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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萬人因彩禮糾紛成“老賴” 習俗與法律間存矛盾

近日,有相關查詢平台公布數據顯示,2013年至2022年,因“彩禮”糾紛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人數達9636人。從地域分布來看,人數最多的省份是安徽、河南、河北、山東、江蘇等地。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這些訴訟大多能在基層法院審結。安徽省太和縣人民法院法官洪永久接受紅星新聞記者采訪時提到,他經手的案件中,出現彩禮返還糾紛的雙方絕大多數都沒有辦理結婚證,但是已經舉行過婚禮。

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鄧千秋對紅星新聞記者表示,彩禮糾紛不僅是社會風俗問題,在一些情況下已經屬於民事訴訟受理範圍。“在彩禮糾紛中,如果法院判決一方返還彩禮但其拒不履行的,會被限製高消費,限製高消費後仍然不履行的,就會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接受紅星新聞記者采訪時指出,之所以會出現拒不履行返還彩禮判決的現象,是因為當事人總認為返還彩禮屬於風俗、道德層麵,不認為返還彩禮已上升到法律層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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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0年9636人因彩禮糾紛變老賴,中央一號文件要求整治高價彩禮問題

相關查詢平台數據顯示,2013年至2022年,因“彩禮”糾紛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人數達
9636人,其中安徽有1715人,數量位居全國第一。

紅星新聞記者查閱發現,安徽地區最新一條失信被執行人的執行單位是太和縣人民法院,被執行人徐某等人之所以失信,是因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據平台顯示的法律文書,這一義務為: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須返還原告郎某彩禮款合計10萬元。

“‘失信被執行人’相當於被拉進了黑名單。”安徽臨泉縣人民法院立案庭一名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如果被告拿到審判文書後一直沒有履行,15天或10天之後就會達到還錢時限,這時,原告可以拿著裁判文書到法院執行局申請強製執行。不管他卡裏麵有沒有錢,法院執行局會首先凍結他的財產,限製高消費。

限製高消費後仍然不履行的,就會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也就是俗稱的“老賴”。

一直以來,彩禮問題備受社會關注。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開展高價彩禮、大操大辦等移風易俗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

但彩禮問題並非僅僅涉及社會風俗,也涉及法律。紅星新聞記者查閱發現,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判決書中,2021年全國與“彩禮”相關的民事案件達到6099件,案由多數是“婚約財產糾紛”,這屬於民事訴訟中的“婚姻家庭糾紛”。

在何種情況下,“彩禮”會成為法律問題,進入訴訟程序?

鄧千秋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一方(一般是女方)以支付彩禮為結婚的前提條件,要求男方支付彩禮的,屬於社會風俗層麵的問題,不屬於民事訴訟的受理範圍。但是男方支付了彩禮後,要求返還的,則屬於民事訴訟的受理範圍。

為何出現“拒不履行返還彩禮判決”的現象?

律師:民間習俗與法律規定之間存在矛盾

安徽省太和縣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向記者出示了一組數據,近三年來,該院共處理“婚約糾紛”類案件504件,2021年全年處理了168件,其中包括較多彩禮糾紛案件。2022年以來,已處理46件婚約糾紛案件,相當於平均每月會有10多起婚姻家庭糾紛產生。

安徽省太和縣人民法院法官洪永久告訴記者,2021年,他一共處理了24起“彩禮糾紛”案件,這隻占他經手的全部家事案件的一小部分。

同時,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絕大多數案件都能在基層人民法院審理辦結。以安徽為例,在前述249篇文書中,基層法院審結的有208篇,其中宿州、阜陽、亳州三市的基層法院處理彩禮糾紛最多。

在前述失信被執行人記錄中,記者注意到,絕大多數失信被執行人具體表現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為何會出現“拒不履行”的現象?趙良善認為,是因為當事人總認為返還彩禮屬於風俗、道德層麵,不認為返還彩禮已上升到法律層麵。“一些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

鄧千秋也表達了相似觀點,據其了解,“拒不履行”的主要原因是社會風俗與法律規定之間存在矛盾,圍繞“彩禮要不要退”形成了兩套不同的標準。

在彩禮糾紛案件的處理上,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我國法院判決彩禮糾紛問題主要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其中第五條明確,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後兩種情形需以離婚為前提。

