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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費城市議會通過法案:禁警用低致命武器對付合法示威

美國費城自今年5月黑人弗洛伊德遭跪殺後,出現多次騷亂,最近亦因一名黑人遭警員槍殺而發生暴動及搶掠。費城市議會周四(29日)通過法案,禁止警員在示威或任何受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活動,使用催淚彈、橡膠子彈及胡椒噴劑等低致命武器。

提出法案的市議員蓋姆指,他過去20年曾見證多場示威,但未曾試過如今年5月及6月般暴力和混亂,又指法案並非單方麵阻止使用低致命武器,隻是針對第一修正案,即保障言論自由相關活動。他認為法案再次確認示威與公眾安全並無衝突,警方對公眾示威的回應不應削弱公眾安全。法案最終以14票對3票大比數獲得通過。

另外,今年5月30日曾參與費城騷亂的4名男子,周四遭聯邦法院起訴縱火罪。他們分別是29歲社會科老師史密斯及25歲米勒、來自大西洋城的馬切持、維珍尼亞州阿靈頓24歲男子塔布裏,涉嫌焚燒警車。一旦罪成,他們麵臨最少入獄7年及75萬美元(約585萬美元)罰款。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美費城市議會通過法案:禁警用低致命武器對付合法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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