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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顧順章滅門事件首次詳細考證 滅門案總指揮是周恩來

一、回首,四十年前那無法控制的混亂局面

1967年5月文革進入了高潮,北京紅衛兵和造反派對周恩來發難,拋出當年國民黨時期報刊關於《伍豪等脫離共黨啟事》,並準備楸反水者來打倒周恩來(周恩來卅年代筆名之一為伍豪),而這份《啟事》實際上是國民政府為了報復周恩來而做的一個舉動,因為在此前周恩來已對反水者顧順章的家屬進行了秘密處決,雖然在1932年3月中共中央已經證實這個《啟事》是國民黨用來誣陷周恩來並瓦解中共的一個陰謀,並且中共中央也曾以“中華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主席毛澤東”的名義發布告澄清了事實,但是此時周恩來心中還是不平靜,調閱了卅年代年上海的舊報,把1931年到1932年報刊有關伍豪事件等內容編為《大事記》連同一封信呈交給毛澤東,再次闡述了所謂伍豪反水事件的全部過程,在這份呈交給毛澤東的信中附上的《大事記》中周恩來如下寫道:“1931年1月中央開六屆四中全會,4月顧順章漢口被捕,向蔣介石自首,5月中央決定消滅顧順章家屬10人”。

《大事記》接着又寫道:“11月特科王世德(老先生)被捕,供出顧順章家屬被消滅,11月21日,國民黨下令發掘屍身,在法租界姚主教路愛棠村37號、33號,膠州路武定路修德坊6號,在新閘路麥特赫斯脫路陳家巷91號,從21日至28日先後掘出男女屍身各8具共16人”,給毛澤東的信中附上《大事記》接着提到當年“伍豪事件”,周寫道:“2月18日起至21日上海報上先後登出敵人偽造的‘伍豪等脫離共黨啟事’(全文附),號稱243人,並無另一姓名,就此一點,斷然為敵偽造無疑”。

這份信交給毛澤東后,周恩來一直心中不安,因為在那個動亂年代又有多少是非曲直的事能講清楚?,先前有人拋出“六十一人反水者集團”舊聞來誣陷薄一波等人,按紅衛兵的話來講是“大獲全勝”,使得江青得逞,現在又有人拋出“伍豪事件”有誰來保證處理事情的公正性,雖然在《大事記》中講到處決反水者顧順章家屬的革命行為果斷性來證明“伍豪事件”的不可能性,但是畢竟要毛澤東來說一句話是不容易的,毛澤東在看了信后只是批示“送林彪同志閱后,交文革小組諸同志閱,存”,顯然毛澤東並沒有明確表態。

到1967年底北京又有一學生寫信給毛澤東,重提“伍豪事件”,這時毛澤東才在1968年1月16日在一份已經過汪東興圈閱過的,關於北京農業大學6406信箱范海泉在1967年12月22日寄出信件,要求中央查處伍豪(周恩來)當年登報脫黨的待批文件上批示:“此事早已弄清,是國民黨造謠侮蔑”。由於毛澤東這個直接表態,周恩來似乎鬆了一口氣。

二、再回首,七十六年前那場沒有流血的血案

至於周恩來在給毛澤東信附上的《大事記》中提到“中央決定消滅顧順章家屬”實際上是1931年發生在上海的一個秘密處決案,也就是後來所講的滅門慘案,

當年《民國日報》根據中共告密者的透露,有如下報道:1931年4月,顧順章奉黨內安排赴漢口處理黨務工作,共四人由上海搭輪船去漢口,一行人在途中已被漢口行營司令部偵悉,派人在碼頭伏擊守候,顧順章一行抵達漢口上岸,即被拘捕三人,一人漏網,

另據報道,顧的家屬此刻居住上海威海衛路(今威海路)802號,由周恩來負責保護,顧被捕后,在漢口的同志即電告顧順章的家屬,因為顧順章一被捕,勢必有被抄家的可能,叮囑他們立即搬離到其它處,其家屬得悉后,即搬入愛棠村33、37號,顧順章被審訊后,表示要去南京見蔣介石后,願意再進一步吐露詳情……

中共特科在得知顧順章反水后,決定對顧的家屬秘密處決,原因是其中一些人員事前在特科工作,並掌握中共的某些機密,有動搖傾向,這個行動由周恩來負責執行,行動經過周密考慮,一是考慮到槍擊聲響驚動周圍居民和殺人後血跡濺飛處理麻煩,而用繩索勒死全部家屬,二是運屍體外出怕泄漏案情,採用處決其家屬后直接在住宅庭院地下深埋並鋪上水泥,因考慮到顧順章幼女顧利群年齡只有4歲,周恩來派手下人員譚鍾玉送回顧的家鄉上海寶山,隨後秘密行動開始,特科行動組人員即用事先準備好的麻繩對顧的家屬逐個進行處決,並在庭院挖坑深埋。

由於整個行動在上海三處四個地方進行,實際掩埋地如下,一:法租界姚主教路愛棠村37號、33號,亦可稱大同坊37、33號(目前地址為上海徐匯區餘慶路102號、110號);二:武定路修德坊6號(目前地址為上海靜安區930弄14號);三:麥特赫司脫路383弄陳家巷91號(目前地址上海靜安區泰興路383弄91號,已拆除)。嚴格一點講陳家巷的埋屍不是顧的家屬,時間上不是同一時段,或先或后,只是告密者一次交代了三個地方,但是這三個地方處置性質是一樣的,即中共特科對反水者和告密者懲治行為。

