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聽老綏遠韓氏講過去的事情
作者: 韓麗明

朋友老岑,祖藉山西,先輩清中期移民至內蒙古。先是給蒙古王公貴族墾荒,交一定的押荒銀,墾熟後每年交些地租。那時,清廷所定的押荒銀和歲租,按土地質量有所差別,東西部也不一樣。綏遠一帶押荒銀每畝至少一錢,最多達到二點一兩;歲租每畝一般是銀一分到二分左右。
老岑的先人經過多年的辛苦勞作,手中有了一些余錢,就開始從蒙古人手裡買地。據說,那時的地非常便宜,尤其荒地給錢就賣,常常跑馬為界。老岑的先人是慈禧老佛爺領導下第一批勤勞致富的人,及至民國,老岑家的水澆地就有上百傾;草場不按畝、而是按里論。
據老岑講,他的先人對長工們非常好。他的祖父就是一位性格溫良敦厚的地主,樂善好施、扶危濟困。同情農民、關心農民、幫助農民的事他常做。
那時候的地主們,一般採用「籠絡」的方法穩定長工。例如,初一十五「打牙祭」;逢年過節送糧食、衣物;年終結算時另外暗中送紅包……用這些手段來挽留那些老實本分、肯幹活的長工。那時,地主在年前還必須關照他人的過年情況,如有窮苦人家過不去年,同村富裕人家必須單獨或湊錢給與必要的幫助。
老岑說,每年夏天,他的祖父都要給長工做兩套單衣:兩件白市布褂子、兩條褡褳布褲子、還有兩條用來擦汗的羊肚肚毛巾。村裡有人說:「其實有一套也管行了!」他的祖父說:「受苦人夏天出汗多,總得有個洗換的吧!」
筆者務過農、做過工,深知「活兒在手裡」這句話的分量。如果「對著干」的話,長工自有千百種方法來消極怠工。因此,用欺騙、壓榨的方法,東家和長工是不能長期相處的,最終吃虧的必定是東家。小氣、吝嗇的地主是有,但一定得適可而止,如果太厲害、臭名遠揚,就沒有人上你家來打工了。如果得罪的太狠,半夜把你家的糧垛、草垛點著後跑了,你去哪裡尋他?
那時,許多地方鬧土匪,地主們都嚇得「雞崽子」一樣,小心謹慎、生怕惹禍。叫花子來討米,總是一碗碗地打發,絕不讓他們空手而去。不要小看叫花子,其中可能就有某股土匪的眼線。如果輕慢了,說不定哪天晚上來一幫手執刀槍的蒙面大盜,把家裡搶得精光……地主們連叫花子都不敢輕慢,哪個敢得罪長工?
但是,突然有一天,「地主」變成了一個天大的罪名,有地皆「主」,是「主」皆惡。僕人既然翻了身,舊社會的「主人」當然沒有好日子過了。從沒收財產到人身批鬥,不僅傾家蕩產,一生名譽也掃於地下,甚至肉身難保。
1950年,歸綏市土改開始。工作隊確定對象後,需要引導貧農們起來鬥爭。但工作隊員們很快就發現,一些貧農表現並不積極。因為並非所有的地主都與僱農勢同水火,甚至有的地方雙方關係還較為「和諧」。起初,不少人不願意撕破臉向地主發難,在工作隊動員他們起來鬥地主時,不少貧僱農反而還產生一種抵觸情緒。
為了順利實現土改目標,工作隊還排演了話劇《白毛女》,採取宣傳的形式來做貧僱農的工作,但沒有什麼效果。老鄉們反而認為:「黃世仁是遠處的地主,我們這裡的地主都是好人」。
不少人無法理解地主對他們的剝削,稱:「我給地主幹活,人家管我飯吃,年底還給工錢,這都是說好了的。要是年底不給工錢,或者不給飯吃,我可以告他。可是人家確實給錢了,也給飯吃了,那還有甚錯?」
土改打殺地主的手段五花八門、慘絕人寰。鬥爭地主的場面十分野蠻,拳、腳、鞋底、棍棒、皮鞭一起上,打得皮開肉綻、口吐鮮血、傷筋斷骨,慘叫哀號之聲不絕於耳。對於某些強加的罪名,跪在鬥爭台上的地主想解釋一下,戰戰兢兢剛開口,台下在積極分子的帶領下發出一片震耳欲聾的口號聲,淹沒了地主那微弱可憐的聲音;台上的積極分子立即抽耳光、拳打腳踢,打得你根本無法開口……
除了用棍子打、錐子捅、繩索捆、石頭砸之外,還有好多種。比如磨地,把稜角鋒利、黃豆般大小的菠菜籽撒在地上,然後把要斗的人衣服脫光,推倒在地,提住他的雙腳在這上面來回拖,拖到他半死不活為止。即便是下跪,膝下鋪的也是玻璃碴子瓦渣子,那種鑽心的疼痛,常人難以理喻。
