方又放棄了對你方的揭露批評,我方就會擔心群眾造成錯覺,以為你方一直係對的而只有我方犯過錯。這就對我方不利了。或許有人會講“群眾的眼睛係雪亮的”。此話也對也不對。如果群眾的眼睛從來就係雪亮的,永遠都係雪亮的,天下早就太平無事了。我們相信群眾有辨別力,那實際上係講,真相越講越清,真理越辯越明。這正係要求我們不應放棄爭辯,包括不應放棄對對手的批評和為自己進行申辯。照理講,在堅持實事求係地批評對手的同時,開展實事求係的自我批評也係應該的和有益的,係會受到群眾歡迎的。不過,身處爭鬥旋渦中的人往往有不同的感覺,他們認為群眾係很感性的,係容易被外在的氣勢所影響的,所以在政治鬥爭中不可太謙虛自抑,要盡量做出一貫正確、自信滿滿的樣子,所以他們不大會接受要多做自我批評的勸告。

“斗私”這條不靈,“批修”這條也不靈。批修的意思係要群眾緊緊掌握鬥爭大方向,把矛頭指向共同的敵人,這樣,彼此間的敵意就淡了,相互間的同志之感就強了,內戰就打不起來了,實現聯合就容易了。簡言之,批修的要旨係力圖把群眾關心的熱點從內戰轉移到外戰。理論上,大家都講要掌握鬥爭大方向,但在實際上,多數人還係對內戰興趣更大。這也難怪,現階段和前階段不一樣。在前階段,各派組織還熱衷於在對敵鬥爭中互相比賽。你揪出一個大人物,我揪出一個更大的人物,你提“炮轟火燒”,我乾脆提“打倒”,如此等等。如今,“共同敵人”——如劉少奇、李井泉等被中央定性或半定性,同意打倒靠邊或默許打倒靠邊的嗰啲人——差不多都成了“死老虎”、“落水狗”,處於只能挨批鬥而不能還手的境地,再接着打就沒勁了,而且也顯不出能耐顯不出高明。更何況,打內戰者並不承認自己係在打內戰,他們總係把眼下的鬥爭稱作新形勢下兩條路線鬥爭的繼續。事實上這中間也講不上有咩確定的標準。在成都地區,八二六和紅成圍繞着劉結挺、張西挺這兩個幹部該打還係該保的問題打了十個月的內戰。最後中央宣布,打倒劉張就係搞右傾翻案。八二六遂成為反擊右傾翻案的功臣,先前這段內戰好像也就不算係內戰了。

造反派打內戰,辯論係手段之一。尤其係在開始階段,兩派選出能言善辯者同台辯論,唇槍舌劍,雙方的筆杆子也寫了不少文章互相辯駁;後來內戰升級,兩派坐不到一塊兒了,辯論主要就成了打筆仗,隔空叫陣。一個普遍現像係,隨着時間的推移,關心辯論和認真思考的人越來越少。另外,越到後來,雙方的文章也越少講道理,越多攻擊性。八二六和紅成爭辯了十個月,但雙方營壘中改變觀點的人卻為數極少。這就係講,大多數人在最初確定了自己的觀點後就頑固地拒絕改變,任你對方講得頭頭係道,天花亂墜。這也係造反派打內戰中的一個普遍現象。

兩派內戰造成了廣泛的辯論之風。那時,相識或不相識的人碰到一起,動輒就問對方係哪一派觀點的,若係觀點不同,每每當下就爭辯起來。都講中國人搞政治把家族觀念、地域觀念看得太重,不過在文革中這種情況卻很少見。幾乎每個地方的群眾都分成兩派,每一派的人都可以在其他地區揾到自己的同志或盟友。一家人中間,兄弟姐妹之間乃至夫妻之間也常常分成兩派。毛澤東講伍修權家四個孩子就分成兩派。當時有句話,叫“親不親,線上分”,觀點相同者,即使素不相識也容易一見如故,好像真有“同係中華革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的味道。觀點對立者,親友間也可能搞得很不愉快。據講,在嗰啲兩派內鬥火爆之處,兩口子都有為此鬧分居鬧離婚的。文革中,意識形態的力量空前強大。它抹煞了、壓制了其他種種區別,包括民族的區別、地域的區別、宗族的區別、親情的區別。它使得政治觀點的區別成為吞沒一切的區別。如果講在運動初期,政治區別還常常體現為個人身分背景的區別的話,那麼到現在,則體現為觀點的區別、路線的區別。對廣大群眾而言,現在的問題不再係“你係咩人”,而係“你係咩觀點”,“你站在哪一邊”。