上述法租界姚主教路愛棠村37號、33號的地址是當時報刊連續報道案情採用的地址名,嚴格一點講,是該建築物的初名。查30年代弄堂地形圖,實際上當時案發埋屍地址名,也就是門號牌,應該稱姚主教路125弄大同坊37號、33號,而33與37號必定要從姚主教路125弄進入。至於餘慶路初名愛棠路,在33、37號沿街面一段,也是案發後十年才辟通築路,與麥尼尼路(康平路)以南的愛棠路接上,通路后才把大同坊37號定為餘慶路102號、大同坊33號定為餘慶路110號。

現查看了當年地形圖,得知33號和37號門前為荒蕪地且無路可通行,據當年報道案件的報刊稱:該路段白天也行人稀少,晚上更是漆黑一片,該里弄1930年剛建成,為三層樓新式里弄建築,每月租金為銀42兩,租用該弄房子只有九戶,據案發後該弄看門人反映,4月時有一男的來租37號,父母妻女同來,同時33號亦有一對夫婦及兒女搬進來,另有女傭,為寧波口音,一行人汽車進出,門牌31號的一周后遷出,門牌33號的一月後遷出,從上述當年地理環境來看是相當冷僻的,所以周恩來的行動組進行活動可以無人知曉和極為隱蔽的。

秘密行動經過一個炎夏一直沒被察覺,實際上顧順章一直在四處打聽家屬下落而無結果,而顧也漸漸感到事情不妙而極度不安,只是無確切證據,終於在1931年11月中共特科人員王世德被捕,他供出了案情和埋屍具體地址。

關於王世德泄密,透露埋屍體地點,在報界剛刊出時,隱蔽了王世德的真名,以“李龍章”的化名來記述案情,經查閱《申報》1931年11月24日第十五版,該版面有報道案情調查進展的記載,其中一節,在小標題“李龍章供慘殺經過”下,講到漢口當局抓獲了李龍章,李供出顧順章全家被殺,藏屍點,當局根據李的口供,請本埠巡捕房偵查等等,李龍章還特別提到,有九具屍體。王世德參與勒殺、埋屍,這次又由他曝出隱蔽數月的機密,因此,王世德是此案件的關鍵人物。

根據王世德(李龍章)的供述,11月21日,巡捕房接到漢口來電,要求調查某案件,但是開始來電稱,有綁匪撕票,埋在姚主教路33、37號,先派員打探一下,為慎重起見,巡捕房先派員初步挖掘一下,天井泥土下有木板,縫隙中窺見屍體,後來得知此案並非綁匪撕票,確系政治性質,所以報請法院研究后再挖掘。

11月23日下午二點,巡捕房協同首席檢察官陳滿三、檢察官丁仕奎以及法醫魏立功、姜璇和書記官彭珊一同乘汽車到場,此時,巡捕房西捕白而地與特別機關偵探督察員金九通、中西包探以及小工已在案發地等候,隨後檢察官下令小工:對上述幾個地點中37號和33號進行開挖。

挖掘先從33號動手,開挖剛開始時不見起色,並再次盤問知情者,得知確切無誤后便明確挖掘,掘地四、五尺后,挖出男屍二具,接着在37號挖掘出女性死屍一具,隨着多具屍體出現,一股惡性臭氣衝出,使得圍觀居民紛紛掩鼻而逃,任憑巡捕怎樣驅散圍觀者都不見效,這些屍體大都赤裸身體,或背心短褲,繩索在屍身頸部和肢體上均繞上幾股,因屍體腐爛,又多具堆積在一起,實在是惡臭難擋,警備司令部只得先墊資購買棺木。

裝屍體的棺木抬上卡車,被運往同仁輔元分堂驗屍所(位於法租界寧波路、東自來火街東北角路口,今淮海東路永壽路口)驗屍。法租界總巡捕房刑事科報請第二特區第二法院驗屍,地方法院呈報同等第三法院檢察官章宗侃會同地方法院檢察官丁仕奎、姜璇、以及書記官彭珝帶同法警到達位於法租界寧波路8號、東自來火街口的同仁輔元分堂驗屍所,此時,顧順章家屬與中央黨部特派員尚未到場,淞滬警備司令部督查長楊鳳岐到場迎候。

接着,法醫命令小工開棺,把屍體抬出來,頓時臭氣直衝,旁人有嘔吐感,此程度為該驗屍所首次碰到,只得點燃芸香、香樟腦等中藥,以煙氣驅趕惡臭,但只是稍微沖淡一下窒息的氣味,魏立功、姜璇二法醫各戴橡皮手套,即對各屍體詳細檢驗。

在屍體裝運過來時候,報驗37號屍體的棺木為顧維貞夫婦、張阿桃、張愛寶,33號為吳克昌夫婦、男佣,共四男三女,但是對標有吳克昌、男性屍體一具的棺木,經檢驗為女屍,判斷為案發地初查有誤,實際共四女三男,女屍身份一時不能鑒別,後來叫顧順章其他家屬辨別,該女屍為一個姓葉的親戚。

