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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非父母!MIT對亞裔博士生自殺無責任

學校非父母!MIT對亞裔博士生自殺無責任

美國中文網綜合報道,2009年,25歲的麻省理工(MIT)博士生Han Nguyen跳樓自殺身亡。Han Nguyen的父母之後將MIT告上法庭,認為學校疏忽了兒子的心理健康問題,並要求索賠。近日,麻省最高法院就此案作出裁決,認定MIT在案件中無責。

麻州最高法院指出,MIT在越南越南裔博士生Han Nguyen的自殺事件中沒有責任。法院稱,學校並不負責監督和控制學生生活的各方面。而此前認為的學校要充當父母角色的“廣泛認知”時代,已經早早過去了。

2009年,25歲的MIT史隆管理學院博士生Han Nguyen從學校一棟建築的天台,縱身一躍跳樓死亡。此前Han Nguyen曾兩次嘗試自殺,而法庭證詞顯示,Han Nguyen多次拒絕獲得幫助。

在Han Nguyen自殺前,他曾接受了9名心理醫生的治療,但這9人都不是來自MIT校內的心理輔導項目,此外也沒有醫生認為Han Nguyen有自殺風險。

但Han Nguyen的父親則認為,MIT此前就知道兒子“脆弱”的精神狀態,而該校教授 Wernerfelt此前還幫助Han Nguyen舒壓。

法官卡夫科(Scott Kafker)表示,如果大學知道某明學生此前曾嘗試過自殺,或者有計劃這麼做,就應該擔負起防止學生自殺的義務。

Han Nguyen父親的律師Jeffrey Beeler表示,他的客戶對裁決非常失望,但他仍希望此案能給予MIT警醒,並採取措施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發生。

MIT目前擁有全美高校中最全面的心理輔導項目,其中包括2011年成立的專責小組,研究學生生活安排,並提供心理健康諮詢、治療、普及,並且篩查抑鬱症和自殺風險。

這是MIT在過去幾十年中遭遇一系列學生自殺事件後採取的改進措施,自殺學生中包括2000年縱火的韓裔學生沈麗莎(Elizabeth Shin,音),其父母狀告學校沒有盡到保護她的責任,該案到2006年才以學校做出私下賠償而了結。

來源:美國中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