捆綁可能是最有中國特色的刑罰之一。一些擁有不容置疑的生殺大權的人,只要高興,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場合,將另一些被他們稱為階級敵人的,被徹底剝奪了尊嚴的人捆綁起來肆意凌辱。即使將人致傷致殘甚至致死,其行為都是革命的,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老岑的祖父在那時就被捆過一繩子。那次鬥爭會一開始,老岑的祖父就表示認罪服法。工作隊要求從明朝開始退賠剝削所得,老人家也連連點頭同意。鄉親們都說:「態度挺好的,就這樣吧,別鬥了。」但工作隊不認可,幾個村裡的地痞和二流子,他們先脫掉老人家的衣服,從後面將其轟然一聲猛推在地——他們稱為「狗啃屎」。然後用麻繩一圈一圈地將老人的手臂捆緊,雙手反剪,從地上拉起來。用膝蓋抵住老人的腰部,再使勁將反剪的雙手往上提,老人立刻發出殺豬般的慘叫。
那天,老人家被捆的血液不能流動。一會就臉色蒼白,全身沁出一層白蒙蒙的細汗。這是痛到極致的一種生理反應,就因為這一繩子,老岑的祖父半年多胳膊都舉不起來,自己不能穿脫衣服。
那年春節,老岑家什麼也沒有準備,別說肉,就連米面也沒有了。全家人在悲悲戚戚中度過了年三十。
初一清晨,老岑的父親一開大門,發現門口擺著好幾個籃子。他慌忙提回家去,倒出來一看,發現全是食物:燒豬肉、油炸糕、饃饃、粉條、豆芽,應有盡有。他們全家喜出望外,感動的熱淚盈眶。他們能猜出,這些吃喝都是過去的長工們送來的。那些年,每到年關,他們家都要準備好多份食物,送給那些貧寒的人家。人心都是肉長的,這是積德的回報。
有了這些食物,他們總算安然過了個年。但後來的日子會如何,他們根本無法猜想。起初,他們天真地認為沒收了土地和財物就算到頭了,誰能料想到,噩運這才開始,淪為賤民的日子整整延續了數十年。
令人唏噓的是,臨近解放時,老岑的祖父聽說口裡土改,自知在劫難逃,於是把半數土地分給了長工。事與願違,那些分到地的長工,到土改時都被定成了地主,為此數十年受盡磨難。
前年夏天,老岑回老家尋根。遇見了幾個兒時的玩伴,都是昔日長工的子弟。他們見到老岑異常親熱,都爭先恐後地邀請老岑去家中做客,並做徹夜聊。
那次榮歸故里,一個當年長工的兒子說:「岑哥你再回來哇,那些地還歸你,你領著我們干哇!」說這話的人都年近古稀,自然是玩笑之談。由此可見,地主與僱農並無不可調和的階級矛盾,所謂的階級仇恨都是人為杜撰出來的。
後記:
近日上網查閱資料始知:順治初,中原地區災荒不斷,清朝曾提出「酌開邊門」,讓內地農民出邊耕種,於是許多農民冒險出關。但清廷同時又規定:「不許在蒙古娶妻生子,春去秋歸,從事季節性勞動;不許在口外定居,不許攜帶家眷前往。」至17世紀末18世紀初,關外內地農民越聚越多,至十數萬人之多。
出邊農民耕種土地有三種形式:第一種,自己在山隅向陽處墾種;第二種,由蒙人招募內地農民耕種;第三種,由清廷將八旗官員的口內熟地換給口外荒地,從而招募內地農民開墾種植。
17世紀末,出邊農民逐漸在熱河、喀喇沁、察哈爾和歸化城土默特等長城沿邊的一些地區形成農業點。
在歸化城土默特和察哈爾,各種官地的招墾佔了較大的比重。順治七年確定:「外藩蒙古,每十五丁,給地廣一里,縱二十里。」康熙八年,清廷提出以古北口等邊外空地撥給無地旗人耕種。按定製,歸化城土默特兵丁無餉,撥給「戶口地」為生。
清廷圈佔上述大量蒙古牧場,這些田地或因差役無暇自耕、或因不熟悉農耕,大部分被租佃給漢民。這些內地農民主要來自河北和山西兩省,「沿邊數州縣百姓,歲歲春間出口……皆往土默特地方耕種」。這些季節性出邊種地者,或曰「伙盤」、或曰「雁行」。雍正朝以後,土默特的墾區擴大,出邊的農產越來越多。「搬移眷屬」「蓋房屋居住」,並且呼朋喚友、互相援引,「一年成聚,二年成邑」「漸成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