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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裏王某文妻子自述:周某在出租車主動勾引我丈夫

  • 新聞

三言財經消息,今日阿裏女員工事件中王某文的妻子發文,稱周某涉嫌虛假陳述,甚至誣陷。

她指出,周某在出租車上有主動勾引王某文的行為,” 主動摟抱、亂摸、親吻我丈夫,算不算強製猥褻?”

她表示,路上周某借酒勁摟抱王某文,摸他胸、全身甚至
XT,並強吻,在脖子左側留下了明顯的吻痕(俗稱草莓印)。王某文明確表示拒絕:”XX,別這樣,別這樣 “,周某回應 ” 對不起
“。

她還表示,自己給陳某麗打了電話,得到了陳某麗的證實,陳某麗確實聽到了 ” 別這樣 “、” 對不起 ”
的對話。還因為,我丈夫回家後,脖子上確實有很大一塊紅的發紫的吻痕,五天才消下去。

以下是全文:

我是 ” 阿裏女員工案 ” 中王某文的妻子。

近日,警方已經就本案發布 ” 情況通報
“,內容與我丈夫跟我的坦白基本一致,不過有很多對我丈夫有利的情節尚未披露。但周某在網絡上的自述卻與此嚴重不符,周某涉嫌虛假陳述,甚至誣陷。

案發時,周某雖然喝了 350ml 的低度白酒,但意識清醒,要不然周某怎麽會先後兩次主動親、摟、抱、摸我丈夫,怎麽能給我丈夫脖子上吸出
” 草莓印 ” 五天才消下去,要不然周某怎麽還能給其他人發微信、發視頻、接電話,怎麽能獨立完成洗澡、換睡衣?

我丈夫犯了錯,我起初非常憤怒,但了解來龍去脈後,情感變得複雜。從我的角度講,他對不起我,我辛辛苦苦的工作,我也在賺錢養家,把全部精力都花在這個家裏,他竟然和其他女人發生了親密接觸,我對他非常失望,我難以原諒他的!他應該為他犯的錯受到道德的懲罰!但他的錯遠不及犯罪,我也不能眼睜睜看著他被周某汙蔑成
” 猥褻犯 “!所以,我要站在客觀中立尊重事實的立場,把我知道的都說出來!

我們從大學戀愛至今已有 15
年,作為妻子我認為他是犯了錯,但是他的錯遠不及犯罪,不應該因為酒後衝動回應了周某的勾引,就被貼上涉嫌強製猥褻的標簽。

現我以王某文妻子的身份就以下問題提出質疑,懇請公安機關依法查證,盡快還原案件真相,主持正義,還王某文一個公道!如有惡意構陷,我甘願接受警方依法處理,也請廣大網友予以監督。

1、周某在出租車上有主動勾引我丈夫的行為,主動摟抱、亂摸、親吻我丈夫,算不算強製猥褻?

我丈夫是和華聯陳某麗(女性,未飲酒)共同搭乘出租車送周某回酒店的。我丈夫和周某坐在後座,陳某麗在副駕駛。路上周某借酒勁摟抱我丈夫,摸他胸、全身甚至
XT,並強吻我丈夫,在脖子左側留下了明顯的吻痕(俗稱草莓印)。我丈夫明確表示拒絕:”XX,別這樣,別這樣 “,周某回應 ” 對不起
“。

我之所以相信我丈夫的說法,是因為我給陳某麗打了電話,得到了陳某麗的證實,陳某麗確實聽到了 ” 別這樣 “、” 對不起 ”
的對話。還因為,我丈夫回家後,脖子上確實有很大一塊紅的發紫的吻痕,五天才消下去。吻痕出現的時間也得到了陳某麗、阿裏同事胡某敏的證實,吃飯時還沒有,送周某酒店後發現有了。

懇請警方調取出租車和酒店監控、錄音以及出租車司機和陳某麗的證詞作為證據,查證是否屬實。如果屬實,請問女方未經王某文同意擅自主動摟抱親摸王某文,算不算強製猥褻?

2、周某是否真的因為醉酒而沒有意識?

周某聲稱在醉酒狀態下被 ” 強製猥褻 “,但從我丈夫離開到接到胡某電話,僅 6
分鍾時間,周某準確地感知到送她的人離開,並迅速準確撥通胡某敏(了解當晚我丈夫送她回酒店的男同事,非閨蜜)電話哭鬧,第二次從我丈夫離開到接到胡某鵬(女)的視頻電話,10
分鍾內,又迅速準確的聯係胡某鵬(依然是認識我丈夫和周某的同事),試問,哪個處於醉酒無意識狀態能做出這些目的性明確,準確性極高,反應性極快的行為?

