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不生二胎就離婚” 41歲女子被丈夫催生,更氣的是…

  • 民生

廣州的葉女士今年41歲了與丈夫育有一女

最近,丈夫竟對她提出,如果葉女士不生二胎就離婚,此後他不再接送孩子,不再為家庭出錢出力,不撫養孩子

還要求將原來放在葉女士的工資卡要回來

原來,早在幾年前,丈夫便已經催促她生二胎,當時因為葉女士身體不好隻好作罷。葉女士以為生二胎一事早已翻篇,但從今年8月開始,丈夫又開始催她生二胎。葉女士認為,自己身體不好且歲數不小,不適合再生育。沒想到丈夫竟對她提出如此要求。

葉女士非常煩惱,感覺丈夫不能體諒自己,與丈夫無法過下去

於是,她準備與丈夫訴訟離婚。

“無論出於什麽原因,案例中的丈夫不出錢、不出力、不理孩子,就是不合法的。”廣東省婦女維權與信息服務站(廣州站)誌願者律師梁穎珍解釋,父母對子女有法定的、天然的撫養義務,無論是婚內還是離婚後,都應該給撫養費,案例中丈夫以不生二胎為由,拒絕給撫養費、拒絕承擔家庭義務的行為是不合法的。

梁穎珍表示,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中,最符合葉女士情況的是‘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
梁穎珍說,“但在司法實踐中,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很難通過客觀的證據予以體現,往往需要結合夫妻雙方是否有分居、外遇等情形來綜合考慮。”

婦女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女性的生育權是一項基本的人權,是與生俱來的。作為人的基本權利,生育權與其他由憲法、法律賦予的選舉權、結社權等政治權利不同,是任何時候都不能剝奪的。”梁穎珍介紹,《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最後,社工提醒,成為母親是每一位女性的權利,若女性在享受該權利的過程中,因他方壓力導致其他權益受損時,應及時向相關部門求助,積極通過合法的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不生二胎就離婚” 41歲女子被丈夫催生,更氣的是…

相关推荐: 長沙女子頻遭駕校教練騷擾:要去開房,要單獨相處……

今年四月份,20歲的小李 在長沙湘順駕校報名學車 但她的學車之路卻並不順利 因為她時常收到駕校易教練 發來的騷擾短信 發現女朋友被騷擾 黃先生怒火中燒 但他努力保持冷靜 給易教練打了個電話 沒想到 對方卻聲稱這隻是開玩笑 教練如此明目張膽的騷擾女學員 駕校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