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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手原副總裁趙丹陽受賄 侵占756萬餘元 一審獲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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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丹陽 資料圖

財聯社4月22日電,被逮捕一年多後,短視頻平台快手原副總裁趙丹陽案新進展披露。4月22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開的一審判決書顯示,趙丹陽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占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其涉案金額合計756萬餘元。北京市海澱區法院審理認定,趙丹陽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好處費668萬餘元,並將公司款項88.5萬元占為己有。兩名同案人也分別獲刑。截至發稿,暫未了解到一審宣判後趙丹陽等人是否上訴。但根據北京市高級法院相關規定,在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開的是生效裁判文書,這也意味著前述判決應當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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