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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六年後再看《十七條協議》

  •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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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3日是圖伯特(西藏)與中國簽訂《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簡稱「十七條協議」)66週年日。《十七條協議》對圖伯特造成史無前例的巨大影響,而且,遺留的問題延續至今無法解決。六十六年後再看《十七條協議》,以及至今忽略的一些問題,或許對更全面瞭解這段歷史真相有所幫助。

背景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隨後北京電臺就宣稱:「中國人民解放軍要解放西藏、新疆、海南島、臺灣在內的所有中國領土」。[1]事實上圖伯特安多和康區的大部分地區這之前已經被中共佔領,並利用這些地區的資源積極準備全面入侵圖伯特,如拉攏收買地方上有權勢的圖伯特人、吸收幹部、其中最重要的目標之一是當時在安多的班禪囊瑪岡(班禪堪布會議廳)。公元1949年11月2日圖伯特政府外交部就以上中國政府所謂的解放圖伯特問題致電毛澤東,電文指出:「西藏是慈悲之觀世音菩薩的教化聖地,是一個佛教興盛而與眾不同的國家,從遠古時期開始到現在都一直是一個獨立自主的國家,在政治統治方面從未遭受過任何國家的侵佔,自始至終都是一個反抗外國侵略並保衛自己家園的佛教國家。我們不僅需要中國軍隊不會越過中藏邊界進入西藏以及不進行任何軍事活動的保證,而且也希望嚴格管束中藏邊界的文武官員,使我等西藏人安心[2]。」此外還談到圖伯特政府願就中國政府過去侵佔部分圖伯特領土的歸還問題進行談判。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毛澤東給西北軍區的彭德懷發出準備進圖伯特的電文中明確指出:「解決西藏問題不出兵是不可能的,出兵當然不只是西北一路,還要有西南一路。」[3]當時,彭德懷回電說入圖伯特需要兩年時間的準備。1950年1月2日,毛從莫斯科發回電報,改派西南軍區出兵圖伯特中部。毛的電文指出:「西藏人口雖然不多,但國際地位極其重要,我們必須解放之,並改造為人民民主的西藏。由青海及新疆向西藏進軍,既有很大困難,則向西藏進軍和經營西藏的任務應確定由西南局擔負。」並指示:「我意如果沒有不可克服的困難,應當爭取於今年4月中旬開始向西藏進軍,於10月以前解放西藏。」[4]

中共決定讓「二野」第十八軍擔任入侵主力軍,據資料顯示中共18軍3萬餘兵力,從圖伯特康區西部向昌都進軍。還有幾個不同方向出兵配合主力軍:陳賡一部兩個團從雲南入侵圖伯特;在東突(新疆)的王震派一先遣部隊向圖伯特阿里入侵;中共西北軍區的獨立支隊從康區玉樹入侵,中共四路合圍圖伯特。

圖伯特政府將三分之二的兵力約八千人奔赴昌都和金沙江一線迎戰中共主力部隊,圖伯特政府多基既總督噶倫阿沛.阿旺晉美為最高軍事指揮官。

1950年10月7日,中國西南軍區的軍官張國華和王其美指揮的中國軍隊兵分八路突然向昌都發起攻擊,在昌都地區的八千多名圖伯特雖然英勇抵抗,但因實力懸殊,寡不敵眾,經過二十餘次的戰鬥後終於19日被擊敗,約5799名圖伯特軍官兵在戰鬥中殉國。包括督阿沛.阿旺晉美在內的一批軍官以及二千多士兵被俘虜。圖伯特政府軍在金沙江反擊中共侵略軍的戰役以失敗。

圖伯特和中共的談判,最終簽訂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

一、「神秘」的談判代表

1951年3月在卓莫(亞東)的圖伯特噶廈政府決定派出五名代表前往北京進行談判,其中主要的談判代表為噶倫阿沛‧阿旺晉美、堪窮‧圖丹列門、桑頗‧丹登頓珠等直接從昌都前往北京。另從亞東派出凱墨‧索安旺堆、圖丹旦達、中文翻譯達拉‧彭措扎西、英文翻譯薩堆‧仁欽通過海路前往北京。

