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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26年女子向人販子索賠790萬元:她害我失去雙親

近日,2021年曾引發全網關注的邯鄲尋親女子楊妞妞(化名)有了新的動作:在貴州警方抓獲當年拐賣她的人販子餘某之後,她委托律師向餘某發起了訴訟,要求追加790多萬元民事賠償金,同時申請將案件由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法院移交到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4月20日,上遊新聞記者采訪了楊妞妞及其代理律師、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王文廣律師,他們就案件的相關情況進行了回應。

▲楊妞妞希望人販子得到嚴懲。
楊妞妞成功尋親的故事,曾在2021年感動了很多網友:1995年,年僅5歲的楊妞妞和姐姐一起,跟隨打工的父母從老家貴州畢節去了省城貴陽,沒想到在貴州被鄰居餘某拐走,以2500元賣到了河北邯鄲一戶聾啞人家。養父一家沒有虐待她,將她撫養長大,但她內心知道自己是被拐賣來的。楊妞妞回憶:“我依稀記得我的家在山區,爸爸叫楊新明(實際上叫楊興明),我叫楊妞妞。姐姐叫‘桑音’,外婆喊‘阿布丹’,媽媽喊‘麻衣’,家裏可以看到一個山洞。”

2012年,生了第二個孩子後,楊妞妞決定尋親。她獲得了寶貝回家誌願者的幫助,不僅在網絡上傳了相關資料,還發布了尋親視頻,最終在2021年5月找到了失散26年的姐姐。

▲楊妞妞與姐姐團聚。
對於尋親的過程,楊妞妞表示:“這次能夠找回失去的親人,離不開張寶豔大姐(寶貝回家尋子網創始人)以及全社會的鼓勵和幫助。是河南誌願者的丁超幫我提交了尋親的相關信息,還在10年裏一次又一次幫我做比對;河北邯鄲的誌願者韓磊開車送我去采血錄入DNA。我尋親的視頻發布後,貴州的誌願者感覺我說的‘阿布丹’是苗語,可能是貴州人,當地誌願者又幫我發布信息尋親。最後的關鍵線索,是通過濟南時報的抖音號找到的。回家的時候,貴州誌願者組織了盛大的歡迎儀式,歡迎我回老家畢節。”

認親之後,楊妞妞想看望父母,結果得知噩耗——因為多年尋親無果,她的父母先後在1997年和1998年去世,楊妞妞說:“我最痛心的就是父母的去世!我姐姐告訴我,爸爸是因為太想我整天喝酒,喝完酒後就跟媽媽吵架,還怪姐姐把我丟了,最後是飲酒過量意外去世。爸爸去世後,媽媽承受不了打擊,也去世了!我們好好的一個家就毀了!我恨人販子!”

為了抓到人販子,2022年6月楊妞妞在誌願者的陪伴下,前往了她當年被拐的事發地貴陽市南明區,並在南明區報了案。因為餘某有案底,警方很快就在24天破案,抓獲了人販子餘某。

▲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書
在固定了相關證據之後,南明區檢察院以拐賣兒童罪對餘某提起了公訴。王文廣律師透露:“根據我們了解的情況,人販子餘某曾7次拐賣了8名兒童。根據檢方提供的量刑建議書,被告人餘某自願如實供述涉嫌的犯罪事實,對指控的犯罪沒有異議,接受刑事處罰,建議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

看到這份量刑建議書,楊妞妞表示:“為什麽這個人販子拐賣了8名兒童,才被判14年?她拐賣我一個,就害我失去了雙親!而且她2004年在雲南也因拐賣兒童坐過牢,當時卻沒有把我和其他孩子供出來,導致我和親人多分離了19年!這也是我決定請律師追加起訴的原因。”

王文廣透露:“按照《刑法》的相關規定,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都會增加刑期,所以我們認為應該判處餘某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昨天(4月19日)我們已經向南明區人民法院郵寄了一份案件移交審理的申請,希望將這個案子移交給貴陽市中院辦理。”

對於追加的790多萬元民事賠償,楊妞妞說:“主要是我父母的死亡賠償金,我和親人失散多年的賠償金、我多年尋親的費用以及精神撫慰金。我知道她肯定拿不出這麽多錢,但這就是我的態度,要讓那些人販子感到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