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大不了花個20萬買個越南老婆”成為了一些單身男人的口頭禪。
在這些男人眼中,妻子,愛,孩子,感情都是可以買來的,並且很廉價。

這些男人往往沒有什麽學曆,也沒什麽口才哄好丈母娘,甚至嘴上這20萬對於他來說也是一大筆巨額財產。
說上去輕鬆的明碼標價,背後付出的代價卻不能那麽輕描淡寫。

這遊走於灰色地帶的龐大產業背後的心酸和絕望讓人揪心。

越南新娘的處境不容樂觀。
網站上,女孩們的照片都被編號,等待著看客的挑選。

在台灣某越南相親網站上,想要娶回一個越南新娘的費用約為人民幣12.5萬:
旅費:1.5萬
跨國費用(含酒席、聘禮等):20萬
結婚金飾:4萬
聘金:1萬
男人付出的錢通常按照4:3:3的份額,非給中方中介,越南中介,剩下的才會給越南新娘。
然而如果中介狠一些,或許這些新娘都拿不到一成。

據《中國新聞周刊》報道,我國境內大約有10萬餘名遠嫁來華的越南新娘,但具有合法婚姻者不到半數,她們大多身處農村,貧窮且沒有戶籍,權利訴求難以得到保障。
離開家鄉的她們往往沒有什麽證件,更難有一個身份,過上了黑戶的生活。
除了一些自願來到中國“相親”的越南新娘,還有很多很多是借著打工等名義騙來的。
被親戚朋友甚至是男朋友哄騙到跨國的婚姻介紹,轉手就賣給了客戶,願嫁給深山中的單身漢,淪為淪為性奴以及生孩子的工具。

陌生的國度,不通的語言,被物質化的人,這一切都讓她們的中國行走得很艱難。
對於中越通婚的家庭來說,光是普通的交流就已經耗費了全部的精力。
沒有談過什麽戀愛的男女靠著簡單的肢體語言,讓婚姻最起碼的溝通都看上去那麽難。
尤其是這場婚姻還建立在謊言與利益關係之上。
48歲的越南女人鄭明霞在幾十年前就通過這種“相親”嫁給了看上去家境還算不錯的丈夫。

可是等到真正和丈夫回家之後才發現,丈夫家徒四壁,跟自己越南的家簡直不相上下。
幾萬塊錢的“彩禮”,還是靠街坊鄰居七湊八湊才湊到的,結婚後需要自己努力幹活來還這筆錢。
鄭明霞很絕望,感受到自己被騙了,卻根本跑不回去。不認識回家的路,也沒有人帶自己,這樣一個連話都說不清楚的女人怎麽回家呢?

日子過得饑寒交迫,往往她總是累死累活的幹活,卻吃不上一頓飽飯,僅僅是粥裏放點鹽就是一頓。
丈夫懶惰成性,讓這個家更加的難以為繼。
鄭明霞沒有生下孩子,丈夫氣不打一出來,經常對著她拳打腳踢。
這樣的生活她忍了幾十年,如今快要50歲的她的餘生都捆綁在這間破舊不堪的婚姻裏。
維係一段婚姻的關鍵是感情,可如果雙方連語言都不通,沒有感情基礎,那靠什麽維係感情?
孩子和認命。
總有人說大價錢娶到的媳婦跑了怎麽辦,在越南新娘的交流群裏有人建議用藥/用鎖鏈/用孩子。
看得人毛骨悚然,這是赤裸裸的犯罪啊。

“十個越南新娘九個跑”,很多男人認命了,“跑就跑吧,留下個孩子也不錯”。
令人悲哀的是,婚姻成為交易品的同時,也就意味著親情淪為犧牲品。
也有不少女人即使生下了孩子也會選擇出逃,尋找自己的自由,而孩子沒有媽媽,沒有爸爸,隻有一個簡陋的生存環境。

不僅僅是越南新娘,中國新郎也在這種荒謬的婚姻裏失去了自己太多太多。
比越南好太多的經濟,男女不平衡的地方,對於婚姻他們太渴望了。
有了需求,就有了市場。

對於男人來說,這也是一場賭博。
越南新娘的不確定性太多。
比如,專業騙婚。
彩禮,介紹費,動輒幾十萬,少則兩三萬,就能換來一個活生生的老婆。
發現“商機”的女人,又或者是“婚介”,用結婚的方式從男方那裏獲取大量的錢財,然後一溜煙跑了,繼續又上演一樣的劇情。

甚至有的越南新娘在越南是有家庭的,卻還是想要靠這種行騙的方式賺昧良心的錢。
河北的李旭東到現在還記得給越南新娘林豔媚買了多少首飾、電子產品,又給她家送去了多少彩禮。
已經做好結婚準備的他立誌要當一個好丈夫,組成一個幸福的家庭。
然後新娘說跑就跑了,跨國想要找到就如海底撈針。
他想不明白,為什麽自己對她那麽好,她卻還要騙錢逃跑。
然而李旭東不是一個人,這樣被騙的男人太多太多,給他們本來就不富裕的家庭戳了個更大的窟窿。
2016年,湖北就曾有越南新娘一年嫁6次,騙了20多萬禮金。

被騙錢還算簡單的話,那麽被傳染重大疾病,就真是得不償失了。
還有些買方,則成為了艾滋病的受害者。

2015年的一條新聞裏,越南新娘為了擺脫這樣的餓家庭,殺死自己的丈夫,掐死不和的婆婆,甚至將生下的一對雙胞胎孩子都賣了。

結個婚,紅事變白事,賠上了性命,何必呢?
沒人能說清,在這場有關人性的對賭中,誰才是最後的贏家。看似“明碼標價”的婚姻,隻是讓信任與真心,成了最稀缺的物品。

金錢為目的主導的婚姻,是一場交易,雙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作為新娘,被控製,被拐賣,遠嫁他國,很難融入當地的生活,更別談什麽感情。
婚戀市場的失衡,買賣市場的火爆,這一切都是一場劫難。
婚姻的基礎是感情使然,互相陪伴一生,經曆風霜雨雪,經曆三餐四季。
美好的婚姻不該被物化,活生生的人更不該被作為商品去買賣。
對於黑中介我想說:
婚姻中介是福報,但是打著相親的名義買賣人口就是徹徹底底的犯罪,法律會保護我們每一個人。
“拐賣婦女、兒童罪與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罪同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是社會危害性較大,影響較惡劣的犯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罪的起刑點是五年,是我國嚴厲打擊的犯罪之一;而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製。”
對於買新娘的男人我想說:
沒有愛的婚姻又有什麽意思,捆綁住別人的雙腿,卻綁不住心。
都說強扭的瓜不甜,何況這瓜還有毒,小心掉入陷阱,人財兩空。
對於越南新娘我想說:
不要貪心,沒有天上掉餡餅的事,不要被一點點的好處欺騙。
婚姻不單單是兩個人在一起那麽簡單,愛情值得你去等一等,終會遇見屬於你的白馬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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