《十七條協議》中稱圖伯特首席代表是阿沛‧阿旺晉美,在圖伯特談判代表中職位最高。不過在昌都失守時他被俘虜,因此,他參加談判當時也眾說風雲。而中共方面從一開始就設法讓阿沛‧阿旺晉美為談判重要官員。平措汪傑說:「他(阿沛‧阿旺晉美)並不算是我們的階下囚,而是我們希望與之談判的西藏政府中的重要官員。」[5]在被俘虜的日子裡中共中除了展開對他的全面統戰,他也向圖伯特政府自願表示「還提出如果西藏政府需要,則他願意代表西藏政府參加談判等意見。」[6]

另外,更有意思的是:中共稱在「1950年11月21日,成立了籌備委員會(昌都地區人民解放委員會筆者注),王其梅為主任,阿沛.阿旺晉美和惠毅然為副主任。」之後,「1950年12月27日,召開昌都地區第一屆人民代表會,來自33個宗的151名代表參加,其中有活佛、土司、頭人、商人、農牧民和解放軍的代表人士。在這次會議中,還成立了昌都地區各族各界爭取和平解放西藏委員會,選舉阿沛為主任,並在大會上發起了向西藏地方政府呼籲和平的簽名運動。……於1951年1月2日,大會一致選舉王其梅為昌都地區人民解放委員會主任,帕巴拉•格列朗傑、阿沛•阿旺晉美、羅登協繞、邦達多吉、降央伯姆(女)、平措旺階、惠毅然、格桑旺堆為副主任,扎西朗傑等95人為委員。」[7]中共資料顯示:昌都地區「1950年至1956年間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級行政區。」直屬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管轄。

因此,圖伯特政府任命阿沛•阿旺晉美為談判代表前他已經是中共省級行政區高級官員。所以,雖然圖伯特政府和中共代表在北京激烈的談判了多個回合,而事實上首席代表還是中共官員,感覺中共自己人跟自己人談判。

這也是為什麼「在談判過程中,中國代表不斷詢問阿沛•阿旺晉美,他是否得到授權可以簽署協議書。」當時「阿沛回答他獲授權可以簽字。」但是,「他後來承認沒有把條約內容回報給錯模的噶廈與達賴喇嘛,也沒有權力簽字。」[8]

中共官方阿沛•阿旺晉美簡歷中沒有「昌都地區人民解放委員會副主任」一職。

二、「武力」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和平」兩字非常「鮮艷」。該協議在中共武力進犯圖伯特政府軍防守,佔領圖伯特重鎮昌都後簽訂的。在北京談判期間中共一而再,再而三威脅說「武力解放西藏」。事實上此時圖伯特政府已經失去了主力部隊,而且,從各方面看圖伯特政府沒有計畫組織國民再次阻止抵抗中共軍隊,因此「武力解放西藏」也等於是空話,當時的中國軍隊直接屠殺對他沒有作出反擊和對抗的民眾不太可能,因為當時需要統戰,而且,還在扮演「救星」的角色。另外,中共武裝軍隊進軍圖伯特是中方談判前既定的政策,平措汪傑說:「派軍入藏是個早已做出的決定,中央政府下決心要讓解放軍進駐西藏。」[9]更何況,除了金沙江一線的中共軍隊外,其他三路軍隊並非停止進軍西藏。如,從東突和田向圖伯特進犯的中共軍隊1950年7月31日出發8月29日已經進入圖伯特大後方阿里。

中共代表威脅的「武力解放西藏」只是為了逼迫代表簽訂協議,事實上不管中共所謂的「武力」還是「和平解放」,中共四路軍隊要按計畫進軍圖伯特中部以及全境。不管有沒有「和平」協議如有民眾或政府軍阻擋中共將會實施武力打擊。「武力」和「和平」的區別是「武力解放」中共軍隊以敵人、入侵者的身份,以及自己擔負所有後勤等需要。而所謂的「和平解放」以「解放者」和「救星」的形象「堂堂正正」,而且,你要歡迎,還得「協助人民解放軍進入圖伯特」。而中共的「和平」兩字當時在外交和國際宣傳上取得了非凡的成功。

三、通牒

圖伯特政府從卓莫派出談判代表時命令在重大問題上必須向噶廈匯報且有相關的公文。[10]這是政府對其談判代表最基本的要求,而且,對於談判代表這也是最基本的常識。

但是,在《十七條協議》談判中這些最基本的要求被扼殺。對此,達賴喇嘛在自傳中說:「協議作為最後的通牒方式提出的,不讓我們的代表提出任何修改意見或者建議。對他們進行了侮辱、謾罵,並威脅要對他們使用暴力,對西藏人民採取進一步的軍事行動。也不讓他們向我和我的政府進一步請示。」

