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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頭被摁進淺水坑後持木棒打死家暴丈夫獲刑

2021年1月21日,王某桃來到公安機關報案,稱長期遭遇丈夫家暴。當警察通知村幹部來到王某桃所說的與丈夫發生衝突的地點時,卻發現她的丈夫已經死亡。

就在前一日,王某桃因瑣事與丈夫盧某起了衝突。盧某將躲在廢棄老家衣櫃裏的王某桃拖出屋內,欲把她的頭按向淺水坑,聲稱要淹死她。掙紮之際,王某桃順手拿起木棒砸向丈夫……

瀟湘晨報記者了解到,法院認為王某桃的行為構成防衛過當,判決其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女子頭被摁進淺水坑後持木棒打死家暴丈夫 因防衛過當獲刑
判決書顯示,2021年1月20日,王某桃與丈夫盧某在桃源縣家中因新屋賑酒。18時許,在客人離開後,盧某要王某桃幫忙撿拾碗筷,因王某桃不幫忙,二人發生爭吵,盧某要打王某桃時被他人扯開,王某桃離開家快步走到廢棄的老家,從後門進入臥室,躲進衣櫃中。後盧某找尋至此並找到王某桃,二人發生拉扯、爭吵至扭打,盧某將王某桃拖出屋,拖至東南側房屋旁邊的淺水坑,欲將王某桃頭部按向水坑,並口稱要淹死王某桃。王某桃掙紮並順手拿起屋旁的一根木棒打了盧某頭部一下,後兩人扭打至房屋前麵西側禾場,王某桃持木棒擊打盧某頭部兩下致盧某倒地,又用木棒擊打盧某頭部兩下,再拿了盧某手機離開現場回到家中。
△圖源網絡 圖文無關
2021年1月21日上午,王某桃報案稱長期被盧某家暴。同日上午,派出所幹警接待王某桃進行詳細詢問時,王某桃如實陳述了同年1月20日與盧某發生爭吵及將盧某打倒在地的地點和經過。幹警隨即通知村幹部尋找盧某並查看其情況,同日12時許,盧某被發現時已經死亡。經桃源縣某局刑事科學技術室進行鑒定,死者盧某係被他人用鈍器(棍棒類)打擊頭麵部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

桃源縣法院認為,王某桃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案發後,王某桃在報案被盧某家暴時主動如實供述了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故意傷害的犯罪事實,係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害人盧某找到王某桃後,將其拖至淺水坑欲將王某桃頭部按向水坑,並口稱要淹死王某桃,後二人又扭打至屋前禾場,王某桃為了本人的人身權利免受盧某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製止不法侵害的行為致盧某死亡,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是防衛過當,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認罪認罰,依法從寬處理;持木棒且擊打被害人要害部位,酌情從重處罰。綜合全案,對王某桃減輕處罰。一審以被告人王某桃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