這時,國民黨中央黨部特派員顧建中、司令部官員黃凱到場,在驗屍所除了法醫外,巡捕房派人請來顧順章十五歲小舅子,即那天不在場而尚未遇險的張長庚來辨認屍體,雖然屍體經過數月掩埋尚未全部腐爛,但是張長庚講這些親戚也不是全認識,但是他馬上認出了屍體中的二具:父親張阿桃、姐姐張愛寶,對於其他屍體的辨認,不是像對其父親、姐姐那樣的熟識度,能立即辨認出來,驗屍官稱:各屍體頭上的麻繩割下來,可以繞三四股到五六股不等,這批麻繩收集要達八包,被法院賊物庫收繳。

后驗屍查證,在37號(即現在餘慶路102號)掩埋屍身為顧維貞吳韶蘭夫婦(顧順章兄與嫂)、張阿桃(顧的岳父)、張愛寶(顧的妻妹)共四具,在33號(現餘慶路110號)掩埋屍身為男佣(臉有麻皮,名不詳)、葉小妹(顧順章妻子的表妹)、吳克昌妻子(顧順章嫂子的弟媳)共三具屍體,記者也獲知,葉小妹的丈夫陳阿松,在葉小妹陰曆四月失蹤后,到其在松江的親戚家裡打聽,還曾經到愛棠村找尋過,但是該處已無人居住。

因為王世德供述有九具屍體,現在挖掘出來七具,為考慮到或許有遺漏,以及慎重起見,徵得業主潘肇邦的同意,對愛棠村這一排房子中間的34、35、36號的天井也挖掘一次,沒有發現死屍。此時,修德坊有屍體的消息披露。

王世德以化名李龍章繼續對外稱:當時準備要處決的人共有十一人之多,聽到過二十六軍第二師師長斯烈以及胞弟斯勵二人也在內,除姚主教路屋內,在公共租界的膠州路武定路修德坊天井地下,也埋有屍身四具。從《申報》的記載來看,王世德的供述和記者的報道都是很謹慎的,因為王世德稱“謀斃”,說明要殺斯烈(斯勵之兄)只是計劃,未必是具體行動,而《申報》記者稱:若兇手李龍章的供述與挖掘出來死屍吻合,則說明李的口供正確。

修德坊6號在該弄底獨立一幢,該弄共雙間樓五幢,延街二幢當時門牌定為武定路98a和99號,弄堂中間二幢為2號與4號,案發的6號在弄底獨立一幢,西首為汽車間,1930年底完工,為大陸銀行地產部建造,每月租金為銀90兩,據查,1931年5月有個叫黃維國的來租房,特徵是留八字鬍,他一次付清三個月租金,一共銀270兩,案發後黃維國不知去向,事後曾一度查到擔保人即勞合路泰亨源水電行老闆張義安,實際上該處為特科在上海活動據點一個,但是張慌稱不認識那個姓黃的,是他人轉託的,稱是地產部收了三個月租金后直接借出的,(由此也可查證1931年1月中共六屆四中實際在泰興路召開,因有些回憶文章講“另一說法是可能在武定路修德坊召開”的假設,現在看來當年1月尚未租房,實際上中央特科5月起租到案發,這個說法有一些依據)。

此刻,《民國日報》記者已從巡捕房調查、泄密人員那裡獲知,並在該報上披露:特科在黨內已有定例,對不忠、反水、倒戈、泄密者,若被偵知,即派人將其處死,其處決方法是,先用繩子對要處決者的雙手緊扎,由他人持繩圈從其背後套入頸項。勒斃之後脫去死者衣服,隨後赤身裸體埋藏,或者屍體肢解分別拋棄。

據報道,淞滬警備司令部隊長王斌稟接到京中來電,確認了武定路的埋屍處,西探長亨特承辦此案,11月24日去現場打探一下,發現屋內已搬空,只有牆上火表一隻沒拆掉。

第二日,淞滬警備司令部會同戈登路巡捕房(位於戈登路康腦脫路、今江寧路康定路西北角口)探捕前往武定路修德坊6號發掘,同時附近派武裝探捕巡守,先在天井北首近正屋處掘出麻袋包裹的男屍,屍身穿布背心,手腳用麻繩反搏,經辨認後為斯勵屍體,后挖出3具屍體,認定為張杏華(顧順章妻)、張陸氏(顧的岳母)、吳克昌(顧順章嫂子的弟弟),斯勵為國民黨26軍第二師師長斯烈的弟弟,以前為中共黨員,顧順章與斯勵非常熟識的,某次顧在上海被當局拘捕,中共曾托其兄斯烈轉告當局說情保出,所以兩家常往來,中共特科估計斯勵可能會隨顧投誠敵方,所以採取此行動,當報紙披露案情后,其妻陳佩英(當年28歲)於11月24日下午一時趕到修德坊,見到剛被挖掘出丈夫的屍體后便號啕大哭,四時左右被陪來者勸回家,斯有二子,長子三歲,幼兒尚在襁褓中。

