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潘先生反映,他們委托了福州匯源房產中介賣房,自己 125 萬賣出,過戶前發現買家實際支付了 160 多萬。
時隔半年莫名又收到
160 多萬購房款
潘先生和買家李某山約定,李某山一次性支付 120 萬元,尾款 5 萬元等過戶之後再付清。

125 萬賣房合同
但長達半年的時間,潘先生發現李某山都不著急過戶,直到今年 5 月 20
日,匯源房產中介才再次聯係上潘先生一家,表示需要拿潘先生舅舅的銀行卡配合辦理公積金貸款手續,並要求其提供密碼。
此時的潘先生和他舅舅認為,激活銀行卡或許是為了把剩下的五萬元尾款打進來,於是就配合到銀行將這張銀行卡解凍。
不久舅舅的賬戶就收到了匯款,然而並不是 5 萬元,而是160 萬元。這裏麵還包括了一筆 32
萬元的公積金貸款,剩餘的 100
多萬都是從一個名叫徐某才的賬戶打進來的,他們並不認識徐某才。
更讓他想不到的是,這筆錢最後竟轉到了最開始和他簽合同說要買房的李某山處。

收款單
原買家李某山
竟是匯源房產的法定代表人
經查詢,潘先生發現,當初的買方李某山竟是福州匯源房產經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因此潘先生懷疑,是不是當初中介向他隱瞞了真實房價,即房子能賣 157 萬,但中介公司隻向他報了 125 萬元。
李某山則表示,徐某才是他的同事,有購房需求,同時委托他這麽操作的是原房主,也就是潘先生的舅舅黃先生,他們還簽過委托書,並表示這個可以憑原房主身份證調取查看。
房產已被過戶
手續由他人代辦
在福州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潘先生一家得知目前房子已經過戶了。針對委托書一事,潘先生舅舅回憶起,在雙方簽完買賣合同之後,他確實進行過一次視頻公證。

委托書
潘先生調取了當時房產過戶的網簽合同,出售人為潘先生的舅舅,買受人為徐某才。

買賣合同
根據材料上的聯係方式,記者聯係上了徐某才。徐某才表示,他和李某山不是同事,他是通過其他中介公司看上了這套房子,並且與手持委托書的代理人鄭某進行了交易,最終成交價為
162 萬。
據潘先生表示,這個代理人鄭某是匯源中介的工作人員,此前為他們辦理房產交易。
原房主:進行過公證
以為是網簽流程
通過材料上的聯係方式,現場記者撥打了鄭某電話,但他否認了自己在匯源中介工作,隻表示自己是李某山的朋友。
於是記者再次聯係了原先購買這套房子的李某山,即匯源房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李某山
真的,你們這太無聊了!你說我們賺差價,你去告啊!
潘先生
我們隻是想要了解事實真相,想要挽回損失,因為按我的理解這裏麵已經涉及詐騙了。
中介不得承購
自己提供經紀服務的房屋
福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員表示,根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不得承購、承租自己提供經紀服務的房屋。匯源房產經紀有限公司這名法定代表人李某山的做法或涉嫌違規,目前他們已移交給鼓樓區房管局作進一步調查。
此事在幫幫團融媒體平台也引發了不少網友們的討論。

網友評論
在福建八閩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林瑾軒看來,不管是不是房產中介賺差價,明明是兩筆交易,最終手續上卻隻有一筆交易,這會給國家稅務造成一定的影響,是存在問題的。
《幫幫團》也提醒廣大市民,在進行房屋買賣交易時,最好買賣雙方與中介公司都要當麵商談,透明交易。同時在簽訂相關協議時一定要看清楚各項條款,切勿盲目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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