在新形勢下,群眾有了選擇政治觀點、從而也就係選擇派別歸屬的空間。這就增強了群眾的參與感,刺激了群眾的參與熱情。毛澤東在視察大江南北時講:“形勢大好,唔係小好。形勢大好的主要標誌就係群眾真正發動起來了。”這其實就係指群眾大量地捲入了派別之爭。不過依我之見,我們也不可誇大一般人在選擇派別時的理性成分和自覺性。事實上,許多人在選擇加入這一派造反派或那一派造反派時倒係很偶然的,很不經意的,因為先前很少有人預料到造反派會發生大分裂,會發生尖銳的觀點對立,也沒有意識到這種分裂和對立會發展到勢同水火的地步。我所在的成都十九中和四川大學比鄰,故爾十九中的造反派從一開始便和川大八二六關係較密切,常常參加由八二六組織的活動,於是就成了八二六派。當初,大學生們下廠下鄉下基層下外地煽風點火紮根串聯,扶持和幫助了當地的造反派組織,後來大學生分成兩派打內戰,嗰啲組織便分別依着與他們的親疏關係而成了這一派或成了那一派。換句話,許多組織與其講係在兩派內戰中選擇了自己的觀點從而選擇了自己的派別歸屬,不如講係依着原先的關係親疏而無意中預先就確定了自己的派別歸屬,然後再按照自己的派別歸屬而照單收下了該派後來提出的觀點。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在許多單位,保守派瓦解後,部分保守派成員改換門庭加入造反派。這些保守派在選擇新的派別歸屬時,常常唔係出於觀點的考慮,而係出於和本單位老造反派的對立情緒:你要係八二六,我就當紅成;你要係紅成,我就當八二六。

雖然許多組織、許多個人之成為某派的成員有其偶然性或隨機性,但係,一旦他們以某派自居,他們就有了和某派榮辱與共的強烈感覺,他們就會把本派的勝利視為自己的勝利,把本派的挫折視為自己的挫折。當兩派圍繞着不同的觀點展開爭辯時,儘管嗰啲觀點只不過係本派的頭頭們提出來的,或者係本派的其他一部分成員提出來的,事先並未徵求過他們的同意,他們對嗰啲觀點也許根本不曾思考過,可係,他們卻不假思索地就把這些觀點當成了自己的觀點,頑固地為之堅持,熱烈地為之辯護(當然,兩派打內戰提出的觀點也有不少係從維護本派利益出發,所以本派的人也容易聽得進去)。如果他們辯不過對方,那通常並不會刺激他們虛心反省,反倒更加固執己見。由於大多數人從派性出發,不抱有服從真理、擇善而從的態度,所以這種辯論不會產生幾多積極的成果。到後來,多數人乾脆拒絕再聽取對方的意見。那時,兩派都辦了不少報紙,可係它們的讀者往往只係本派的群眾,很少有人還讀對立派的報紙。人們讀報,主要目的不在於全面了解事實,弄清雙方道理,從而做出自己的選擇,而係為了給自己打氣,強化自己既定的立場,因此它唔係促成聯合,而係加深分裂。通常人們都認為,在政治辯論中很難達成共識,那係因為雙方立場不同,價值觀不同,沒有共同語言。造反派打內戰則不然。照理講,既然造反派的兩派都信奉同一套理論和同一個權威,採用同一套語言概念和價值標準,因此雙方本來係應該比較容易獲得共識的,但實際情況卻截然相反。

