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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歲老中醫與小30歲的女子結婚3次,損失300萬

在四川綿陽中醫界,說起羅大爺,大家都會豎起大拇指。他那間位於城區的診所,永遠擠滿了南來北往的患者,都是慕名前來問診。

2014 年,70 歲的羅大爺和比自己小近 30 歲的賈女士結婚,從此他的生活開始改變。在隨後的 5
年多時間,羅大爺與賈女士三次結婚三次離婚。
紅星新聞記者從雙方的離婚協議書上看到:第一次離婚時,羅大爺補償對方現金
40 萬元;第二次離婚時,羅大爺的房產過戶給了賈女士;第三次離婚時,新買的房屋歸女方所有。

70歲老中醫與小30歲的女子結婚3次,損失300萬

羅大爺在門診給患者看病

羅大爺的女婿吳先生告訴紅星新聞,這場婚姻導致羅大爺至少損失了 300
萬元,而且由於他不願意和子女同住,現在隻能租房居住。
目前,羅大爺已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離婚協議書財產部分無效,希望能要回自己的部分財產。但在法院庭審中,賈女士表示,他們離婚是羅大爺的子女導致的,如果羅大爺身體實在不好,她還是願意繼續照顧他
……

” 老夫少妻 “:

70 歲老中醫與招聘的女司機結婚,兩人相差近 30 歲

羅大爺出生於 1944 年,今年已經 77 歲。早在上世紀 80
年代,他就在中醫方麵有所成就,並在綿陽城區開起了自己的診所。多年的中醫研究和行醫,讓他在綿陽的中醫界聲名鵲起。他那間不大的診所,永遠都擠滿了南來北往的患者。全國各地很多患者都慕名前來問診。

70歲老中醫與小30歲的女子結婚3次,損失300萬

羅大爺的診所

現在,要找羅大爺看病,需要提前掛號、排隊。隻要羅大爺在門診坐診,門口會一直排著長隊,羅大爺則不停地望聞問切,他的員工負責抓藥等。

2012 年,68 歲的羅大爺因工作、生活需要,需要招募一名司機,時年 39
歲的賈女士前來應聘成功。羅大爺的一名員工證實,賈女士剛開始開了半年車,後來被門診開除,一年後又回來開車。

羅大爺的女婿吳先生告訴紅星新聞,在他印象中,賈女士是 2013 年底至 2014
年初回來開車的,後來就和羅大爺住在了一起,2014 年 5 月,兩人辦理了結婚登記。

” 在賈女士之前,老太爺共有四任妻子,前兩任妻子生育了 4
個子女,第三、四任妻子也都是二婚,老太爺還幫助其中一任妻子撫養大了子女。不過,在和賈女士結婚前,老太爺已單身多年,而且年紀大了,身體也大不如前,需要有人照顧生活,所以
4 個子女都默認了。” 吳先生說,結婚後,賈女士擔任司機,每個月領取工資,還在家中照顧老太爺的生活。

第一次離婚:

婚姻維持了 2 年多,老中醫補償女方 40 萬元

在羅大爺的子女看來,老人生活有人照顧,有人說話,原本是一件美滿的事情。但隨著時間推移,子女們漸漸和賈女士產生矛盾,甚至到了無法調和的地步。

吳先生介紹,因為羅大爺原本一個人居住,子女也經常去看望他,自從和賈女士結婚生活後,賈女士則一直挑撥羅大爺和子女的關係。究其原因,就是賈女士無休止的用錢,引來了羅大爺子女的不滿。

” 她每個月開銷特別大,經常到商場購物,還用老太爺的信用卡,每個月都是診所的會計去還錢,每月幾乎都是消費幾萬元。”
吳先生說,他們作為子女,就提醒老太爺,要給自己留下養老錢。因此,賈女士對子女們產生了不滿,”
她就告訴老太爺,讓子女們不要管他們之間的事 “。

而羅大爺則稱,他是殘疾人,行動不便,據他所知,賈女士拿他的信用卡,有時並不是購物,而是在套現,惡意套現不低於 10
萬元。

矛盾的爆發源於 2016 年的一個晚上,吳先生去看望羅大爺,但賈女士並不在家。直到次日淩晨 1 時許,賈女士回到家中。

” 當時我很生氣,老太爺本來年紀就大了,她還經常很晚回家,當時我就說了她,我們發生了爭吵。”
吳先生說,次日在診所,老太爺的子女都在,就詢問老太爺的生活,後來賈女士也來到診所,雙方發生了激烈衝突,甚至連 110
都出警了
,後來賈女士的女兒也來質問,”
我們就勸說老太爺離婚,也告訴他可以和子女一起居住,也可以重新找一個能好好照顧他的保姆 “。

在子女勸說下,2016 年 12 月,羅大爺和賈女士辦理了離婚手續。

離婚協議顯示:無共同財產分割。離婚當日男方支付女方補償金人民幣 40 萬元。

” 老太爺很大方,離婚補償原本我們子女去談,但老太爺要自己去談,所以就補償了 40 萬元。” 吳先生說。

第二次離婚:

