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沙市民劉女士向記者反映,自己 21 年前在建設銀行存入 1410 元錢,最近想取出時,卻被銀行告知存折 ” 年代久遠
“,錢款無法取出。這是怎麽回事?
4 月 27 日,記者陪同劉女士來到建設銀行長沙芙蓉支行,銀行櫃台工作人員說 ” 存折不會憑空消失
“,需要在後台做進一步查詢。由於這本存折沒有磁條,而銀行已經更換了新設備,所以 ” 現在的機器已經刷不到這種賬戶了。”
工作人員表示將會在查詢到相關信息後第一時間與當事人取得聯係。
劉女士:我的錢存在銀行 21 年,怎麽不見了?
近日,長沙市民劉女士在前往建設銀行長沙香樟路支行取錢時,意外被工作人員告知自己的存折 ” 年代久遠 “,裏麵的錢款無法取出。
這讓她感到很奇怪。4 月 21 日,劉女士來到了建設銀行湖南省分行詢問有關事宜。工作人員給她的答複是,將聯係開戶支行與她聯係。4 月
26 日,劉女士接到建設銀行長沙芙蓉支行的電話,請她來辦理查詢相關業務。
記者發現,劉女士手裏的這本存折外觀為棕紅色,封麵上印有中國建設銀行的中英文名稱和標誌圖案。打開這本存折,可以看到第一頁寫著 ”
活期儲蓄存折 “,上麵顯示有所號、賬號、戶名等信息。其中,存折簽發日期為 1997 年 12 月 17 日,在銀行簽章位置蓋有 ”
中國建設銀行長沙第三支行 ” 的鋼印。經了解,建設銀行長沙第三支行已經更名為建設銀行長沙芙蓉支行。

在這本存折的收支記錄明細部分,有兩則記錄:1997 年 12 月 17 日,存入 1 元;2001 年 6 月 20 日,存入
1410 元,餘額 1411.02 元。除此之外,存折上再無任何收支記錄。

銀行:有可能做了銷戶處理,將在後台繼續查詢
4 月 27
日,記者陪同劉女士來到建設銀行長沙芙蓉支行。櫃台工作人員在查詢時發現,劉女士名下的活期存款賬戶隻有在韶山南路支行辦理的另一本,而無法查詢到這本
1997 年辦理的存折。” 有三個存折都已經銷戶了,可能是後麵換了一本新的存折。銷戶了就代表錢都已經結清了。”
櫃台工作人員說。
但對櫃台工作人員的解釋,劉女士依然感到很疑惑。” 我這麽多年把錢放在這裏沒動過,那我的錢去哪裏了?”
對此,櫃台工作人員說 ” 存折不會憑空消失 “,銀行需要在後台做進一步查詢。由於劉女士的這本存折沒有磁條,而銀行已經更換了新設備,所以
” 現在的機器已經刷不到這種賬戶了。”
工作人員留下了劉女士的電話號碼,並複印了這本存折及劉女士的身份證,承諾將會在查詢到相關信息後第一時間與她取得聯係。
律師說法:銀行應當保障儲戶的存款安全
如果劉女士在 2001 年存入 1410
元後確實沒有對存折做任何掛失、銷戶處理,從法律上來說,銀行應該承擔責任嗎?針對這個問題,記者谘詢了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劉明。
劉明認為,就上述情況而言,銀行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銀行與儲戶之間存在存儲合同關係,銀行應當保障儲戶的存款安全,隻要核實該存款是真實存在的,銀行不能因為自身的過錯而免除其合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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