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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收到12張罰單 瑜珈老師崩潰過不下去險輕生

台中市張姓瑜珈老師受疫情影響已失業一個月,上月起密集收到檢舉達人檢舉住家車輛違停,張女已繳6張罰單,昨天一口氣又寄達12張罰單,費用600元至1200元不等,張女坦言自己單親,還有兒子要養,「心情好悶,一度想輕生」;台中市警局大雅分局交通組表示,這12張罰單車輛與站牌位置恐需相關單位實地丈量,已協助張女到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進行案件申訴。

56歲的張姓瑜珈老師配合疫情第三級警戒,停掉瑜珈課程達一個多月,頓時失去收入,張女坦言自己是單親媽媽,與兒子相依為命,上月起陸續收到檢舉住家騎樓停車的罰單,連兒子機車也被開單,才知道不能停。

張姓瑜珈老師上月繳掉6張600元、900元與1200元不等的罰單,知道騎樓不能停車,她將車輛停在門口沒有畫線的馬路,未料昨天一口氣收到12張罰單。

張哽咽地說,因為疫情關係沒了收入,整天關在家裡,突然來這麼多張罰單,「我精神都快崩潰了,我活不下去,不知道該怎麼辦?」今天向台中市議員吳顯森陳情。

大雅區二和里里長陳明村說,張小姐住在雅潭路四段646巷內,社區有名家喻戶曉的「檢舉達人」也住附近,整個社區幾乎都接過罰單,他曾與檢舉達人協商,「講話都是她對、別人錯,實在無法溝通」,只盼大家都是好鄰居,防疫期間難免收入不穩,將心比心,留點後路讓人生存。

台中市警察局大雅分局交通組組長程國禎表示,之前張女收到的6張罰單,汽、機車確實停在騎樓,違規事實明確,當事人也已繳費,無爭議。

但後面12張罰單檢舉項目是公車站牌10公尺內禁止停車,也就是「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者」,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程國楨解說,初步檢視罰單照片,有明確拍下車輛停在公車站牌旁邊,但實際站牌、紅線距離還是現場實際丈量為準。已建議張女向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進行案件申訴,等申述結果出爐,分局會找路權主管機關實際丈量,查看現場標誌、標線是否讓民眾誤導,陷於錯誤,以為可以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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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姓瑜珈老師因疫情關係沒收入已一個月,前天一口氣接到12張罰單,哽咽自己「快活不下去了」。圖/讀者提供
張姓瑜珈老師因疫情關係沒收入已一個月,前天一口氣接到12張罰單,哽咽自己「快活不下去了」。圖/讀者提供
張姓瑜珈老師因疫情關係沒收入已一個月,前天一口氣接到12張罰單,哽咽自己「快活不下去了」。圖/讀者提供
張姓瑜珈老師因疫情關係沒收入已一個月,前天一口氣接到12張罰單,哽咽自己「快活不下去了」。圖/讀者提供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一天收到12張罰單 瑜珈老師崩潰過不下去險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