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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女孩遭強迫賣淫,未成年人是怎麽入住賓館的?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官方微博發布通報稱,2021年12月5日淩晨3時30分許,我局小寨路派出所接報案人李某軍稱其女兒李某被強迫賣淫。接報警後,分局立即組織警力開展工作,於當晚20時30分許先後將近期流竄至我市的犯罪嫌疑人康某傑、劉某婷等七人全部抓獲。12月7日媒體對該案有關情況進行了報道。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12月7日,就有媒體報道稱,讀初中的13歲女孩小愛(化名)辦理了休學在Z市打工,11月,她被人騙到西安並強迫“接客”。12月4日,一名嫖客得知小愛未成年且被強迫時,對她產生了同情心,讓小愛用他的電話聯係家人,並偷偷帶她離開了賓館,於是家長報警。

上麵說的,其實是一件事。

嫖客解救了一名未成年人少女,令人五味雜陳。然而,其中的一個細節卻令人反思。報道中小愛說,“我記不清出去多少次,去了多少賓館酒店。”小愛也是被嫖客從賓館偷偷帶離的。

這裏必須強調,未成年人入住賓館,是有嚴格規定的。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於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公安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圍繞旅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查驗登記、入住詢問、可疑情況報告等重點環節提出“五必須”要求。

這“五必須”即:必須查驗入住未成年人身份,並如實登記報送相關信息;必須詢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聯係方式,並記錄備查;必須詢問同住人員身份關係等情況,並記錄備查;必須加強安全巡查和訪客管理,預防針對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可疑情況,並及時聯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同時采取相應安全保護措施。

“五必須”的規定非常細致嚴格,裏麵就特別強調“必須加強訪客管理”。如果小愛是以訪客身份進入房間,那麽賓館管理是不是也存在漏洞?也要看到,按小愛的話說,涉及的不是一家,是很多家賓館,這就值得高度重視了。

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一環套一環,任何一環失守都會產生嚴重後果。賓館在這方麵,必須守牢底線,盡到自己的責任和義務,才能織密這張保護未成年人的大網,以免他們受到侵害。

當前,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涉事賓館是否存在不作為,也應該要調查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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