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3 日消息,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15
年,卻連一天監獄都沒進過,並先後入黨、當選嘎查達(注:嘎查達即村主任),甚至當選旗人大代表。直到 2017
年,有關部門對該案進行糾正,這名罪犯才為當年的行為付出代價。
27 年來,受害者的母親持續反映問題,至今仍在追問真相:到底是誰放走了殺人犯?到底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
判刑 15 年,殺人犯一天牢也沒坐
身材矮小,略顯駝背的韓傑,今年 74 歲了,依然常年奔波在四處反映情況的路上,要為被人殺害的小兒子白永春討回公道,”
不然,死不瞑目!”
記者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陳巴爾虎旗見到了韓傑老人,她的普通話並不流利,但一提起當時未滿 19
周歲的小兒子的遭遇,話就停不下來。
一份原呼倫貝爾盟中級人民法院(注:現為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1993 年 6 月 9 日的刑事判決書顯示, 1992 年 5 月
12 日 20 時許,因發生口角,未滿 18 周歲的巴圖孟和捅了白永春 3
刀。巴圖孟和將其送醫後,前往派出所自首。白永春因心髒破裂導致的大出血而死亡。
法院判決被告人巴圖孟和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 15 年,剝奪政治權利 2
年。在法定期限內,被告人巴圖孟和未上訴,公訴機關也未抗訴,判決生效。
按正常程序,罪犯巴圖孟和應從被羈押的陳巴爾虎旗公安局看守所,投送到監獄服刑。然而,此後發生的事情,卻讓這起本不複雜的案件偏離正軌。”
巴圖孟和一天牢也沒坐過!” 韓傑說。
記者多方采訪核實,法院判決後,巴圖孟和以 ” 全身水腫、尿血 ”
為由前往醫院檢查。就醫後,他的母親、姑父就為其辦理了保外就醫手續,並成為擔保人。據多名當事人回憶,這份手續上,有數名當地時任政法機關主要負責人的簽字。
憑著這份手續,巴圖孟和連監獄的門都沒進過,便於 1993 年直接從看守所 ” 重獲自由 “。
此後的日子裏,巴圖孟和並未按保外就醫規定,向戶籍地公安派出所報到並接受管理,而是如同正常人一樣生活。直到 2007 年 5 月 13
日,也就是當年案發之後 15 年整,其與母親再次來到看守所。這次,他們是為了拿到 ” 刑滿釋放證明書 ”
而來。他們僅提供了一份當年的判決書,而看守所的一名內勤人員,據此為其開具了刑滿釋放證明書,並加蓋公章。
就這樣,一天牢也沒坐過的巴圖孟和,在紙麵上 ” 服 ” 完了 15 年的刑期。
搖身變 ” 村官 “,再度因罪獲刑
與此前 15 年 ” 服刑 ” 時的低調不同,2007 年 ” 刑滿釋放 ” 的巴圖孟和開始活躍起來。從頭開啟 ” 清白人生 ”
的他,頂起了一個又一個光環。
首先是解決工作。2008 年 6 月至 2009 年 10 月,巴圖孟和在該旗烏珠爾蘇木薩如拉塔拉嘎查任會計;2009 年 10 月至
2017 年 5 月,又連續當選嘎查達。
第二是蒙混加入黨組織。2009 年 1
月,巴圖孟和向薩如拉塔拉嘎查黨支部申請入黨。時任烏珠爾蘇木黨委書記陶某,明知其因犯罪被判刑之事,且其入黨程序不規範、材料不完整,仍擅自簽字蓋章並同意接收其為預備黨員、正式黨員。
第三是搖身一變當選旗人大代表。記者了解到,巴圖孟和被判刑的資料並未在檔案中體現,使其得以在 2012
年當選為陳巴爾虎旗人大代表。
然而,一再僥幸的巴圖孟和,並未走好後續的人生道路。
2017 年,巴圖孟和職務犯罪問題東窗事發。經查,他在擔任嘎查達期間,騙取草原生態獎補資金 24.5
萬餘元,並指使他人虛列獎補資金發放表,侵吞嘎查集體草場草原生態獎補資金 28.2 萬餘元。
2017 年 9 月 4 日,巴圖孟和因涉嫌貪汙犯罪被陳巴爾虎旗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2018 年 1
月,巴圖孟和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不僅如此,就在巴圖孟和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前幾個月,韓傑持續 20 多年反映的巴圖孟和 ” 紙麵服刑 ”
問題,終於引起當地注意。
2017 年 4 月 7 日,陳巴爾虎旗人民檢察院向陳巴爾虎旗公安局下達將巴圖孟和收監執行刑罰的檢察建議書;4 月 10
日,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對巴圖孟和進行收監。
2018 年 6 月 14 日,陳巴爾虎旗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刑事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巴圖孟和因犯貪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3
年。由於此前巴圖孟和所犯故意殺人罪並未服刑,法院決定對巴圖孟和所犯故意殺人罪、貪汙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 15 年(刑期自
2017 年 4 月 11 日至 2032 年 4 月 10 日),並處罰金 20 萬元,剝奪政治權利 2 年。
一名年逾古稀的母親最後的期盼
巴圖孟和終於為自己的犯罪行為付出了代價。然而,對於失去兒子的母親韓傑而言,事情遠未畫上句號。
韓傑是一位苦命的母親。在小兒子白永春出事不久,她的婚姻破裂。此後沒幾年,一直與她一起為白永春討要公道的大兒子,也因病去世。
” 快 30 年了,我啥都沒幹,就要為小兒子討公道。” 韓傑說,現在罪犯服刑了,但當年到底是誰把他釋放了?到底誰來為此承擔責任?”
希望有關部門能查清楚這些問題,這也是我作為一名母親最後的期盼。”
為了解更多情況,記者曾於 7 月 8
日通過有關部門,分別向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及曾派出專門工作組調查此案的呼倫貝爾市公安局、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發送采訪提綱。截至記者發稿,一個多月過去了,3
個部門均沒有回音。
為何當年的保外就醫手續實現了類似 ” 一次開具,終生有效 ” 的效果?為何無人對保外就醫的罪犯跟蹤管理?為何從未服刑的罪犯能順利拿到
” 刑滿釋放證明書 “?如何避免此類問題再次發生?這一係列問題,都有待當地政法機關深挖徹查,給出一個切實的交代。
韓傑說,幸好紀檢監察部門已經行動起來,並對一些責任人立案調查。但由於當年的保外就醫手續等關鍵證據 ” 不翼而飛
“,追責工作難以深入推進。
內蒙古億舜宏律師事務所律師杜亨表示,這起案件很罕見,性質也很惡劣,有關部門對該案存在的問題進行糾正值得點讚,但這絕不是終點。”
當地公檢法機關應該積極主動查明有關問題真相,全麵深入追究相關人員違法辦案的責任,徹底還當事人以公道。”
(原題為《殺人犯一天監獄都沒進過!紙麵服刑 15 年,真相待揭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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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縱橫政商界,在眾多案件糾紛中百戰百勝,儼然成為內蒙古的 ” 地下政法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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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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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 8 月 14 日的通報,經查,金英麗在擔任金山衛鎮副鎮長、區經委副主任等職務期間,違背初心,欺瞞組織,與他人串供 ;
甘於被圍獵,與不良商人沆瀣一氣,搞權錢、錢色交易 ; 生活腐化,貪圖享樂 ; 知法犯法,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殺人犯未曾入獄,紙麵服刑15年當選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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