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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3嫁未成年智力殘疾女兒騙彩禮,涉詐騙罪

婷婷為三級智力殘疾。根據湖南婁底漣源警方的說法,婷婷的父親謝某文平日遊手好閑,好吃懶做,為了賺錢,便讓有智力殘疾的婷婷與大齡未婚人士訂婚,來騙取彩禮錢。他隱瞞婷婷已訂婚沒有退婚的情況,多次將婷婷“許配”給他人騙錢。

漣源男子陳亮(化名)是受騙者之一。他的弟弟陳峰(化名)稱,2019年,村裏的媒婆為大齡未婚的哥哥介紹了婷婷,當時,媒婆和謝某文隱瞞了婷婷的實際年齡和訂婚史。後來他們的父親花光十多萬積蓄辦了婚禮,但之後婷婷又被謝某文安排與他人訂婚,且謝某文拒絕退回彩禮錢。

陳家報警後,漣源市公安局對“謝某文詐騙”一案展開調查。8月2日,漣源市公安局民警告訴澎湃新聞,目前該案已偵查結束,謝某文詐騙一案犯罪事實清楚,目前已經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對於婷婷第一次被訂婚是否滿14歲,後續被訂婚並與男方生活是否是自願?該民警表示這些問題需要詢問辦案民警,涉及未成年人,具體情況不方便透露。

8月3日,漣源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事發後民政部門第一時間就對謝某文的妻女進行了安置,“他妻子納入特困人員保障範圍,送到了漣源市中心敬老院,女兒被送到了漣源市社會福利院集中供養。”

智力殘疾女孩被父親反複“嫁人”

出生於1986年的陳亮是與婷婷訂婚的第二個男子。雙方訂婚時,婷婷剛滿14周歲,兩人年齡相差16歲。但對於婷婷的實際年齡和訂婚史,陳家稱曾一直被蒙在鼓裏。

據陳峰稱,他們兄弟二人平時在外地務工,由於家庭條件不好,哥哥年過30都沒有成家,這成了家裏的一個大難題。

他稱,2019年10月,同村的媒婆給陳亮介紹了一門親事,“她說女方18歲,是我們隔壁鎮的,年輕有生育能力,這樣的在農村不好找。”雙方見麵後才知道女孩有智力殘疾,“連一加一等於二都不知道”。盡管如此,父親和哥哥還是同意了這門親事,並且在見麵當天給了媒婆1000元現金,給了婷婷和其父謝某文各2000元。

當年11月5日,陳亮和婷婷在村裏辦了婚禮和酒席。陳峰說,女方未到法定結婚年齡,婚禮就帶代表著雙方結為夫妻,隻等著年齡到了再去領證,“當天我們給了媒婆6000塊錢,給了謝某文68000元現金作為彩禮,還買了15000元的三金,還有其他的訂婚禮錢,一共花了12萬多,這是我父親全部的積蓄了。”

據陳峰說,婚禮後,由於哥哥還要外出務工,無法攜帶有智力障礙的婷婷,她便繼續居住在嶽父家,每年過年哥哥回鄉時接過來家裏同住。

陳峰稱,婚禮兩年後,他們家才得知婷婷的真實年齡,“她的身份證都是她爸爸管著,沒給我們看過,再加上不打扮比較顯老,我們也沒懷疑過她的年齡,2021年陳亮在外麵給她寄生活費,找她要身份證去銀行開卡,才知道她是2005年1月出生的。”陳峰稱,當時雙方結婚已兩年多,就沒有再計較。

2022年春節,返鄉的陳亮攜帶禮品和紅包去接婷婷,卻被謝某文拒絕。“我哥一進門,他(謝某文)就說走錯了門,然後收下了兩條煙、兩箱水果,就把我哥打發回家了,也沒看到婷婷。他(謝某文)老婆也是智力殘疾,出門的時候就聽到她喊‘嫁人了,嫁人了’。”陳峰稱。

陳峰說,哥哥返家後聯係媒婆去詢問具體情況,傍晚時接到媒婆的電話,“謝某文和媒婆說是因為我強奸了他女兒,要退婚,這個是根本沒有的事情。”陳峰稱,自己常年在外務工,和婷婷接觸甚少。

在陳家人的追問下,媒婆才說出真相,“她說謝某文已經把他女兒嫁給其他人了,都已經住過去了,而且那個時候她才告訴我們,在嫁給我哥之前,婷婷也已經許配給別人了,也就是三四年裏嫁了3次。”

陳峰說,次日一早,陳家人帶著媒婆、證婚人、見證人等前往謝家,同時在婷婷所在的村子求證,“鄰居說他女兒2021年10月被嫁給了隔壁村的人,男方辦了訂婚禮和酒席,謝某文又收了一大筆彩禮和訂婚錢。”

