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泰國殺妻騙保案被告改判死刑,律師稱仍存在不確定性

泰國殺妻騙保案被告改判死刑,律師稱仍存在不確定性

轟動一時的泰國殺妻騙保案有了新進展,被告張某已由無期徒刑改判為死刑。2018年10月29日,張英(化名)同丈夫張某攜女兒一同去普吉島旅遊,隨後被發現死亡,張某被控因巨額保單殺人。

4月28日,受害人家屬代理律師方文川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表示,他於4月26日收到泰國第八區中院(以下簡稱中院)判決書,該院對此前初級法院的無期徒刑進行改判,判處被告人張某死刑。

這樣的判決結果在近年來的中泰跨國凶殺案中屬少見。據方文川介紹,他在泰國從事律師生涯超過35年,外國人在泰國法院被判死刑的案例非常少,有也是因為案情大多數牽涉毒品。

兩級法院均認定張某蓄意殺人

張某在泰國涉嫌殺妻騙保後,很快被當地警方逮捕。這件事也隨著媒體的報道,引發國內關注。

2019年12月24日,張某被普吉府檢察院,依據泰國刑法第289條第4、5款,以蓄意謀殺、殘忍傷害他人致死罪提起公訴,普吉府法院當庭宣判張某無期徒刑。

2020年3月23日,泰國尼采國際律師事務所律師方文川作為張英家屬代理律師提起上訴。

泰國尼采國際律師事務所總經理章紅媛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方文川向中院提出上訴後,2021年3月2日,因疫情影響,普吉法院采用視頻方式,向被關押在監獄的被告人張某宣讀了中院的判決書。張某得知後向中院提出申請,向最高法院繼續上訴。

章紅媛介紹,根據判決書顯示,對於張某殺人是否為蓄意行為,中院和初級法院意見一致,認定是蓄意。酒店工作人員出庭作證時稱,張英死亡時所在的泳池隻有1.3—1.4米深,張英完全可以站立,且張英家屬證實,張英從小就會遊泳。基於泳池深度和張英的遊泳技術,中院認為張英很難死於泳池。

此外,針對張某先稱自己無意殺死張英,後稱自己激情殺人的觀點。中院法官認為,警方、檢方和受害人律師提供的證據證明,張某一直在企圖掩蓋殺人事實。直到警方出示事實證據後,張某才聲稱是受不了張英的不斷抱怨,雙方發生激烈爭吵,自己將張英的頭按入水中。

根據張某的供述,中院認為張某承認曾多次將張英頭部按入水中,最後一次按在水裏時間長達3分鍾,張英昏迷後,自己回到房間,任由張英淹在泳池裏20多分鍾後,張某才將張英從泳池中拖出放在泳池旁。

此外,案發前,張某曾在短時間內為張英連續多次購買大額人壽保險,總金額高達數千萬元。每年的保險費用遠超張英和張某總收入,且張英父母對此毫不知情。中院認為,盡管張某辯稱自己年收入達20萬人民幣,但是沒有出具相關證明,為了獲得保險,張某還曾偽造張英簽名,據此可以判定張某殺害張英的目的是為了騙取巨額保險金。

此外,關於張某是否構成減刑條件,中院不同意初級法院給予的減刑三分之一的判決。方文川認為,為了謀取巨額保險金,張某有計劃、有預謀的殺害張英;案發後,張某始終否認殺害張英,直到麵對證據才承認;張某給警方的口供筆錄和庭審證詞對本案調查和審理沒有任何幫助。因此,初級法院給予張某的減刑判決沒有根據。

中院審理認為,張某有計劃、有預謀地殺死張英謀取巨額保險金,且兩人為夫妻,育有一女。案發後,張某始終否認蓄意殺人事實,案件事實依據均來自中泰警方及受害人家屬提供的證據材料和偵訊調查,其沒有認罪悔罪表現。因此,中院依據刑法第289條第4款判決張某死刑。

翻案可能性不大,但存在不確定性

4月28日,原告代理律師方文川向中國新聞周刊介紹,泰國的法律給予被告繼續向高院上訴的權利,但是必須經由中院同意,中院將審核被告繼續上訴的必要性。

截至目前,張某已經向中院提出了申請,但是方文川律師團隊準備反對並要求中院駁回其申請。

方文川認為,因本案性質極其惡劣,盡管受害人家屬提出反對,估計中院也會同意張某繼續向高院上訴的申請。假如張某申請上訴成功,其律師團隊將對他的上訴進行反駁,而高院僅限於對案件進行審核,不再開庭。

“我將盡力維護受害人家屬的權益,但是同時尊重泰國法院的判決。”方文川透露,基於事實,他認為翻案的可能性不大,但是泰國是個佛教國家,仍存在不確定因素。

對於近年來的多起泰國殺妻事件,方文川分析,近年來類似案件的犯罪情況的確越來越嚴重,可能是一些犯罪分子認為泰國是佛教國家,執法人員中許多人都信佛,執法程度沒有國內嚴格,可以不受懲罰。

“我認為這是壞人的僥幸心理,我決心做成一些死刑判決,對那些想在泰國做壞事的人起到威懾作用。”方文川說。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泰國殺妻騙保案被告改判死刑,律師稱仍存在不確定性


探索更多來自 華客 的內容

訂閱即可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