圖伯特代表沒有獲得簽訂協議的授權,而且也沒有得到圖伯特政府或者達賴喇嘛批准的情況下《十七條協議》「生效」了,中共向全世界宣布了《十七條協議》之後,中共當然還是底氣不足,因為圖伯特政府和達賴喇嘛沒有表態承認。對此,中共敦促圖伯特政府和達賴喇嘛公開表示承認。但沒等圖伯特政府的表態,中共大軍開始進軍圖伯特,7月1日,中共大部隊從甘孜向拉薩進發,7月25日,十八軍先遣支隊從昌都向拉薩出發;8月28日,主力部隊向圖伯特中部進發;9月9日,先遣支隊到達拉薩。中共主力部隊抵達拉薩,簽訂《十七條協議》5個月之後的10月24日才以達賴喇嘛的名義發電錶示「批准」《十七條協議》,而後來證實這份電報是張經武以達賴喇嘛的名義發給北京的。

四、矛盾

《十七條協議》第四條是:「對於西藏的現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變更。達賴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職權,中央亦不予變更。各級官員照常供職。」第十五條是:「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設立軍政委員會……」非常明顯這兩條是相互矛盾。中共是為了在圖伯特建立自己永久性的行政管理部門既政權而寫入協議的,這樣的情況下「西藏的現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變更。達賴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職權,中央亦不予變更」已經是不可能的事。因此,在談判時也發生爭議,凱墨‧索安旺堆說:「平汪啦,這個委員會(軍政委員會筆者注)一點意義都沒有,這好像在一個騎馬人的脖子上再安一個騎馬人一樣。」平汪說服圖伯特談判代表們:「達賴喇嘛依然是那個騎馬的人,他將擔任委員會主任一職,並負責整個委員會,因此他們不必擔心什麼。」、「這(軍政委員會)是個暫時的機構,不會削弱達賴喇嘛政府的權力。」

當時中共代表根本沒有正面說明軍政委員會是什麼,只是說「你們是在說你們打算同中央政府作對吧?……我們將派人民解放軍進藏。」

中國學者王力雄先生說:「中共不願意明確解釋軍政委員會,實際上的目的是一旦形勢需要,它就隨時可以把西藏政府置於一旁,自行接管西藏政權。」後來中共確實這樣做了。

五、秘密

簽訂《十七條協議》雖然已經六十六週年了,但是《十七條協議》附加《秘密協議》至今仍然不見天日。中共官方更是根本不提這個附加的秘密協議,裝著根本不存在附加協議。但是,圖伯特當時的談判代表以及翻譯等,還有當時參與談判的平措汪傑先生也多次提到這份秘而不宣的附加協議。因此,《十七條協議》附加秘密協議是肯定有的,那麼,為什麼中共至今不公開?多方資料證明該附加秘密協議包括七條內容。

圖伯特流亡政府對有關這份秘密附加協議的整理如下:

1、如果達賴喇嘛已經出境,在國外居留四、五年後回西藏時,可以保留原有的職權。居留國外的這一時期達賴喇嘛的所需品等由西藏政府提供。

2、解放軍駐西藏的國防部隊數量在一個軍左右,在建立西藏軍區時要任命一至兩個噶倫為副總司令。

3、保留五百名藏軍做為達賴喇嘛的警衛隊,另外為了維護各地治安而保留一千名藏軍,其餘藏軍全數解散。(在正式協議第八條中只有藏軍逐步改編為人民解放軍的內容)

4、西藏政府外交部編入中國政府外交部的下屬單位,西藏政府外交部的工作人員在外交部所屬擔任適當的職務。(這一條和正式協議的第十四條有關)

另外還有三條,由於當事人忘卻失憶或由於壓力而在五十年之後的今天仍然是個秘密。[11]

六十六年了,《十七條協議》附加《秘密協議》不僅是「秘密」,還是一個迷。

六、「解放」

中共官方說:「1951年的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的全權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權代表在北京簽訂《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簡稱《十七條協議》),宣告了西藏的和平解放。」[12]

筆者和中國作家、詩人唐丹鴻女士在印度採訪第一代流亡圖伯特人時,他們講說1956年,以及之後的情況是總是提到中共幹部說要「解放」圖伯特人……最初我認為老人們對中共的漢語政治辭彙有混淆,難道會有第二次的「解放」?

