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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容大度 蘇東坡一生記好忘仇

  • 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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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大文豪蘇東坡一生雍容大度不記仇,只記住別人對自己的好。

一個人的胸懷,在兩種境遇下可以一覽無遺,一是極樂時,二是極悲處。極樂時得意到忘形,那是小人;極悲處沉淪到厭世,那是俗輩。蘇東坡大才盤盤,然而時運不濟,命途多舛,尤其遭遇“烏台詩案”,深陷“文字獄”,幾次瀕臨滅頂之災,九死一生。面對這種人生極悲,大文豪蘇東坡心態如何呢?

生離死別,分寸不亂

北宋建國以來,鮮有“文字獄”。宋太祖在太廟寢殿立了“誓碑”,有不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的祖訓。宋仁宗非常痛恨羅織材料、陷人以罪的行為,規定誤判致人以罪者,終身不再選用。不過,東坡運氣不佳,入仕不久,由宋神宗主導、王安石組織的“熙寧變法”全國鋪開,他不由自主地卷進了這場風雲激蕩的政治風波。當時,東坡並非京官顯宦,多在基層任職,耳聞目睹新法的執行情況,尤其是“青苗法”,本來目的是鼓勵農業生產、抑制土地兼并,但在執行中卻演變成了“強迫貸款”,由“助民”到“擾民”,使許多農民家破人亡,嚴重損害了百姓利益,導致民怨沸騰,東坡因此上書表達自己的意見和建議。但是,宋神宗求勝心切,聽不得半點不利於新法推行的指責,加上東坡是文壇巨擘,堪稱“意見領袖”,他的話往往成為左右輿情的風向標。於是,御史李定、舒亶認真研究東坡的文字,終於從奏摺《湖州謝上表》和詩歌《王復秀才所居雙檜二首》中聞到了他們需要的氣味,紛紛彈劾東坡,說詩文中有譏謗皇帝、攻擊新法之語,東坡被捕入獄,坐牢103天。因“烏台”指御史台,故此案史稱“烏台詩案”。

元豐二年(1079年),宋神宗拍板立案,安排太常博士皇甫遵前去湖州,拘捕時任知州的蘇東坡。欽差來了,事由說了,立刻上路,刻不容緩。東坡一家老小二十餘口,頓時慌成一團,妻子王氏更是眼淚婆娑,一副大廈將傾的樣子。東坡見此情景,把王氏拉到一邊,對她說:“子獨不能如楊處士妻,作一詩送我乎?”(《東坡志林》)一句話就把王氏逗笑了。原來,東坡曾給王氏講過一個典故:宋真宗東封泰山的時候,順便尋訪天下隱士,得杞縣(今河南杞縣)人楊朴。閑聊時,宋真宗問楊朴會作詩否,楊朴故意說不會。又問臨行有人送詩否。楊朴說,妻子送了一首詩:“更休落拓耽杯酒,且莫猖狂愛詠詩。今日捉將官里去,這回斷送老頭皮。”宋真宗聽後大笑,知道楊朴不願入仕做官,強扭的瓜不甜,遂把楊朴放回家了。東坡用這個典故開導妻子,終於使心急如焚的妻子破涕為笑,放心讓他上路了。面對生離死別,東坡不但自己分寸不亂,還能夠用笑談化解妻子的擔憂和焦慮,其從容曠達,可見一斑。

胸中無事,安之若素

凡羅織罪名欲致人於罪者,必是誘騙、恐嚇、打罵諸手段多管齊下的,直到對方精神崩潰,屈打成招。別看“烏台”這樣一個文縐縐的名字,以為是個風雅的去處,其實它就是一個監獄,保准人模人樣進去,鬼模鬼樣出來。鑒於東坡的“意見領袖”地位,作為因變法而步步高升的李定、舒亶們,當然容不得異己之聲,他們欲置東坡於死地的態度非常堅決。一介文人蘇東坡在御史們的拷問下,受盡凌辱,斯文掃地。據說,東坡下獄時,獄官當面就問祖宗五代有無“誓書鐵券”(皇帝賜給功臣、重臣帶有獎賞和盟約性質的憑證,允其世代享有優厚待遇,犯法時可免死罪,具有特別的法律效用)。按當時的規定,只有死囚才會詢問五代之內有無“誓書鐵券”,其他止問三代,可見東坡的罪行之重。只是,作為宋朝當家人的宋神宗,在御史們不斷向他提供“反詩”新證據、不斷給他誅殺東坡增加信心的時候,他卻有點六神無主了。刑不上大夫,宋朝不殺士,這是祖宗成法,他不能開殺戒,當暴君。但東坡反對變法太過火、太顯眼,影響了新法推行,造成了負面效應,也是他不得不面對的問題。因此,對於宋神宗來說,東坡成了個燙手山芋,放也不是,殺也不是,讓他舉棋不定。

東坡到底是出於國家大局還是一己之私來表達對新法的態度,成了宋神宗判斷此案輕重的關鍵。他做了一個決定,安排宦官去獄中“卧底”。某日天剛黑,東坡像往常一樣,在獄室倒頭便睡,躺下不久,有兩個人推門進來,什麼也不說,也倒頭睡下。東坡並未在意,酣聲漸起。凌晨四更的時候,他們又悄悄離開了監獄,東坡酣聲如故。後來,東坡才知道,這二人是宋神宗身邊的“小黃門”,是來觀察東坡的,看他心裡有沒有鬼的,心中有鬼,自是輾轉反側,心中無鬼,當然起居自然。第二天,宋神宗高興地對左右大臣說:“朕知蘇軾胸中固無事也!”命懸一發,還能安之若素,東坡真是人中之傑,這也是他能從黃泉路上撿回卿卿性命的原因之一。