《時報》記者根據斯勵的妻子陳佩英的回憶和講述,而寫出新聞報道,稱具體日期是在7月24日(這7月的月份記載,本文章考證有難度)下午三時,有人去閘北斯勵家的,叫他外出有事,然後那天其丈夫出門后,一直沒有歸家,使她焦急萬分,卻無處打聽到任何線索。現在案情已浮出水面,據調查披露,實際情況是在數月前,特科人員引誘斯勵至武定路修德坊6號樓下,開始對他執行處決,四時左右動手勒斃斯勵,深夜埋屍地下,同時特科人員以公務人員身份對斯家搜查。

記者從特科叛逆人員那裡獲悉,顧順章的妻子被特科人員叫到裡面問話,說是你丈夫將來到了南京必定做大官,你是否也跟着他一起去呀?顧的妻子張杏華答道,我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當然跟着他了。此話剛落,行刑人員即把繩索套住她頭頸,猛力一勒,隨即倒地斃命。

隨後這些在修德坊挖出的死屍被移送斐倫路(今九龍路)驗屍所,第一特區法院郭煒檢察官到場監督,張長庚辨認了其母張陸氏、其姐張杏華的屍體,並收去大殮,而陳佩英以後則把丈夫斯勵屍體送膠州路萬國殯儀館大殮。

上面提到的顧順章妻子與岳母,是由中共特科派人引誘她們二人至修德坊后被勒死的,至於為何沒有死於愛棠村,也就是顧的家屬大批人員死的地方,現在無法查證,只能估計愛棠村埋屍地方不夠了,或者母女二人可以一起使喚叫來,由於用上面提到的處決手段,即繩索迅速套入頸部勒死,這批遇難者連慘叫一聲都不能,因為這批死屍的惡臭程度實在厲害,驗屍所不得不點上芸香檀降香蒼朮來驅散一下窒息的味道,

顧的被殺家屬遺體,在驗屍後由張長庚和其他親屬收殮,后安放在閘北延緒山莊(1926年建的延緒山莊,又稱天下會館,位於現在在閘北童家浜一帶,地址為老滬太路203弄2號,其舊址與門口牌坊於2004年被上海市列為“首批不可移動文物”之一),實際上顧順章家屬遺體在延緒山莊為靈柩寄存,以後幾年均移入江蘇鎮江。前面講到顧順章的女兒顧利群、小名毛毛,後來實際藏匿在金山張堰鄉東約十里地方,據了解,在周恩來一行的行動剛開始時,顧的家屬已被監視,4歲幼女一直大哭,並強行外出遊玩,行刑者怕泄漏機密又不忍慘殺幼女,周恩來下令派人將她送到寶山家鄉,但是實際上途中改變方向,送金山張堰東十里一鄉民家,對人謊稱該女孩父母病亡無人撫養,不得不送人,國民黨黨部特派員顧建中得知原委后,於11月26日早派人偕同顧順章妻弟張長庚,去鄉下尋回顧女,午後到了閔行,再派專車送往市區後上火車至南京,

當年上海有影響力的英文報紙《字林西報》以及它的副刊《北華捷報》(周刊),都對案件作了深入的報道,在1931年12月1日出版的《北華捷報》對此案件中提到的武定路現場,作了如下描述:“……it was nearly noon before the first corpses,the two women were unearthed,The yard is about20 ft square,with one corner cut away,the whole being surrounded by a wall nearly9 feet high,After spading18 inches deep,……they saw two bodies,both female,prone and face downwards,……they body of younger was entirely unclothed,while that of a considerably elder women was partially covered……”當二名女屍中第一具被挖掘出,已大約過了中午時分,……這天井大約20平方英尺(譯註:約6平方米),裡面一個角被斜切,整個天井被一個約9英尺(譯註:約2米7)高的牆圍住,在挖掘了18英寸(譯註:約合45公分)深后看到二具女性屍體,臉朝下卧倒着,……其中年齡看上去輕一點的女屍,身體全裸露,而看上去年長一些的女屍,身上尚有部分衣服遮體……

陳家巷挖屍工作也基本上同時進行,據告密者供出線索,上海方面接京中電報,明確得知在麥特赫斯脫路383弄椿壽里內陳家巷,門牌標有A91號的地下,埋有黃弟洪,鄒志淑和朱完白夫婦四具屍體,後來得知有一名字王盤的青年也埋在91號,為此,靜安寺巡捕房(位於極司非而路愚園路,今萬航渡路愚園路東北角口)着手調查,該91號大房東為姓蔣的,(據後來被認為中共六屆四中曾在此舉行),前後洋房二座,前一座前有空地,上面種花草,另一幢洋房在後面東北角,有空地一塊,以前空地上搭蘆席,1931年夏前房客遷出,後由新中華實業社遷入,前幢為辦公處,后幢為家屬宿舍,遷入后將蘆席拆去,改為鐵皮房內鋪木板,此時大批花露水生髮水等化妝品置於其中,租住者渾然不知下面埋有死屍,《申報》記者對該案發地描述,講到該處東通麥特赫司脫路(泰興路)、西近戈登路(江寧路)、南達愛文義路(北京西路)、北臨新閘路,大門開在陳家巷狹弄內,前面有竹籬笆,屋後為一小花園……,捕房正式挖掘前一天到現場查看過。

