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 lawmakers introduce
#Taiwan Diplomatic Review Act:https://t.co/AMaQPGPeLu— Taïwan en France (@TaiwanEnFrance)
May 29, 2021
美國眾議員今(29日)提出“台灣外交檢討法案”,草案內容將正名駐美代表處為“台灣代表處”,並且要求美國在台協會(AIT)處長的任命須經參議院確認通過,加強台美雙邊關係。
這項法案由民主黨籍聯邦眾議員薛曼(Brad Sherman)與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夏波(Steve
Chabot)共同提出,並且由康諾裏(Gerry Connolly)、狄亞士巴拉特(Mario
Diaz-Balart)、席瑞斯(Albio Sires)與巴克(Ken Buck)等議員共同連署。
薛曼與夏波指出,美國政策將台灣稱為“台灣”,而非“台北”或“中華台北”,而且在2019年也把“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Coordination
Council for North American Affairs,CCNAA)改名為“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Taiwan
Council for U.S.Affairs ,TCUSA),因此,依照這個長期政策,他們提出了“台灣外交檢討法案”(Taiwan
Diplomatic Review Act)。
這項法案指示美國國務卿與台美事務委員會展開協商,把駐美代表處正名為“台灣代表處”,而這項法案也包含了“台灣特使法案”(Taiwan
Envoy Act)內容,也就是未來美國在台協會的處長任命將由參議院同意。
由於目前台灣官員與外交人員尚無法取得外交簽證,是以投資者簽證來取代,因此議員也表示,“台灣外交檢討法案”將創建一個僅適用於台灣官員的新簽證類別,讓台美官員能夠更緊密的與雙方政府聯係。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美眾議員提台灣外交檢討法:讓駐美代表處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