而民間長期以來形成的習俗是,女方收受彩禮後因其單方麵原因退親的,應退回彩禮,但如果是男方原因導致退親,或者雙方已經舉辦結婚儀式又離婚的,彩禮不退。

“給付方要回彩禮的訴求,依照民間習俗得不到支持,但是在法院可能就會得到支持,這就導致被要求退還彩禮的一方心理上不平衡,產生抵觸情緒。”鄧千秋說。

洪永久則告訴記者,他所經手的案件中,彩禮糾紛起因往往是情感問題,繼而衍生出其他方麵的爭執。當事雙方在婚後一段時間發現“過不到一起去”,情感破裂,此時男方會提出返還彩禮的要求。並且,出現彩禮返還糾紛的雙方絕大多數都沒有辦理結婚證,但是已經舉行過婚禮。

彩禮案糾紛法院一般如何審?

基層法官:根據結婚時間長短、當事人過錯程度、有無子女來確定返還比例

某地一份法院判決書中,原告(男方)認為,原告張某與被告楊某按農村風俗舉辦結婚儀式後同居生活,雙方同居期間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也未生育子女。同居後被告楊某編造各種理由,隔三岔五離開原告家,始終不願與原告共同生活,原、被告在一塊同居生活不足15天。原告認為被告應返還40餘萬元彩禮款。

而被告楊某則認為,原告方存在過錯,且原告提到的部分款項屬於戀愛期間贈予財產,依法不予返還。

“爭執的多是些感情上的東西,還有生活瑣事方麵。這個情況不好一概而論,各有各的不同。”洪永久說,有時一些事情也難以查明認定,比如同居情況、經濟往來、家庭關係矛盾等。

在鄧千秋看來,實際審判實踐中,處理彩禮糾紛的難題主要有三個方麵。其一,難以查明男女雙方未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的情況下是否共同生活這一事實;其二,難以判斷給付彩禮是否導致給付方生活困難;其三,判決返還彩禮後,執行能否到位。

安徽省太和縣人民法院法官洪永久告訴記者,在未辦理結婚證的情況下,審判時通常會綜合考慮酌情返還一部分彩禮。

比如,在太和縣,男方婚前提供的彩禮費一般約20萬元,法官會根據結婚時間長短、當事人過錯程度、有無子女等情況來確定返還比例。洪永久表示:“每個案件的彩禮返還比例都不相同,如果舉行過婚禮,而且還有子女,那這個返還比例可能就不會太高了。”

同時,彩禮的實際使用情況也會納入法官的考慮範圍。“比如女方用這些彩禮買了多少嫁妝,這個比例占多大。另外,女方有沒有把彩禮又帶到男方家裏去,共同生活、共同開支。”洪永久說。

根據民法典,“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金眉曾撰文指出,彩禮返還適用這一訴訟時效。但三年訴訟期限不利於雙方關係的穩定,所以到身份法領域中還需要作出單獨限製解釋。

如何解決農村高價彩禮問題?

專家:應更多從發展經濟、平衡男女比例、提高教育水平入手

“拒還彩禮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判決再次喚起了社會對彩禮問題,尤其是“高價彩禮”的普遍焦慮。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金眉曾在論文中指出,彩禮具有獨特的中國意義和悠久的曆史傳統,各地風俗習慣中的彩禮具有明確的內涵。我們需要正視彩禮的存在,承認彩禮在當下仍具有聘定的意義,承認它不是民法上普通的財物,在此基礎上檢討長期存在的習慣是否符合法理,然後決定取舍。

對於現階段如何解決“高價彩禮”問題,鄧千秋認為,從法律措施入手比較難,有可能會導致部分低收入男性群體更難娶妻。應該更多地從發展經濟、平衡男女比例、提高教育水平入手。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盧天錫呼籲,整治農村高價彩禮,嚴厲打擊“買賣婚姻”行為。他認為,首先要改善農村經濟條件。大力發展農村經濟,通過引導、幫助村民發展致富的主導產業,不斷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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