第二天國民黨黨部特派員顧建中、總司令部漢口行營參議黃凱會同凇滬警備司令部暨公共租界巡捕房探捕前來查辦,上午八時先挖掘該地東北角,發現草拖鞋一隻,直至下午三時尚無結果,當時圍觀的新中華實業社員工嚷着沒有出現屍體,亂挖弄壞地面要求賠償,於是在斜對面西南角挖掘,又發現草拖鞋一隻,但是仍沒有發現死屍,於是又調往東北角挖掘,后挖出腳趾一段。

直到五時許才在東北角矮垣下七尺深見一席子,掀開一看為屍體一具,赤身大半潰爛,經風吹后發黑,此時圍觀者才掩鼻紛紛離開,被挖屍身開始認為是男屍,為朱完白屍體,後來辨認為女屍,是鄒志淑屍體,因為巡捕房以及挖掘屍體的小工,是無法辨認死者身份的,只能由在原特科內任職的人士來指認,此時天已黑,只得待明天繼續挖掘,第二天又挖出一具男屍,初步認定為黃弟洪屍身,直到第三天一下共挖出三具屍體,其中男屍一具是在離地一丈五以下挖出,屍身中等身材,皮膚慘白奇臭難擋,屍旁衣包一個內有血布,為王盤的屍體,王是一位留俄學生,另二具為赤身男女裸體,並頭並腳在一起,將二屍翻轉,辨認為朱完白夫婦,朱完白屍身頭頸繞有長繩,四肢用布綁住,女屍皮膚灰白尚未全腐爛,身材纖細。

在陳家巷91號挖掘出來的死屍,后被移入斐倫路驗屍所,第一特區法院郭煒檢察官、法醫魏立功、書記官劉椿來到驗屍所督辦,據驗屍官稱,這批遇難者頭頸被勒打結手法和屍身捆綁均一個式樣,故一人所致。

最後確認這五具屍體分別為黃弟洪(又名黃警魂),黃是黃埔一期六隊學生,江蘇揚州人,1930年和劉伯承一起畢業於蘇聯伏龍芝軍事學院,回國后據說害怕國民黨殘酷鎮壓欲投奔敵方,曾發信給蔣介石,以看在也是黃埔學生這一點上,望蔣介石給予器重,發出的信被特科獲取,楊登瀛(又名鮑君甫,廣東人,1901-1969,卅年代為中共安插在敵方的情報人員,實為雙面間諜,1949年後楊曾被中共方面關押,後來陳庚說情擔保,被公安機關定為管制一年處理)設圈套引出黃第洪,說是請他與國民黨方面的人士約見,黃不知有詐,上門請他外出者實際為特科行動組人員,經黃包車接送七拐八拐,后將黃弟洪秘密送入91號,即被特科行動人員勒斃處死。鄒志淑(女),浙江嘉興人,負責地下黨交通和掩護工作,屍體被挖掘前一段時期,有不知詳情的人發現鄒志淑怎麼神秘失蹤,據當時熟悉中共內部情況人士稱,鄒志淑可能工作不力,有違背黨紀事宜,在平時言語中流露出動搖傾向,中共特科認為假設她反水會對中共組織極大破壞,故特科決定將鄒志淑也勒死,朱完白夫婦二人,朱是蘇州工藝學校學生,朱完白二十餘歲,長於詞令熟悉英語,任黨內翻譯,在杭州工作是由黨內某人介紹娶當地白相人之女為妻(其妻姓名不詳,難以考證),婚後感情甚好,以至置黨務工作不顧,至月末朱完白赴黨部領薪金髮生爭執,特科人員恐其反水泄密,將夫婦二人同時勒死,王盤(亦有稱王培)男,曾留學蘇聯,有關他更詳細資料未找到,後來據案發地新中華實業社人員講,自遷入91號后每至深夜聞哭聲,並有開門聲拖鞋聲等恐怖現象,該社準備另遷它處,鄒志淑和朱完白夫婦以及黃弟洪等人的屍體因為沒有親屬認領,驗屍完畢后被送入普善山莊安葬,後來這批勒死人的麻繩全送入法院賊物庫。

最後法官通知蔣姓大房東購買石灰十擔,把被挖地填沒,並施蒼朮等藥物以驅臭氣,該處附近居民下午四時左右購買鞭炮,在91號前燃放,掃一下晦氣,雖然還有其它地方仍埋有死屍的傳聞,但種種原因緣故,挖掘工作到此暫停。

