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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魚上售賣全國重點文保單位琉璃件 官方:已找到賣家

4月28日,紅星新聞從多位文物愛好者處獲悉,有人在網絡平台閑魚上公開售賣疑似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山西長治武鄉北良福源院的琉璃脊飾。該脊飾上還有元泰定元年(1324年)題記,保留下來元代年號的琉璃脊飾十分罕見。

紅星新聞從山西省長治市武鄉縣文旅局獲悉,現已聯係上丟失脊刹賣主,將派專人進行交接,歸還文物部門。

山西一全國重點文保單位琉璃脊刹被網上售賣

文物愛好者:元代年號琉璃件少見

4月28日,曆史領域博主@愛塔傳奇
在微博稱,有人在閑魚上公開售賣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山西長治武鄉北良福源院的琉璃脊飾。該博主表示,11年前,其在當地拍攝到福源院西配殿上的琉璃脊飾,該脊飾上還有元泰定元年(1324年)題記,基本完整,隻有少量缺失。

10eb84d1b6b33e069e79f29742541fd7博主@愛塔傳奇攝於2011年的福源院西配殿,該博主稱當時琉璃脊飾基本完整,隻有少量缺失。

63025b0285866ccbe6b9bd6c26c6b2a0閑魚上售賣的疑似福源院西配殿的琉璃脊飾(經修補)。

“看到網友拍的現狀照片,修繕後的西配殿琉璃脊飾全部不見了,閑魚上出售的隻是其中一塊,其他的脊飾去了哪裏?琉璃脊是被盜了還是修繕中被惡意替換?”該博主發出疑問。

最早關注此事的文物愛好者李先生告訴紅星新聞,4月27日晚,他也在QQ群看到閑魚上流傳的這組圖片,“我開始沒太注意,後來看了下圖,發現是元代年款的,就去查了下,發現竟然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從閑魚上的圖來看
,文物還經過修補,顏色不對,也沒有釉質感,應該是用石膏、陶粉一類的東西修繕過的。”

9497abd3fedd78c607f174ca2a5ce544博主@愛塔傳奇早期拍攝的琉璃脊飾

dc23cc8aa7de9397be66d3d1032d63e7閑魚上售賣的琉璃脊飾(經修補)。

通過對比閑魚上的售賣圖片和早期拍攝的照片,李先生發現閑魚圖片上的文物損傷程度、琉璃的剝釉程度均與原始文物幾乎一致,脊飾上的元代題記也一模一樣。

cf4c1d0938a6348fc57e39fe3fa082d8博主@愛塔傳奇早期拍攝的琉璃脊飾

891555788e836bba9154580fa5d19b28閑魚上售賣的琉璃脊飾。

李先生介紹,武鄉福源院較偏遠,去的人比較少,而且整體保存狀態不是很好,琉璃脊飾算是福源院的看點之一。“大家都有一個誤區,覺得山西古建築比較多,這種文物都不當回事,實際上山西的明清文物確實多,但琉璃件屬於易損物品,保留在原址上且還有元代明確年號的琉璃件更是難得,數量很少。

三年前入選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官方:已聯係上丟失脊刹賣主 派專人進行交接

據山西省文物局官網介紹,武鄉福源院位於山西省長治市武鄉縣故城鎮北良村東北側高地上,始建年代不詳,元代趙城大地震後重建,西配殿琉璃脊刹有元泰定元年(1324年)題記,其他建築為明清時期增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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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報》引用的網友“同路人”2021年5月17日所拍修繕後的西配殿照片顯示,西配殿琉璃脊飾全部不見了。

2019年10月7日,福源院入選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福源院占地麵積約3070平方米,現存建築有佛段樓(正樓)、東配酸、西配、眾神業及附屬建築。在福源院東側還有一尊頭部丟失的北齊風格立體佛像,為北良侯村造像,對研究北朝佛教的傳播有重要價值。

紅星新聞從公開信息了解到,2017年2月,山西文保古建工程有限公司編製《山西省武鄉縣福源院保護工程設計方案》,並經省文物局評審通過後,武鄉縣文物部門曾對福源院現存建築全部予以維修,於2018年3月開工,當年完工。同年4月3日,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對全市文物保護修繕工程的監管,長治市旅發委曾組織對武鄉福源院保護修繕工程進行檢查。

8987bd62fe85d8fe849f1f5b2c0e8d43賣家在閑魚上回複價格“五w”。

紅星新聞注意到,有網友也反映,早在去年2021年12月,該琉璃脊飾已在閑魚上架,賣家在閑魚上回複問價時表示價格“五w”。

4月28日下午,山西省文物局向紅星新聞介紹,已經了解到福源院琉璃脊飾在網上出售一事,目前正在處理當中。隨後,紅星新聞從武鄉縣文旅局獲悉,現已聯係上脊刹賣主,將派專人進行交接,歸還文物部門。

山西省長治市文旅局文物監督科工作人員也表示,“聽說已追回,但因我們不在現場,還需明天到縣裏再落實情況。”至於如何處理盜賣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行為,該工作人員表示,了解完情況後,再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再處理。

律師:涉嫌倒賣文物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月28日,紅星新聞就此事谘詢閑魚客服,客服表示,若核實確屬違規違禁品,平台將立即刪除此商品,並對發布者賬戶進行相應管控處理。紅星新聞注意到,目前,該琉璃脊飾商品已下架。

公開買賣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配飾,在法律上應如何認定?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付建律師向紅星新聞介紹,賣家、閑魚平台、文物保護單位都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付建介紹,首先,如果賣家明知其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配飾,為牟利仍然選擇買賣文物,既違反了文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也涉嫌倒賣文物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個人收藏的飾品和文物符合規定的是可以進行交易和流通,但國家所有的重點保護文物不可以在平台進行交易,否則會因涉嫌倒賣文物罪被追究刑事責任。”付建說。

付建指出,其次,平台方也未盡到審查義務。根據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銷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發現平台內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存在違反該情形的,應當依法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平台方並未盡到審查和報告義務,導致賣家可以非法交易,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

“最後,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已被倒賣,說明單位的管理存在漏洞,單位負責人按公務員法或者行政處罰法受到處罰,情節嚴重甚至可能觸犯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我國刑法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後果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付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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