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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運動是變態社會的產物

學生運動是變態社會的產物

1919年五四學生運動爆發的時候,胡適正陪同杜威先生在上海訪問,同行的還有杜威的學生、北京大學教務長蔣夢麟先生。當時他們對北京發生的事情一無所知,兩天後才通過報紙了解到事情的經過。

1920年五四運動一周年的時候,胡適和蔣夢麟聯名發表文章——《我們對於學生的希望》。這篇文章由胡適起草,從中可以看出他對五四運動的初步反思。

文章說,五四運動之前,他們只是想通過杜威的訪問,在思想上提倡科學精神,在教育上輸入新鮮理論,“不料事勢的變化大出我們的意料”,爆發了震驚中外的五四運動。對於這個運動,胡適認為至少有五大成效:一是加強了學生主動負責的精神,二是激發了學生對國家命運的關注,三是豐富了學生團體生活的經驗,四是培養了學生作文演說的能力,五是提高了學生追求知識的慾望。文章指出:“這都是舊日的課堂生活所不能產生的”。

與此同時,該文對五四運動也提出批評。文章認為,以罷課為武器進行鬥爭,對敵人毫無損害,對學生卻有三大危害:一是在學生運動中,有些人自己不敢出面,卻躲在人群中吶喊,從而助長了依賴群眾的懦夫心理。二是罷課時間一長,有些人就會養成逃課的習慣。三是經過這場運動,有些人可能養成盲目從眾的行為模式。

胡適和蔣夢麟還告訴大家:學生運動不是常態社會的行為模式,而是變態社會的必然產物。所謂常態社會,是一個比較清明、由成年人管理政治的社會。如果成年人不能盡責儘力,不能治理政府的腐敗,那就是一個變態的社會了。在這種情況下,“干涉糾正的責任,遂落在一般未成年的男女學生的肩膀上”。於是,本來應該安心讀書的學生只好放下書本,走出校園,冒着生命危險去遊行請願,從而釀成大規模學生運動。因此他們在文章中說:“荒唐的中年老年人鬧下了亂子,卻要未成年的學生拋棄學業,荒廢光陰,來干涉糾正,這是天下最不經濟的事。”

1928年5月4日,胡適應邀去上海光華大學發表演說。他再次強調學生運動是變態社會產物,並把這個觀點總結成一個歷史公式:

凡在變態的社會與國家內,政治太腐敗了,而無代表民意機關存在着;那末,干涉政治的責任,必定落在青年學生身上了。

為了證明這個歷史公式,胡適以東漢末年的黨錮之禍、北宋末年的陳東上書、清朝末年的戊戌政變、1848年的歐洲革命為例,得出如下結論:“政治腐化,至於極點,創議改革者,即為少年學生;亦唯此種熱烈青年運動,革命事業,都有成功之一日”。相反,如果政治清明,而且有各種民意機構存在,那麼政治就自然是成年人的事了。在這種情況下,青年學生就可以安心讀書;他們的興趣,就可以是體育比賽、跳舞看戲、談情說愛了。胡適認為,無論從正面還是反面,都可以證明上述公式正確無誤。

值得一提的是,在演講結束的時候,胡適還充滿感情地說:自從五四運動以來,中國的青年,對於社會和政治,總是不曾放棄自己的責任,總是不斷與惡勢力作鬥爭。為此,“他們非獨犧牲學業,犧牲精神,犧牲少年的幸福,連到他們的自己的生命,一併犧牲在內了”。

1948年12月17日,既是北京大學成立50周年校慶,又是胡適57周歲生日。然而,這時的文化古都北平,已經被圍得水泄不通。12月15日,胡適以極其沉重的心情寫完《北京大學五十周年》的紀念文章后,乘坐蔣介石派來的“搶救著名學者”的飛機離開北平,但是他的二兒子胡思杜卻留了下來。兩天後,胡適在南京參加北大校友會舉行紀念活動,他在會上講話時痛哭失聲,認為自己是個逃兵,對不起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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