在挖掘死屍接近尾聲時,顧順章於1931年11月29日《申報》第六版、11月30日第二版,以及以後數天該報不同版面,均以“懸賞緝拿殺人兇手周恩來等緊要啟事”為標題,刊登如下相同內容的懸賞文告:“敬啟者,順章於民國十三年受革命潮流之激動,誤入共黨歧途,數年來參與機密。鑒於該黨倒行逆施,黑幕重重,與本人參加革命之初衷,大相違背,不忍糜爛國家,禍害民眾,乃於本年四月間自動脫離共黨,向黨國當局悔過自新。從此閉門讀書,以求學識之長進。對於共黨任何人,從未加以陷害。蓋順章只有主義之鬥爭,並無個人仇恨之心理,此亦政治家應有之態度。孰意共黨首要周恩來、趙容等竟親肆毒手,將余全家骨肉及遠近戚友等十餘人,悉行慘殺,而順章岳母之私款七千餘元及價值三千餘元之田產單據、亦被劫奪以去。似此殘酷獸行,絕滅人道,實為空前罕有之慘案。惡耗傳來,痛不欲生。現已承蒙國民政府懸賞兩萬元,嚴緝該犯等依法究辦外,順章特另行懸賞緝究,以慰冤魂。有人能將該犯周恩來、趙容等捕獲解案,順章當賞洋三千元,或通風報信,因而捕獲者,賞洋二千元。儲款以待,決不食言。伏祈公鑒。顧順章謹啟通信處(南京)奇望街郵局信箱八號”(筆者註:趙容即1975年去世的康生)

二個月後,一九三二年一月十一日《申報》第二版啟事欄、右起第五條啟事上,王世德用真名刊登《王世德脫離共黨緊要聲明》,全文如下:

鄙人於民國十六年加入共黨。近兩年來充任該黨中央特務工作。因見於該黨之倒行逆施,貽害社會,而復慘無人道,白相殘殺,乃於前月向國民黨悔過自新,從此脫離共黨,謹此聲明。再者,上月轟動一時之上海掘屍案,其告密之人名李龍章者,實即鄙人之化名。因該慘案確為共黨首要周恩來、趙容等所為,而鄙人亦為當時參加殺埋之一份子,自向黨國當局悔過自新后,即將該黨此宗殺人藏屍滅跡之秘密殘酷行為,悉行指出,故有此次駭人聽聞之掘屍案發現。特此附帶聲明,使各界人士得以充分明了共黨之罪惡。王世德謹啟

三、往事不堪回首,一個特殊的女烈士

在上面提到麥特赫斯脫路(今泰興路)陳家巷91號被處死而後又被就地掩埋的五人中,不得不提到一下其中的鄒志淑,這位1897年出生的女特科成員,現在作為革命烈士安葬在上海中春路閔行區烈士陵園,至於是否是遺骨安葬還是紀念碑形式,這看來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在1931年這腥風血雨中被冤殺或誤殺的女英魂得到安置,說到鄒志淑不得不提一下她的丈夫宋再生(宋啟榮),鄒志淑第二次婚姻是在陳庚的介紹下與宋再生(宋啟榮)結合的,婚後鄒志淑介紹丈夫宋再生加入中共,宋再生(宋啟榮)公開身份是巡捕房一個探目,實際上宋再生暗底里為中共特科提供有價值情報,現在一些地下黨革命回憶錄和上海電視台“紀實”頻道歷史訪談和一些反映地下黨鬥爭的電視劇原型人物都可以看到這個名字,但是他妻子鄒志淑極少被現在回憶錄提到,多半是她死因的特殊性,死得那麼不明不白,現在被稱為烈士使人感到凄婉與悲哀。

據現在在上海市閔行區民政局中,關於鄒志淑烈士的經歷中講到她是在“1931年4月被國民黨特務殺害在愛棠新村”(而實際情況是,1931年4月在愛棠村中被掩埋的是被中共特科處決的反水者顧順章家屬),烈士簡歷又講到“解放后在周恩來關心下,在梅隴公社華二大隊找到烈士女兒宋保蘇(其母遇難時她只有三歲)。”這位宋保蘇,其名字在出生起名時候就有“保衛蘇維埃”的政治含義,宋保蘇作為烈士後代,在1952年領到了民政局頒發的編號為00072的烈屬證,曾在她所在居住地,即上海郊區的行政區域上海縣,當過上海縣政協委員,前幾年已去世,據悉,宋保蘇在生前似乎一直接受其母被“國民黨特務殺害”的說法,可想象一下,既然1967年周恩來寫給毛澤東信中附上的《大事記》對於1931年中共特科在上述三個地方的處決行為的性質沒有提出否定和任何質疑,那麼鄒志淑死在上述三個地方的其中任何一個,均屬中央特科對反水者處決行為的結果,因此“國民黨特務殺害鄒志淑”說法不能成立。

後記

很多讀者看了此篇文章後會問,裡面的地址對嗎?具體被暗殺后埋藏的死屍是這些人名嗎?

好多年以前,當我在其它地方看到有關此案件報道后,會問:這埋屍體地方在現在的哪裡?什麼路?這房子目前還在嗎?被秘密處決具體是什麼人名?

