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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宴當天發現丈夫偷偷做這事,妻子起訴:撤銷婚姻

如果夫妻雙方感情破裂,

可以選擇離婚。

但是在一些情況下,

婚姻是可以撤銷的。

撤銷之後,婚姻狀況與離婚是不一樣的。

在之前的《婚姻法》中,隻規定了一種可撤銷婚姻的情況:因脅迫而結婚;而在《民法典》中,又增加了一種情況: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婚前不如實告知,另一方就可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婚宴當天發現丈夫偷偷做這事,妻子起訴:撤銷婚姻

△圖自最高人民法院

早前,江蘇南通海門法院包場法庭審理了這樣的一起案件,這也是民法典施行後,南通首例因對方隱瞞患癌史而訴請撤銷婚姻的案件。

小林和小張戀愛一年後結婚,兩人感情甚好。可在婚宴當天晚上,妻子小張發現小林偷偷服藥,於是懷疑小林患有疾病,便問他為何吃藥。

小林說隻是吃點保健品。後來,小張一直追問。小林這才吐露了真相。

婚宴當天發現丈夫偷偷做這事,妻子起訴:撤銷婚姻

小林表示,多年前曾患甲狀腺癌,現在已經治愈,隻需要長期服藥,不會影響生活和工作,也不影響生育。而小張卻認為,男方婚前故意隱瞞重大疾病,剝奪了自己的婚姻自主選擇權,於是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婚姻。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林婚前隱瞞自己 ” 曾患甲狀腺癌 ” 的事實是存在的。但這是否屬於可撤銷婚姻的 ” 重大疾病
“,是本案焦點。民法典對 ” 重大疾病 ” 沒有明確界定,法院通常參考《母嬰保健法》等法律法規,對這類 ” 重大疾病 ”
作出認定。

婚宴當天發現丈夫偷偷做這事,妻子起訴:撤銷婚姻

小林的癌症是 2017 年之前患的,經手術治療已經結束,目前恢複狀況良好。法院基於這方麵考慮,認為這不屬於重大疾病的範疇。

婚宴當天發現丈夫偷偷做這事,妻子起訴:撤銷婚姻

最終,法院依法駁回了小張撤銷婚姻的訴訟請求。

婚宴當天發現丈夫偷偷做這事,妻子起訴:撤銷婚姻

法官提醒:”
廣大市民涉及到婚姻選擇,尤其是結婚的時候,有如實告知對方的義務。不管你自己身上有大毛病還是小毛病,都應該如實告知對方,否則就會產生很多糾紛。”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婚宴當天發現丈夫偷偷做這事,妻子起訴:撤銷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