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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舉例:19歲男生帶13歲女孩開房 酒店問出要害

今年7月以來,全國旅館報告核查未成年人入住可疑情況6.4萬次,預防侵害案事件849起。

10月6日,公安部發布10起涉及旅館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規定典型案事例。有案例顯示,四川瀘州市公安局在偵辦一起強奸案時,發現旅館經營者未落實實名登記,致兩名未成年人違規入住並發生性關係,涉案旅館被責令停業整頓並處罰款。

公安部介紹,今年以來,公安部治安局部署各地治安部門健全工作機製,大力推進旅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規定落實,全力防範旅館發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

特別是暑期以來,各地治安部門結合中小學生出行住宿集中的特點,加大工作力度,檢查旅館184.6萬家次,核查旅館登記報備未成年人入住可疑情況6.4萬次,查處旅館2.3萬餘家次,幫助找回離家出走等情況未成年人1889名,預防在旅館發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849起。

澎湃新聞注意到,2021年6月1日,公安部根據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對旅館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須”規定,即:旅館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須查驗入住未成年人身份,並如實登記報送相關信息;必須詢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聯係方式,並記錄備查;必須詢問同住人員身份關係等情況,並記錄備查;必須加強安全巡查和訪客管理,預防針對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可疑情況,並及時聯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同時采取相應安全保護措施,以切實防範在旅館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發生,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公安部介紹,今年以來,公安部治安局部署各地治安部門健全強製報備、檢查暗訪、研判核查、一案雙查、督辦約談、培訓宣傳“六項機製”,大力推進“五必須”規定落地落實。各地將“五必須”規定作為旅館從業人員崗前“必訓內容”,通過舉辦講座、發放海報、製作前台提示牌、LED顯示屏滾動播放等形式,對旅館經營者和從業人員開展法治宣傳和教育培訓,督促嚴格落實實名登記、詢問報備、可疑報告等要求。7月以來,全國旅館登記報備未成年人入住725萬餘人次,報告核查未成年人入住可疑情況6.4萬次。

與此同時,各地將“五必須”作為旅館日常檢查“必查科目”,持續開展專項檢查和常態化檢查暗訪,強化風險評估,對未成年人入住集中的旅館提高檢查比例和頻次,實施重點監管。江蘇等地專題部署落實“五必須”規定加強暑期旅館業保護未成年人工作,山東威海等地針對暑期研學遊、親子遊大增的情況,組織開展“五必須”專項整治工作。7月以來,各地治安部門圍繞“五必須”落實情況檢查旅館184.6萬家次,責令限期整改、給予警告2萬餘家次,責令停業整頓2699家次。

此外,各地還加強“一案雙查”,對於在旅館發生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倒查涉案經營者和相關人員主體責任,對未落實“五必須”規定的,依法從嚴查處。7月以來,公安機關倒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328起,依法處罰旅館417家。同時,加強研判核查,高度重視高頻異常入住等情況,提升事前預防和案件查處效能。

公安部治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將持續聚焦人民群眾安全感,不斷加大監管力度,狠抓旅館接待未成年人“五必須”規定落實落地,全力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附:十起典型案事例

1、山東省德州市齊河縣某酒店落實“五必須”規定,有效預防未成年人被侵害。近日,賈某(男,19歲)帶網友朱某(女,13歲)欲一起入住山東德州市齊河縣某酒店,工作人員按照“五必須”規定詢問女孩監護人聯係方式及兩人關係,兩人拒絕回答並離開,酒店立即將該情況報告公安機關。民警迅速聯係到女孩母親,女孩母親對此毫不知情,得知後很快將女孩接回,民警聯係男子賈某進行法治教育和批評訓誡,有效預防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的發生。

2、雲南省麗江市某酒店落實“五必須”規定,有效預防未成年人被侵害。近日,一男子(26歲)和一名未成年女孩(14歲)在麗江市祥和鎮某酒店辦理入住登記,酒店工作人員發現女孩年齡小、兩人身份關係可疑,即向公安機關報告。民警立即前往酒店核查情況,經了解,女孩係在監護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與玩網絡遊戲時認識的網友相約到酒店開房。民警聯係女孩監護人將其接回,對男子進行批評教育、法治宣傳,並召開轄區旅館治安負責人會議,對該酒店認真落實“五必須”規定的做法通報表揚,引導樹立良好導向。