今年4月,蒙古著名作家楊海英先生的《蒙古騎兵在西藏揮舞日本刀》中也記載,1958年中共派往圖伯特的蒙古騎兵猶如狼一般,揮舞著日本刀屠殺圖伯特人也是「解放西藏同胞!」,而且到1961年才結束。

另外,1959年4月14日,周恩來為班禪喇嘛設宴時再次講:「西藏絕大多數人民需要從殘酷的黑暗的農奴制度下解放出來。」

還有,2009年1月19日,西藏自治區九屆人大二次會議投票決定,將每年的3月28日設為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因為1959年3月28日,中央政府宣布解散圖伯特政府,又是在1959年才被「解放」。

「解放!解放!」為了「解放人民」而屠殺(此處借用《蒙古騎兵在西藏揮舞日本刀》中的兩個小標題)。

七、撕毀

誰先撕毀了《十七條協議》?撕毀後是否合法?

國際法學家說:「中華人民共和國雖非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簽署國,不過始終聲稱,任何條約若是在威脅或者使用武力的情況下籤署者均屬無效,即使是在十九世紀的情況下籤署的條約也是如此。

如果一項條約是在武力脅迫的情況下籤署,被脅迫的國家可以在任何時候都指證條約無效。」[13]

巴黎高等研究實用學院宗教科學部資深教學主任安瑪.布隆鐸說:「至於《十七條協議》,早在一九五九年三月十五日,它就被宣布無效了,宣布者是一群聚集在圖伯特國民大會外面的民眾,他們主動形成一個保護達賴喇嘛的草根運動,理由是『中國人毀約,削弱了達賴喇嘛的權力。』」[14]

如果只能以官方為準的話,1959年3月28日,中共發布了《國務院關於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職權的命令》,宣布解散圖伯特政府違背了《十七條協議》的第四條,中共撕毀協議在先,已經不再具備效力。

達賴喇嘛是在1959年4月16日在提斯普爾的聲明中「他表示中共因為干涉西藏的內政已經違反了十七條協議。」[15]

1959年6月20日,他再次指出:「根據中國人的意願簽定的十七條協議由於中國方面不予遵守,從而使協議失去效力,因此我們也無法認為其有效。」[16]

中共政府公開「解散」圖伯特政府違犯了協議條款,違犯協議等於是撕毀了協議,撕毀協議當然無效,既然無效更沒有合法可言。中共違犯協議而圖伯特政府宣布了協議無效。因此,中共依據該協議兼併圖伯特領土自然成了非法,從而也直接導致之後圖伯特人全國性的反抗和中共對圖伯特實施了種族滅絕行動。但是,中共至今非法佔領圖伯特的依據仍然是無效、不合法的《十七條協議》。

【註釋】

[1]《中共對藏政策與策略》圖伯特流亡政府外交部2002年出版。

[2]《西藏的地位》作者範普拉赫,中文版第154頁。

[3]《天葬-西藏的命運》作者王力雄,明鏡出版社1998年出版,第109頁。

[4]《白雪——解放西藏紀實》作者吉柚權,中國物資出版社1993年出版,第2-3頁。

[5]《一位藏族革命家——巴塘人平措汪傑的時代和政治生涯》作者梅.戈爾斯坦、道幃喜饒、威廉.司本石初,2011年香港大學出版社出版,第134頁。

[6]《中共對藏政策與策略》圖伯特流亡政府外交部2002年出版。

[7]百度百科

[8]《龍在雪域——一九四七年後的西藏》作者次仁夏加,臺灣左岸文化出版社2011年出版。第105頁。

[9]《一位藏族革命家——巴塘人平措汪傑的時代和政治生涯》作者梅.戈爾斯坦、道幃喜饒、威廉.司本石初,2011年香港大學出版社出版,第139頁。

[10]《圖伯特政治史》圖伯特文版,作者夏格巴,1976年印度新德里出版,下冊第446頁。

[11]《中共對藏政策與策略》圖伯特流亡政府外交部2002年出版。

[12]百度百科

[13]《西藏的地位》作者範普拉赫,中文版第258-259頁。

[14]《遮蔽的圖伯特——國際藏學家解讀(中共版)〈西藏百題問答〉》臺灣前衛出版社2011年出版,第107頁。

[15]《龍在雪域——一九四七年後的西藏》作者次仁夏加,臺灣左岸文化出版社2011年出版。第274頁。

[16]《中共對藏政策與策略》圖伯特流亡政府外交部2002年出版。

2017年6月1日

作者:桑傑嘉

 來源:民主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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