這就是寫這篇文章的主要動機。

無論台灣徐恩曾在上世紀50年代寫的,關於此案件的回憶錄,還是90年代大陸作家吳基民寫的,對於此案件描述的《生死搏殺》,都沒有寫到詳細準確的地址,對被秘密處決人員的人名也沒有過記載,徐恩曾的回憶錄卻寫成了甘世東路,顯然與錢壯飛家裡的地址發生了混淆。

因為年代久遠,由於當時地名的變更和道路狀況的很大變遷,最主要還是對此案的一些迴避,查找確切地址和人員有一定難度。

雖然搜尋歷史痕迹線索迷霧重重,但是在一次偶爾的資料翻尋,我最終在上世紀卅、四十年代出版二個版本的《上海市行號路圖錄》中得到準確的確認,在當年案件調查提到:該案發地房子陽台外牆朝東,南面為麥尼尼路(今康平路),這一排有五個門號,案發二門號分別在北端的37號和南端的33號,根據“陽台朝東、五個門號、北端37號、南端33號”幾個關鍵詞,只有在前面提到的《上海市行號路圖錄》中某處得到唯一的確認,即只有“分布圖”中的某一個房屋坐標完全符合文字敘述,加上當年報刊的案件現場照片,其陽台欄杆花紋,經比對,即餘慶路102、110號無疑!符合證據鎖鏈需要環環相扣的原則。

在走訪該弄時候,經一位中年女性指引,得知弄內有個老先生,他從小就居住在這弄內,熟知弄內的歷史,她還帶我到老先生的家門口,並叫了他下樓,於是我拜訪了這位居住在106號,年齡近八十的老人,據老人講,這一排五個門號最初就是從南到北的33-37號,現在弄堂內其它門號,是在1949年後改動的。

當我問起老人,是否知道這一排房子過去有什麼重大事件如兇殺等,老人說,小時后聽大人講,這一排房子下面埋有死人,但是具體哪一家下面,為了什麼事,倒是不大清楚。

後來我得知,無論是102、110號現在居民,還是弄內其他人,雖然也知道一些顧順章這個人,但是對於歷史上的“愛棠村掘屍案”就發生在本門號或本弄裡面,實在感到驚愕!居住數十年是第一次知道!在與閔行區民政局方面交談中了解到,閔行烈士陵園內全是紀念碑形式,沒有真正的遺骨安葬,鄒志淑也不例外,得知主管烈士資料管理的前任科長,多年前在一次整理檔案時候曾對下屬說過這樣一句:“那個鄒志淑是我們自己人幹掉的”。

上面寫的就是一個年代離我們較遠的真實歷史事件。

參考文獻

一、《苦撐危局;周恩來在1967》,作者:陳揚勇,重慶出版社2006年版。

二、《周恩來在上海》,作者:王朝柱,中國青年出版社1998年版。

三、《陳立夫大傳》,作者:張學繼、張雅蕙,團結出版社2004年版。

四、《細說中統軍統》,徐恩曾著,台北傳記文學出版社民國81年(1992年6月)版。

五、《上海市行號路圖錄》,林康候編,福利營業股份有限公司出版,民國29年8月版。

六、《上海市行號路圖錄》,張震西編,福利股份有限公司出,民國36年10月版。

七、《時報》,1931年11月(民國二十年十一月)。

八、《民國日報》,1931年11月(民國二十年十一月)。

九、《申報》,1931年11月(民國二十年十一月)。

十、上海市閔行區民政局,閔行烈士陵園有關鄒志淑烈士資料摘錄。

十一、英文版《字林西報》以及它的副刊(周刊)《北華捷報》1931年11月,上海圖書館徐家匯藏書樓。

十二、《上海警察,1927-1937》(Policing Shanghai,1927-1937)【美】魏斐德(Frederic Wakeman,Jr)著,章紅、陳雁、金燕。張曉陽譯,周育民校對,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8月版。

十三、《特務工作之理論與實際》,顧順章著,1933年首版,上海圖書館近代文獻室藏書。

以上文章內容均以上世紀三十年代歷史原始資料和中共中央有關周恩來文獻和上海市閔行區民政局的烈士檔案以及卅年代上海法租界弄堂地形和門牌圖寫成,為非文學創作,轉載時註明出處。

撰稿人:劉德偉(上海)2007年5月初定稿

2012年2月根據初定稿內容增加歷史圖片,定為“增補版”