婚姻維持 7 個月,價值百萬的房屋過戶給女方

第一次離婚後,羅大爺和賈女士並沒有斷了聯係。羅大爺稱,賈女士買了房子,但還一直問他要房貸,他也一直在給,每次三、五千,最多一個月給七、八千,而且都是拿現金,賈女士也常到他那裏去訴苦。


她要錢就找我,我心腸軟,所以就一直給,給了一年多。這樣相當於我和她離婚了,還是給她拿錢,而在離婚後,我沒有司機,沒有老婆,和兒女分開住,保姆照顧我,我就說還是把老賈喊回來,不如再結婚算了。”
羅大爺在律師調查時說。

但對於羅大爺的這個想法,子女們並沒有同意。吳先生稱,他們告訴羅大爺,可以把賈女士喊回來,工資開高點,但兩人不結婚,”
我們就是為了防止老太爺被騙,當時給賈女士的工資是每月 1 萬元 “。

不過,讓吳先生等人沒有想到的是,2018 年 5 月,羅大爺和賈女士複婚了。但是,婚姻僅僅維持了 7
個月,2018 年 12 月,雙方再次解除了婚姻關係。

在離婚協議書上關於財產分割部分寫著:雙方無共同財產分割。離婚後男方自願將婚前名下,位於綿陽市涪城區的某小區的一套房屋的產權歸女方所有,男方配合女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

” 我們都來不及反應,15 天後,2019 年 1
月,老太爺與賈女士在綿陽市涪城區民政局完成了第三次結婚登記。離婚後這麽快就複婚,而且房屋過戶到了賈女士名下,明顯就是在騙取房屋,那套房屋價值
120 餘萬元。” 吳先生說。

羅大爺則稱,賈女士告訴他,因為與他的子女不和,擔心羅大爺去世後,其子女會將其趕走,所以就讓他把房屋過戶到賈女士名下,而賈女士會陪他到
” 百年之後 “,那樣,即使羅大爺去世了,賈女士也有地方居住。
而之所以離婚,就是把房屋辦成贈予。

” 當時把我逼到了,因為穿衣、脫衣都需要人照顧,她就不管我。在生活上通過折磨我,讓我把房子過戶給她。”
羅大爺在律師調查時說。

第三次離婚:

婚姻維持 10 個月,老中醫現在租房住,由保姆照顧

第二次複婚後,賈女士將房屋以 120 餘萬元的價格售賣,然後在綿陽經開區某小區購買了一套房屋。吳先生告訴紅星新聞,新買的房屋價格
180 萬元左右,差的錢都是羅大爺出的,而且還把門診的周轉資金都拿去買房了。但房屋並不是羅大爺的產權。


購買了房屋後,老太爺和賈女士一起居住,還包括賈女士的女兒等,但後來老太爺不願意在裏麵住了,自己堅持要離開,就是她們對老太爺不好。”
吳先生說,2019 年 11 月,兩人再次辦理了離婚手續。

離婚協議書顯示:現有登記在女方名下,位於綿陽市經開區某小區房屋一套,離婚後該房屋的產權歸女方所有。除上述房屋外雙方無其他共同財產分割。

” 老太爺想單獨居住,無奈之下,我們隻有給他請了個保姆,然後在外麵租了一套房屋。”
吳先生說,現在老太爺身體更不好了,但還是每周要到門診坐診 3 天。

提起訴訟:

女方庭審辯稱離婚是大爺子女導致,願繼續照顧他

在律師詢問羅大爺時,羅大爺稱,他有兩個子女與賈女士水火不容,因為孩子不願意他花很多錢去供養賈女士和她的孩子,而賈女士對此也意見很大,不讓他與其子女有過多交往。同時,羅大爺表示,平時他不僅給賈女士拿錢,還經常給賈女士的子女拿錢。

” 我認為夫妻財產都被她騙了,我現在生活很困難,想追回屬於我的財產。” 羅大爺在律師調查時說。

吳先生也稱,在羅大爺與賈女士婚姻關係期間,還拿了幾十萬元給賈女士做生意,整個婚姻期間,包括房屋在內,羅大爺至少有
300 萬沒有了。

2021 年 1
月,羅大爺委托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離婚協議書財產部分無效,希望追回自己的部分財產。近日,綿陽市高新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在庭審中,賈女士的律師表示,雙方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都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而且對於賈女士購買的經開區一套房屋,證據顯示均為賈女士個人財產購買,與羅大爺沒有任何關係,而且夫妻離婚財產分割部分的起訴期是一年,羅大爺已經過了起訴期。

庭審中,賈女士稱,她和羅大爺是有感情的,導致雙方離婚的原因在於羅大爺的子女,因為羅大爺的子女跟她關係不好,還對她動手。同時,賈女士也稱,羅大爺本身也有問題,因為在他身體需要人照顧時,就想起了她,而他身體好時,則不聯係她。

3 月 16 日,紅星新聞記者電話聯係上賈女士,她稱自己要生活,正在上班掙錢。關於她和羅大爺的事情,讓記者去問羅大爺。

法院審理後並沒有當庭宣判。賈女士稱,因為羅大爺每次都在身體不好時才找到她,她一次又一次的心軟,他如果身體實在不好,她還是願意照顧他。

好看新聞|時事與歷史:70歲老中醫與小30歲的女子結婚3次,損失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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