陳家要求謝某文退婚並退回訂婚彩禮錢,但對方先是否認,“後來在證婚人的協商下,他說願意退92000元的訂婚錢,但手頭沒錢,先打一張欠條。”

1659725510 418 10001月29日雙方協商退婚,媒婆和謝某文均在場。

根據陳峰提供的欠條,其中寫明“今欠陳亮同誌退婚彩禮玖萬貳仟元整(92000元),限農曆貳零貳貳年正月拾捌(公曆2022年2月18日)日一次性退清,若沒有退清,退款人負責一切責任。”落款人謝某文。

陳峰說,2月18日家人們再次前往謝家要錢,遭到了謝某文及其親屬的攻擊和辱罵,“他們來了幾十個人,說是我們強迫他簽的退婚欠條,還汙蔑退婚是因為我強奸了他女兒,不送我進牢房就不錯了。”

女孩已被送福利院,其父涉嫌詐騙被抓

3月3日,陳峰以“謝某文詐騙”為由向漣源市公安局報警,同時通過婁底市政府、漣源市政府的官方網站進行信訪投訴。“警方後來也找我做了筆錄,去調查了謝家,證明了我的清白(沒有強奸)。”陳峰說。

根據婁底市人民政府網上信訪投訴平台信息,3月10日,漣源市公安局答複稱,經走訪發現謝某文確有詐騙的嫌疑,依法對謝某文詐騙案進行立案偵查,謝某文也因涉嫌詐騙被依法刑事拘留。

3月17日,婁底市民政局也通過該平台答複了陳峰的信訪,其中稱,經調查,謝某文的老婆戴某某是智力二級殘疾,女兒謝某某是智力三級殘疾人,3月3日謝某文被立案刑事拘留後,當地民政部門已幫助其申請將戴某某納入特困人員保障範圍,送到漣源市中心敬老院,將未成年女兒謝某某納入漣源市兒童福利院集中養育。

陳峰說,謝某文被立案偵查後,警方也曾調查婷婷被“嫁”的三家人,據他了解:“媒婆說婷婷第一次訂婚是在2018年,訂婚後就住在男方家了,如果是這個時間,當時婷婷不滿14周歲。第三家已經簽了諒解書,他們和謝某文說好了,等這件事處理完了,婷婷繼續嫁給他們家。”

陳峰告訴澎湃新聞,事發後他們得知婷婷的遭遇也很同情,希望民政部門能妥善安置婷婷。而自己家也承擔了很大的損失,“這些錢是我爸爸挖煤、掃大街攢下來的,都是血汗錢。”

6月7日,漣源市公安局作出《案件移送起訴告知書》,其中稱,謝某文詐騙一案,我局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偵查終結,移送漣源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6月22日,漣源市公安局又通過網上信訪投訴平台答複陳峰稱,經依法偵查,犯罪嫌疑人謝某文平日遊手好閑,好吃懶做,為了賺錢,便讓其有智力殘疾的女兒婷婷與大齡未婚人訂婚來騙取彩禮錢。先後在婷婷沒有與前任訂婚對象退婚的情況,隱瞞已訂婚沒有退婚的情況下,多次將婷婷許配給他人來騙取彩禮錢。

其中還指出,謝某文騙取彩禮錢之後便大肆揮霍,在被抓獲後,辦案民警依法對其及其家人名下財產進行查詢,所有餘額不足500元錢,追贓挽損工作存在困難。

陳峰告訴澎湃新聞,3月和5月,謝某文的弟弟曾兩次聯係他們,稱可以給錢,讓他們出具諒解書,但陳家兩次過去麵談,對方都沒有出麵。

針對上述情況,8月2日,澎湃新聞記者致電漣源市公安局,該局刑偵大隊民警表示,謝某文詐騙一案目前確實已經偵查結束,犯罪事實清楚,已經移交檢察機關。

對於婷婷第一次被訂婚是否滿14歲?後續訂婚並與男方生活是否是自願?該民警表示這些問題需要詢問辦案民警,此事涉及未成年人,具體情況不方便透露。

同日,當地鎮民政所所長告訴澎湃新聞,鎮裏對此事高度重視,警方也在依法辦理謝某文詐騙一案,“現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了,他老婆和女兒又是智力殘疾,但我們也在盡量協調。”

8月3日,漣源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事發後民政部門第一時間就對謝某文的妻女進行了安置,“他妻子現在是納入特困人員保障範圍,送到了漣源市中心敬老院,女兒因為未滿18歲,就被送到了漣源市社會福利院集中供養。”

對於後續婷婷的安排,她表示目前根據評估,基本上可以認為婷婷沒有行為能力,目前在社會福利院接受特殊教育,年滿18周歲後,會轉入特困人員保障。

而陳家所說婷婷訂婚的第三家打算繼續娶婷婷,該負責人稱“這個沒有可能”,她表示,後續民政部門會按照相關政策保障婷婷的生活,合法合規的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