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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房產分配,女兒火燒父母房子

貪如火,不遏則燎原;欲如水,不遏則滔天 。

11 月 24
日,媒體報道上海女子張某因不滿父母為四個兒女設置的房產分配比例,欲單方麵撕毀之前的家庭協議,遭拒後,放火燒了父母的房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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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待父母房產,有句話說得好:好男不要祖業地,好女不要嫁妝衣。作為好男子,好女兒,要奮發有為,不要眼界狹小,隻盯著祖上的那點財產。

對待兒女,也有一句話:一碗水端平。隻有這樣,兒女才不起紛爭,家庭才能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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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張某爭奪父母房產這件事上,父母已經盡量公平:最小的兒子 40%,三個女兒每人
20%。雖然兒子比其他人多,但三個女兒比例一樣,在傳統社會裏,已算比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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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張某爭奪父母房產,根源在於父母分配不公,小兒子一人占了
40%。實際上,事情的根源,在於張某的貪婪。人一旦燃起了貪欲之火,父母那一碗端得再平的水,也難以把它澆滅。就算父母分給張某 40%
的比例,她可能還想要更多。

清官難斷家務事,但張某放火燒父母的房子,就不是家務事了,是 ” 刑事
“。不要怪父母,隻能怪張某自己,一沒有誌氣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隻貪圖父母的一點財產,二沒有管住自己的貪心,失去理智。

人生一世,不思報答父母養育之恩,反而隻想著爭奪父母財產,爭奪不成,放火燒父母房屋,這樣的子女,令天下父母寒心。

張某想住進父母的房子,最終住進了監牢,不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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