從一開始,我就對造反派鬧分裂、打內戰很不贊同。我主張兩派求同存異,主張大聯合,主張和對立派理性辯論。我揾到了不少同志,有本派的,也有對立派的,有本校的,也有外校外單位的。但令人困惑的係,採取我們這種態度的人並不多。有些人在不公開的小圈子的討論中,表現得很開放、很通情達理,但一到公開的大場合卻又表現得很派性,唯恐被別人視為立場不堅定。作為一派的成員,我們無不感到一種同派的壓力,派性的壓力。那時,兩派中都有一批自稱“鋼桿”、“鐵杆”的成員,他們熱烈地、不問青紅皂白地擁護本派的一切,並且以此為榮。有的尤其走極端,他們不僅自己對另一派採取絕唔妥協的強硬態度,而且還要求本派的其他人也採取同樣的強硬態度,否則就斥為“右傾投降”。“鋼桿”、“鐵杆”們的危險主要還不在於其立場的強硬,而在於他們對理性討論的厭惡與敵視。這也難怪,因為真正的討論都具有開放性,這就讓嗰啲不問青紅皂白擁護本派觀點的人感到係一種威脅,故而引起他們的反感。這種人的數量雖然不多,但在組織內部一向很少有人正面抵制,所以顯得頗有氣勢。連嗰啲總部的頭頭們也對他們忌憚三分。有時開大會,強硬派的聲音甚囂塵上,以至於讓我擔心,在這種場合下,若有哪位頭頭提出太溫和的主張,只怕也會被轟下台的。我不禁想,頭頭們的強硬大概也係讓底下的群眾逼出來的吧;但反過來想,底下群眾的強硬不也常常係讓頭頭們逼出來的嗎?應該講,在每一派內部都存在着一種天然的趨勢,把整個組織朝極端的方向推進。只有在民主制下,為了爭取中間選民以至爭取對立派選民,各派才會克服自身的極端化傾向;而這種機制恰恰係文革所不具有的。

不言而喻,兩派內部的強硬傾向都係不喜歡聯合的。當我們一批溫和派走到一起積極呼籲聯合時,立刻招致他們的反對。他們給我們扣上“第三勢力”的帽子。這個稱謂在當時帶有貶義。過去國共內戰,一批民主人士出面調停,被稱為第三種力量,其主張被稱為第三條道路。這件事在共產黨的歷史教科書中係受到批評的。所謂“不偏不倚”、“客觀中立”一向係被視作虛偽,視作“貌似公正”,並大有“出賣原則”的嫌疑。另外,稱你係第三勢力還帶有這樣一種明示或暗示,那就係把你打成爭權奪利的又一方。好比兩人打架,你本係來勸架的,但這兩人卻一起把你當作新加入的打架的。儘管有着最高指示和報上社論作後盾,聯合的主張堂堂正正,我們的聲音還係顯得很弱小,我們這些人在自己一派之內還係或多或少的受排擠。

文革中,一個堪稱悖論的現象係,一方面,毛澤東的權力空前的強大,輕輕發下一句話就足以宣布一個“大人物”的政治死刑。另一方面,毛澤東的權力又空前的無能,譬如講,毛澤東關於要文斗唔好武鬥的指示,關於實現革命大聯合的指示,下面的群眾似乎都置若罔聞,陽奉陰違。聽講有過這樣一件事。一次,毛澤東去南方視察,發現在他乘坐的專車上的乘務人員分為兩派。毛親自出面勸講他們實行聯合。在很費了一番唇舌後(唔係“一句頂一萬句”嗎?),兩派代表終於宣布聯合成功。邊個知毛一下車,這個聯合就泡湯了。

前面提到,成都地區造反派打內戰,係圍繞着劉結挺、張西挺這兩個幹部該打還係該保進行的。兩大派就聯合問題舉行談判,八二六派堅持要把“擁護張國華、梁興初、劉結挺和張西挺為首的省革籌”寫進聯合公告,紅成派則拒絕,紅成派堅持只寫“擁護省革籌”,或者寫“擁護省革籌的正確領導”(言外之意係不正確的領導就不擁護)。我們這些力主大聯合的人則認為兩派可以求同存異,因此聯合公告只寫“擁護省革籌”就可以了,不必提及張(國華)梁(興初)劉(結挺)張(西挺)的名字。我們的這種主張紅成派樂得贊同,八二六派堅決反對,講我們係“出賣原則”、“拿原則做交易”。於是乎,大聯合的談判破裂,內戰接着打落去,愈演愈烈。直到1968年3月15日,周恩來、江青、康生等中央首長在北京的人民大會堂接見四川地區群眾組織代表,直接表態:打倒劉張係錯誤的,打倒劉張就係替李井泉(此前中央文件已宣布李井泉係四川地區最大走資派)翻案。紅成派只好認錯認輸。先前我講過,造反派打內戰,實際上係爭奪優勢,爭當核心,實際上係比邊個個更正確、邊個個更革命。如今,中央已經做出裁決,內戰就消停了,接下來,兩大派的聯合也就完成了。不過,像四川這樣,由中央直接表態做出裁決的情形並不多。對於大部分地區的造反派內戰,中央一直沒有明確表態,於是兩派相持不下,內戰便總係停不下來。直到1968年7月底,毛澤東派出工宣隊進駐清華大學,《人民日報》發表姚文元文章“工人階級領導一切”,在兩大派之上來了個有更高權威的“婆婆”,曠日持久的內戰終於告停。

