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彭某金來到當年父親“被拋屍”的地方,曾經的荒野田壟已成茘枝園。“36年了,我一直沒有放棄追查父親真正死因,30多歲時就已滿頭白發。”
今年4月,彭某金回到鵝地村
1985年,廣東汕頭市鵝地村村民彭某通死在離家6公裏外隔壁縣的荒郊野嶺,當時的調查組意見為自殺。
1985年9月9日,一份《屍體勘驗筆錄》
其子彭某金從外地回家,經多方了解,認為父親非自殺或意外猝死,而是死於他殺,“因為他身上有傷,嘴裏含了一把草”。彭某金開始申訴,但是36年過去,事情並無太大進展。
而這36年來,他得到的,是三個不同公安部門得出的三個不同死因結論,分別是“外傷暴力性死亡”“腦血管意外破裂急性猝死”和“服農藥甲胺磷致死”。
2021年4月15日下午,封麵新聞記者致電汕頭市公安局潮南公安分局李姓局長,對方表示,該案已在很多年前由廣東省公安廳做出結論。目前,因為彭某金持續在申訴,也提供了多項材料,潮南警方本著負責的態度,正在幫忙進行核查,但暫未收到重新調查的指令。
同日,曾作為彭家代理人的律師向記者透露,2006年他在開棺驗屍現場看到,死者鎖骨部分有斷裂,“現在唯一還有查到死因的可能性,就是通過現代新的技術手段,將保存完好的屍骨再次進行開棺驗屍,看是否會有證據證明其骨折可能是致命傷造成。”
死者彭某通
案發:
父親死於鄰村荒野 多名村民稱其“不可能自殺”
1985年9月8日,汕頭市潮陽市(縣級市,2003年後改為潮南區)雷嶺鎮鵝地村,58歲的彭某通死在離家6公裏外鄰村的荒郊野嶺。
當年的案發地
21歲的彭某金當時在海南打工,得到父親去世的消息匆匆回到村裏。通過多方打聽,他了解到,1985年9月7日深夜,父親因家中小孩玩紙牌糾紛,賠償本村書記大女婿彭某光800元,被帶往村委會治保會處理。
彭某金說,父親的死相很慘,手上有傷,嘴裏含了一把草。“我懷疑他被打死,拋屍到遠離本村6公裏的臨近縣城的鄰村,惠來縣華湖鎮美園村石井水庫附近荒野田壟。”
於是,彭某金向各個部門申訴,後汕頭市潮陽市成立聯合調查組,由時任檢察長率隊進駐雷嶺鎮調查。彭某金告訴記者,一個月後,調查組人員口頭通知他,其父係服農藥自殺致死。
彭某金立即收集證人證言,多名村民也告訴他“不可能服農藥自殺”。更重要的是,在這個結論之前,他得到的是,另外兩個完全不同的結論。
蹊蹺:
三次死因結論不同 開棺驗屍結果沒有農藥成分
彭某金告訴封麵新聞記者,事發至今有三個不同的死因結論。案發當日,惠來縣公安局來到現場。彭某金提供的無落款、時間顯示為1985年9月9日,內文有報案單位“雷嶺派出所”記錄的《屍體勘驗筆錄》記載,初步確定死者係“外傷暴力性死亡”。
1985年9月19日,惠來縣公安局刑警隊則向彭某金出具了一紙手寫《證明》,封麵新聞記者注意到,文章最後一句為“初步檢查,我們認為不是他殺的證明”。
1985年9月19日,惠來縣公安局刑警隊則向彭某金出具了一紙手寫《證明》
因死者係潮陽人,案件後來移交潮陽市公安局。彭某金告訴封麵新聞記者,後來潮陽公安局屍檢得出結論,確定死者係“腦血管意外破裂急性猝死”。
彭某金提供給記者的公安機關處理信訪事項答複意見書,2005年,汕頭市公安局潮南分局答複“死者係服農藥甲胺磷致死”。
2005年,汕頭市公安局潮南分局答複意見書
彭某金告訴封麵新聞記者,但是一年後,2006年,廣東省公安廳命案複查調查組進行開棺驗屍省廳毒化專家桑主任告訴他毒化結果,“屍骨沒有甲胺磔農藥成分”。
此外,彭某金提供給封麵新聞記者的一份廣東省汕頭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鑒定書顯示,“潮陽市公安局於1985年10月14日送來雷嶺鎮彭某通服甲胺磷死亡一事,送來死者現場煙頭一個,經查未發現甲胺磷”。
1985年,廣東省汕頭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鑒定書
警方:
正在幫忙核查,“但暫無權重新調查”
當年案發後,彭某金從海南回家就開始四處申訴、求助,至今已經足足36年,。
2019年11月21日,汕頭市潮南區人民檢察院作出答複函,原文如下:
2019年11月21日,汕頭市潮南區人民檢察院作出答複函
2019年10月29日,收到潮南區信坊局轉來彭某金向汕頭市信訪局的信件,請求對彭某通死亡一案立案偵查監督的訴求。檢察院領導高度重視,指定辦案部門專人審查。辦案人員向潮南公安分局刑警大隊調閱案卷,並進行詳細的審查和集體研究討論。
經審查認為,整個事件案卷材料體現,未有依據可以認定死者存在被毆打致死的情形,即未能認定當時有發生犯罪事實,沒有立刑事案件。審查後,尚未發現該事項公安機關有存在該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形,故暫不支持你立案監督的訴求,現潮南公安分局已成立工作組對彭某金的信訪內容和提供證人進行調查取證,該案還在繼續調查中,具體事宜可向潮南公安分局了解反映。
2021年4月15日下午,封麵新聞記者致電潮南公安分局李姓局長,其表示,該案已在很多年前由省公安廳做出結論,“因為彭某金提供了多項材料,潮南警方本著負責的態度,也在幫忙進行核查,但沒有權利重新調查”。
律師:
目前唯一的突破口,係屍骨複檢死因
2002年,彭某金開始在深圳和汕頭尋求律師幫助。
4月15日,封麵新聞記者向曾經負責該案的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律師了解到,2006年,汕頭市公安局請求廣東省公安廳派相關的鑒定專家和法醫到現場開棺驗屍,對屍體下麵對應處的圖案進行了一個提取,並進行了微量元素的毒化鑒定。法醫專家對每一塊骨頭都當場進行了清洗,判斷骨頭有沒有骨裂的問題,“我當時也在現場,我記得鎖骨那裏是有斷裂的。”
該律師介紹,當時毒化專家給的解釋是,沒有發現甲胺磷,但可能是農藥的容量比較少,或者喝得不是很多,並且時間太久了,胃裏的微量元素有揮發性,易被腐化,所以不能確定當年有沒有喝農藥。
律師透露,2006年警方動用了很大的力量對這個案件進行了複查複核,找了100多人做了筆錄,但最後也沒有得出明確結論。
他表示,因為現場已被破壞,已經無法從微量元素進行判斷。“唯一還有查出死因的可能性,就是通過現代新的技術手段,將保存完好的屍骨再次進行開棺驗屍,看是否會有證據證明其骨折可能是致命傷造成。”
彭某金稱,他已向各級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請求再次立案偵查和屍骨複檢死因。“36年了,我一直沒有放棄追查父親真正死因。”
好看新聞 | 時事與歷史:男子為父追凶36年 3個公安部門得出不同死因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