3、重慶市南岸區某酒店落實“五必須”規定,有效預防未成年人被侵害。近日,重慶市南岸區某酒店工作人員接待一名成年男子和未成年女孩入住時,按照“五必須”規定對二人身份信息及關係進行核實登記,發現二人年齡相差大、神色可疑,女孩疑似受到侵害,即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告並聯係女孩監護人。民警迅速趕赴現場進行核查,經查,範某(男,50歲)於當日中午將其表侄女(11歲)從塗山鎮蓮花村家中帶至南岸區某小區樓梯間實施猥褻,後又將其至賓館開房,欲繼續實施猥褻。目前,犯罪嫌疑人範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製措施。

4、浙江省紹興市某酒店落實“五必須”規定,幫助找回離家出走的未成年人。近日,一名未成年人(女,15歲)在紹興諸暨市某酒店登記入住,酒店工作人員根據“五必須”規定詢問其監護人信息時,女孩拒絕提供,且情緒不穩定。工作人員發現情況可疑,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民警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經了解,該女孩因玩手機遊戲與家長發生矛盾爭吵,於是離家出走,並打算次日獨自到外地找網友。民警對女孩進行開導教育,並立即聯係其家長將孩子接回。

5、重慶渝中區某酒店落實“五必須”規定,幫助找回離家出走的未成年人。近日,5名未成年人(3男2女)在重慶市渝中區某酒店辦理入住,酒店工作人員發現可疑,即報告公安機關。民警立即趕到現場,經核查,5名未成年人均來自貴州六盤水,最大的17歲,最小的隻有14歲,均早早輟學,此次相約來渝打工並未征得父母同意。民警在現場詢問時,其中1名14歲的女孩剛好外出購買東西返回,發現民警在詢問同伴,轉身就跑。民警立即沿路尋找,經多方努力,於淩晨1時許在某公交車站找到該女孩。民警對這5名未成年人進行安全教育勸說他們回家,聯係其父母並跟進回訪,次日5人均乘車返回貴州。

6、天津北辰公安機關開展“一案雙查”,依法查處未落實“五必須”規定旅館。近日,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通過主動巡查、數據研判,及時打掉一個組織賣淫犯罪團夥,同時,啟動“一案雙查”,對多次未落實實名登記及“五必須”規定的涉案旅館,依法吊銷特種行業許可證並處罰款。

7、江蘇淮安公安機關開展“一案雙查”,依法查處未落實“五必須”規定旅館。近日,江蘇省廳治安總隊根據一起涉未成年人非法拘禁案,督導涉案地淮安市公安機關開展“一案雙查”。經查,朱某某等5人(14至18歲不等)以還錢為由,將張某某(女,15歲)帶至淮安市經開區某酒店入住,酒店工作人員未逐人實名登記,未詢問監護人聯係方式及同住人員關係。期間5人用暴力、拍攝視頻脅迫等手段要挾張及朋友還錢,涉嫌非法拘禁。公安機關對涉案酒店依法責令停業整頓並處罰款。

8、安徽滁州公安機關開展“一案雙查”,依法查處未落實“五必須”規定旅館。近日,滁州天長市公安局偵破一起組織賣淫案,同時,啟動“一案雙查”機製,抽調專人成立旅館調查專班,開展係統信息核實、視頻監控查詢、涉案人員詢問等調查工作,對未落實住宿實名登記、未詢問監護人聯係方式及同住人員身份關係、未報告可疑情況的涉案旅館,依法責令停業整頓並處罰款。

9、海南東方公安機關開展“一案雙查”,依法查處未落實“五必須”規定旅館。近日,東方市公安局在查辦一起涉未成年人欺淩案件時,對涉案旅館開展“一案雙查”,發現8名未成年女孩在一家旅館開房入住,其中7名女孩毆打一名女孩吉某(12歲)並拍攝毆打視頻在微信上傳播,致吉某輕微傷。經倒查,該旅館工作人員未逐人實名登記,也未按照“五必須”規定詢問報備監護人聯係方式及同住人員身份關係,聽到房間內吵鬧聲,也未及時采取有效保護措施並向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機關對涉案旅館依法責令停業整頓並處罰款。

10、四川瀘州公安機關開展“一案雙查”,依法查處未落實“五必須”規定旅館。近日,瀘州市公安局在偵辦一起強奸案時,對涉案旅館開展“一案雙查”。經查,馬某某(男,17歲)與費某某(女,12歲)自稱男女朋友,共同入住瀘州市龍馬潭區某旅館並發生性關係,旅館經營者未落實實名登記、未詢問監護人聯係方式,未向公安機關報告可疑情況。目前,馬某某因強奸罪被刑事拘留,公安機關對涉案旅館依法責令停業整頓並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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