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7 日,據報道,近日,在廣東廣州,女子找工作被 HR 告知公司有讀書和跑步文化,每月至少晨跑 20 次。

聊天記錄顯示,HR 告知女子,該公司的跑步文化是需要打卡的。每月至少累計晨跑 20 天,每次 3
公裏,工作日需要在上班前完成,休息日需要在上午 10 點前完成。
當事女子稱,覺得此事很奇葩,正常上班時間是 8 點半。就算是休息日,跑步打卡也要在上午 10
點前完成,意味著不能睡懶覺。

當事人還表示,這是一家教育公司,自己應聘的崗位是新媒體內容運營,招聘內容顯示工資 7 千到 1 萬。”
很耽誤休息時間,不能理解這種文化,所以拒絕了麵試 “。
對此,有網友認為,” 老板是不是要以身作則跑個雙倍啊???”” 不合理占用員工休息時間 “,” 這是什麽離譜的規定 “。
也有網友表示,” 如果工作不累,倒是挺不錯的,3km 不遠的 “,”
人家提前和你說明了,你不喜歡,可以不去麵試,雙向選擇,省得浪費雙方時間,這個公司好過那些忽悠你去上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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