雍容大度,不計前嫌

東坡胸中無事,無愁,亦無仇。他曾說:“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以陪卑田院乞兒。眼前見天下無一個不好人。”(宋代賈似道《悅生隨抄》)。宋神宗以後,朝廷關於變法的爭議從來未曾間斷過,隨著時間的推移,變法漸漸演變成了黨爭。變法成了士大夫升遷的那根撬棍,皇帝支持變法,則變法派得勢,皇帝反對變法,則反對派得勢,許多人通過支持或反對變法而一步登天。王安石去朝,司馬光上台,司馬光去世,章敦上台,如此循環反覆,推動著北宋這艘大船漸漸駛向破敗與沒落。東坡雖然反對一些變法主張,但對變法中利國利民的政策還是非常支持的。他與王安石政治主張不同,受到王安石的放逐,但當王安石下台後,他和王安石卻成為了最要好的朋友。他與司馬光政治主張有相近的地方,但司馬光上台,盡廢新法,他又上書指出個別新法不可廢。他以事實作為判斷變法對錯、長短、優劣的標準,而不是像別人一樣,在變法中通過站隊來謀求政治前途。所以,他既不見容於變法一派,又不見諒於反對一派,變法派當政,他受排擠,反對派當政,他同樣受打擊,故一輩子顛沛流離,屢遭貶謫。不過,無論境遇怎樣,他始終豁達,樂觀,不記仇,對於曾經欲置他於死地的同僚,人家得勢時,不卑躬屈膝,人家失勢時,也不落井下石,且總記著人家的好。

東坡和章敦年齡相彷,年輕時曾是好友,終因改革的推進而失歡。紹聖元年(1094年),宋哲宗啟用章敦為宰相,鑒於自己曾經遭到反對派的攻擊、貶謫,章敦在復行新法的同時,還大肆對反對派進行報復。他不僅把已故宰相司馬光的牌坊拆了,把朝廷賜司馬光的碑文磨平了,還動員十幾歲的少皇帝下詔對司馬光掘墓鞭屍,其品格之卑劣,手段之殘忍,實屬罕見。因為東坡曾經明確反對過變法,同樣被章敦劃歸反對序列,毫不手軟。於是,東坡被貶至惠州(今廣東惠州市),為寧遠軍節度副使。東坡習慣了貶謫的日子,無論怎樣惡劣的環境,他都優遊自樂,精神高蹈,比如開荒種地,手抄金剛經,鑽研烹飪等等。當然,還佳作不斷,詩如泉涌。在惠州,他曾作詩:“為報詩人春睡足,道人輕打五更鐘。”章敦見東坡貶謫的日子也這般滋潤,觸動了敏感的神經,馬上又將61歲的東坡再貶至茫茫海外的昌化(今海南昌江黎族自治縣),任瓊州別駕,真把人給做絕了。

世事難料,元符元年(1100年),宋哲宗早逝,宋朝第八代皇帝宋徽宗繼位,變法派又一次失勢,章敦被貶嶺南雷州(今廣東雷州市),也跌落至人生低谷。章淳的兒子章援在東坡任禮部主考官時中進士,算是東坡門生。章援去雷州半島探望貶居的父親時,想繞道拜見東坡,又擔心老師記父親的仇,忐忑之際,他寫了一封長信給東坡,表達歉意,希望老師能夠原諒自己的父親。東坡回信說:“某與丞相(章敦)定交四十餘年,雖中間出處稍異,交情固無增損也。聞其高年寄跡海隅,此懷可知。但以往者更說何益?惟論其未然者而已……”至淡如水的話,沒有怨憤,沒有仇恨。東坡認為與章敦“四十年交情固無增損”,他甚至還記得當年章敦對自己諍友般的規勸。不忘人家的好,這就是東坡的做人原則。

宋代孫宗鑒的《東皋雜錄》記載過一樁趣事。元佑初年(1086年),“垂簾聽政”的高太后,起用東坡為翰林學士、知制誥,東坡顯赫一時。碰巧,有一個曾經在“烏台詩案”中,對他進行過殘酷折磨的獄官也在朝,每次見到東坡都支支吾吾,滿臉慚色。東坡對此等人,一貫不放心上,但對方每次都閃爍其辭,頗有悔過之意,東坡便給他講了一個笑話:有條蛇咬死了人,被閻王追捕,按律當死,蛇申訴說:“我雖然有罪,但我有‘黃’,能治病,可以贖罪。”閻王赦免了蛇。不久,小鬼牽一頭牛至,說它頂死了人,當死。牛辯解說:“我有‘黃’,能救活數人。”閻王又赦免了牛。後來,獄吏引一人至,說他殺了人,當償命。此人學起了蛇和牛,申訴說自己也有“黃”,要求活命。閻王聽後大怒說:“蛇黃、牛黃入葯,天下共知,你是人,何‘黃’之有?”此人不好意思地回答說:“我無別‘黃’,但有些慚‘惶’而已。”獄官聽後,臉紅地笑了起來。東坡不計前嫌,一段笑談,原諒了自己的仇人。

東坡仕途坎坷,倍受打擊,但總能雍容大度,一笑泯恩仇。正如林語堂在《蘇東坡傳》中所說:“蘇東坡過得快樂,無所畏懼,像一陣清風度過了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