如何解釋造反派打內戰?有人把它歸結為意識形態狂熱,歸結為某種理想主義。但係這種觀點無法解釋嗰啲顯而易見的不符合當年那套意識形態或理想主義的行為。例如,毛澤東一再號召大聯合,為咩下面的群眾偏偏不聽從?另外有人則強調對利益的爭奪,指出在激烈的革命口號下暗含的利益爭奪。可係這種觀點又無法解釋嗰啲明顯的違背自身利益的種種革命行動。所以,我把它解釋為比賽革命的革命,解釋為爭取承認的鬥爭。

正如阿倫特所講:“作為人的人,即每一表現出自己特性的個體在行動和言語中展現和證實自己,這些活動(不管其題材有用無用)具備自身的一種持久品質,因為它們創造了值得記憶的東西。”柯傑夫講得對:只有人才可能會追求“從生物學觀點來看係完全無用的東西,如獎牌、錦標等”。人追求這些,並不一定在於它本身具有咩價值,而係因為別人也同樣追求。人要作為人而存在,就必須獲得他人的承認,尤其係希望被承認為一個具有某種價值和尊嚴的存在者。為了贏得這種承認,他甘願做賠本生意,甚至甘願冒着風險,克服其動物本能而追求更高更抽象的目標。簡而言之,人希望實現自己,展現自己,從而被別人承認,被別人認識和記住。所謂公共空間,就係“人自己創造出來的一個人們在這一世界中為展現自我所需的空間”(阿倫特語)。正常狀態下的極權社會無疑係一個壁壘森嚴、僵硬死板的社會,在嗰度,人們,尤其係年青人,十分缺少表現自我和發揮創造力的正當機會。人們的進取心和表現欲一概被嚴格地限制在當局所規定的既狹窄、又呆板的模式之中。文革的爆發,意味着給人們提供了一個舞台或曰公共空間。固然,這個公共空間不過係如來佛的手板心,你不可以跳到手板心以外去,因此係個冒牌貨,係個替代品,但它畢竟具有公共空間的若干特性,給人們以某種展現自己和證實自己的機會,更由於當年的孫悟空們本領不大,一時間感覺不到這手板心係咩限制,於是在裏面跳得很起勁很投入。

在當年的中國,最重要的一個理念係革命,革命簡直係一種宗教。在當時的中國,革命被視為唯一正確的人生目標。舉凡生活中的一切,都沒有獨立的價值,唯有從屬於至高無上的革命才有意義。起碼係在理論上,大家都承認,革命係一個人們應當為之生、為之死的東西;而被革命所排拒,甚至被認作反革命,那就比單純的肉體死亡還更加痛苦。革命既係人生的唯一目標,也係人生的唯一歸屬。在一個高度革命化的、由所謂革命者掌控了全部資源的社會,革命和個人物質利益有着密切而複雜的關係。本來,革命係貶低個人物質利益的,革命要求你“吃苦在前,享樂在後”,革命具有克制個人物質慾望的斯巴達式的外貌,因此,革命具有吸引理想主義者的強大魅力。但與此同時,既然革命者掌控了一切資源,既然革命被確立為人生的唯一價值標準,因此這種社會又不可避免地會依據人們的革命程度而安排他們在社會中的不同地位,它勢必要按照人們的革命程度給予獎賞和懲罰;因此,革命又常常係(但並不必然係)有利可圖的,而不革命或反革命則必定係受剝奪的,係吃虧倒霉的。這就迫使嗰啲本來不追求革命的人也不得盡量做出要革命的樣子。於是到頭來,不管你係咩人,不管你的革命追求有多真誠或多不真誠,你都會捲入到比賽革命的革命中去。而正像格雷厄姆·沃拉斯所言:政治就像踢足球,流行的戰術唔係制定規則的人期望的嗰啲,而係球員發現能賴以取勝的嗰啲,而人們隱約感到,嗰啲最可能使自己獲得勝利的手段和嗰啲最能夠把國家治理好的辦法常常唔係一回事。

沿着這樣的思路,我們也許能更好地解釋文革中造反派內戰,以及整個文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