附圖

1931年顧順章滅門事件首次詳細考證 滅門案總指揮是周恩來

1.1931年11月“姚主教路愛棠村埋屍案”揭露后,《時報》記者採訪案發地,拍攝的死屍挖掘現場外景,最右為37號(目前餘慶路102號),最左為33號(目前餘慶路1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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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當年上海眾多報刊如《申報》、《時報》等對此案件有詳細連續報道,這是《民國日報》的現場採訪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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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當年租界弄堂地圖中,姚主教路案發地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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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歷史地圖局部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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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姚主教路愛棠村33號與37號門前的挖掘出來待運的死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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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文中提到的顧順章的女兒毛毛,後面男孩為文中提到的張長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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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英文版《字林西報》和它的副刊(周刊)《北華捷報》均對案件報道,標題為:“共産黨人的仇殺”,副標題為:“十六具屍體突現在上海:所有人均在數月前的夏天被勒死:顧(順章)家屬遇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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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看1947年出版上海弄堂地圖中,案發當年(1931年11月)的33、37號,已改成餘慶路102、110號,你可以到新舊號碼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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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案發地點在大同坊位置,目前弄內其它門牌號碼與當年的有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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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文中提到的楊登瀛(鮑君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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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當年《時報》案件報道中,案發地位置關鍵描述,與當年租界弄堂地圖吻合,確定了在目前的上海餘慶路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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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人文章中第一節講到的毛澤東在1968年對紅衛兵揭露“周恩來就是反水者伍豪”的調查所作的親筆批示,使周恩來得到一些寬慰(註:為中共中央保存的有關周恩來檔案的原稿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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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文章提到的宋再生(宋啟榮),照片攝於約上世紀五六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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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目前上海餘慶路,最左為110號(當年案發的33號),最右為102號(當年案發的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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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同仁輔元分堂驗屍所位置圖:法租界寧波路八號、東自來火街口東北角,即現在的淮海東路永壽路口,當年顧順章家屬腐臭的屍體,就是從愛棠村運送到此驗屍所,因為都屬於法租界當局管轄範圍,當年寧波路有二條,一條為英租界寧波路,即現在的寧波路,一條為法租界寧波路,現在是淮海東路,該路名變更為:初名:法租界寧波路(19世紀末)、東泰山路(1943年)、林森東路(1945年)、淮海東路(1949年後),圖中的新橋街為現在的浙江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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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現在的上海武定路930弄14號,當年修德坊案發地現場,天井 大陸下埋屍四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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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修繕前的修德坊6號,更能顯示出原始的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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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修德坊六號,1947年版本地圖。已經為現在的武定路930弄14號.雖然門號已改動,但是仍符合“該弄底獨立一幢,該弄共雙間樓五幢,案發的6號在弄底獨立一幢,西首為汽車間,”當年案件調查對房屋特徵的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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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麥特赫司脫路陳家巷(泰興路383弄)埋屍處周圍地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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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與案發同時期弄堂地圖:麥特赫司脫路(MEDHURST ROAD)383弄入口處,黃第洪、鄒志淑、朱完白夫婦、王盤等五人就是在這裡被引入、誘入,最後被運屍出該處:(註:麥特赫司脫路為租界時路名,租界后稱泰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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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局部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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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申報》1931年(民國二十年)11月24日第十五版,有關王世德(化名李龍章)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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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申報》文章,局部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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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931年繪製的上海地圖,為案發地姚主教路及其周邊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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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顧順章刊登在《申報》上的懸賞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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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當年《申報》連續報道挖掘死屍的調查進展,1931年11月29日的一篇文稿標題,表明有16人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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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目前仍保留在上海老滬太路203弄2號原址的“延緒山莊”牌坊(其它原始建築仍在),牌坊的反面部分上“陰陽合德”四個字還依稀可辨,表示生與死在這裡都得到安寧,1931年11月,顧順章的妻子張杏華和其他親屬的靈柩,從這牌坊下進入延緒山莊,而正面部分“延緒山莊”四個字已經很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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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至今還作為保留建築的“延緒山莊”,屋頂、牆壁的霉斑、污跡多少帶有當年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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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申報》一九三二年一月十一日,第二版啟事欄,右上起第五條,王世德用真名刊登的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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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國民政府“行政院訓令第六二八三號”,提到顧化名化廣奇,因投誠而撤銷通緝令,此資料藏於上海圖書館近代文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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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933年顧順章著書《特務工作之理論與實際》,論述了特工的基本技能要素,回顧了他的特科生涯。(此書1933年首版原書,現藏於上海圖書館近代文獻室)書籍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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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此書附圖多幅,由顧順章授意,李海風繪製,披露了特科的布局,下面一幅提到特科直接受政治局領導,總部直接管四個科外,還控制香港廣州、漢口、滿洲三個外省,有一個擬定尚未運作的“技術設計研究班”,任務為“技術研究員包羅各種技術人才與專家、中西醫學、機械電學、土木工程、化學催眠術、魔術……江湖雜藝”,標註為“1931春季時代”,隨着顧的反水,圖上的向忠發、周恩來、顧順章三人格局已不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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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在《特務工作之理論與實際》書中另幾個附圖提到:第二科偵探,陳賡為科長,直管大流氓楊安清,楊安清再管流氓集團,陳賡還直管中等流氓陸震,陸震再分管流氓集團、通訊社、流氓茶位,一個高麗人滲入到日本領事館、另有日本鈴木偵探也與高麗人單線聯絡,楊登瀛則在國民黨南京市黨部、上海各捕房、公安局收集情報,南京的錢壯飛由上海電話局李某(各資料考證,李某即李克農))聯繫,李某再受控於陳賡,圖表顯示:特務工作均單線聯繫,有些人員打問號“?”,說明顧順章也未必完全認識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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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三科保護科,科長鍾裕,任務為:“保護要人,懲戒反水者,平時下級組員做各種小販,接收各種技術訓練及破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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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第一科,總務科科長楊生,下屬營救、採辦、布置、商業四個部門,其中布置科任務要管理“大司務及娘姨”(注“娘姨”為上海人對女佣人的舊稱),採辦則要“採辦軍火”,營救則要“找律師”,商業要“設立商店、經營小販”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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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第四交通科,陳壽昌科長,設有無線電製造所、材料處,第一電台為中共中央專設,香港、漢口、天津設台,第二電台在海參崴設立,第四為預備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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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特務工作之理論與實際》一附圖以及文字,為特工在跟蹤時候的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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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該書中揭示特科的“軍用密語圖”以及使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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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軍用密語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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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該《特務工作之理論與實際》的扉頁表明為民國22年(1933年)8月付印出版,標註“不准翻印”,也算是顧順章的版權所有,中間為顧順章的私人印章,(撰稿人註:原書為紅色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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