周某有明確的意識主導行為能力的情況下,我丈夫如何毫無痕跡和異常動靜的 ” 強製猥褻 ” 周某?如若真的被 ” 強製猥褻
“,為什麽這個時候不會哭鬧反抗,不會打電話?(警方通報也證實周某沒有受傷)

據我丈夫描述:胡某敏 23:04 來電,通話時長 1 分 31 秒,請他上去看周某,23:08
取消滴滴訂單。他給周某打通了電話,並經過前台電話確認後登記了身份證辦理了房卡上去。他上去之後,周某躺在床上,他給她蓋好被子,拿了瓶礦泉水放在她床頭櫃上。這時周某拉住他,還親他、摸他胸、XT,這時我丈夫進行了回應。幾分鍾後,周某主動要求我丈夫買避孕套和洗澡。我丈夫去洗了澡,手機下單避孕套,等待美團送貨,幾分鍾後猛然驚醒,認為不能這麽做,便立馬於
23:43
主動離開了房間,並且我丈夫在胡某鵬要求查看周某情況第三次進入周某房間是開著微信視頻通話進去的,這些行為明確表明了態度和立場。哪裏看的出來他有
” 強製猥褻 ” 周某的動機?

試問,如果周某酒醉到沒有意識的程度,怎麽可能給胡某敏等人發微信、發視頻?怎麽可能接我丈夫電話?怎麽可能對酒店前台工作人員的詢問做出同意答複?怎麽可能獨自完成洗澡、換睡衣這些動作?怎麽可能還會有性衝動並主動做出類似出租車上的那些行為?

懇請公安機關向胡某敏、胡某鵬、酒店前台取證,向酒店保潔取證,看周某房間使用過幾個浴巾,向第二天一早到周某房間的張某取證,看周某第二天穿的是睡衣還是什麽衣服,

調取周某的手機,看她除了給胡某敏、胡某鵬發微信、發視頻之外還給哪些人發了發過微信、打過電話。相信會有大量的的證據可以證明周某說了謊,可以證明周某在事發時意識是清醒的。

3、周某為什麽會在退完房之後才報警?

周某在 7 月 28
日上午就認為自己可能在醉酒狀態下被侵害,還給丈夫打了電話,但是為什麽在退房後才報警?並且聲稱報警目的是查看監控,核實前一晚 ”
醉酒記不清 ” 發生了什麽事報警,但對於當日自己在清醒狀態下主動聯係張某同處一室一個半小時隻字不提,直到事發過去 7
天後才補充報警指控張某 ” 強製猥褻 “?失憶了嗎?在退房後報警是怕證據太多還是怕現場又不利於自己的證據?

周某與張某聯係,告知房間號碼,張某單獨帶避孕套前來周某房間一個半小時,在周某清醒狀態下帶走其內褲(注意不是偷走,搶走),還移花接木到我丈夫身上。在長達一個半小時的
” 強製猥褻 ” 過程當中,周某為何毫無反抗?還是反抗了未留下任何傷痕?

周某為何在退房之後報警,報警還刻意隱瞞主動聯係張某的事實,期待公安機關對這種迷幻操作予以公正審查,給出符合基本邏輯,令人信服的公正判斷。

4、周某在 8 月 6 日大鬧阿裏食堂是被逼 ” 豁出去 “,還是想引導輿論?

周某對外宣稱 ” 豁出去 ” 是因為公司不予處理,但據我所知,周某僅聯係 HR 和上級主管,從未主動、單獨聯係公司高管。而且 8 月
6 日下午 5 點,公司就明確告知周某已將我丈夫停職的處理結果(開除需等待警方的調查結果),周某 6
點多就開始在各大內部群發布消息,7 點多大鬧公司食堂,晚上 9 點多開始主動對外傳播謠言。

她的言行(下方有圖),哪一句看的出來她被逼無奈 ” 豁出去
“?而且這一係列行為連貫但情緒斷層的操作,完全沒有給公司留處理問題的時間,她的目的是什麽?當晚主動發布的內容明確提出對警方不滿,刑事案件為什麽會要求公司為她主持公道?她要的公道是開除?夠了嗎?要求開除就算主持公道了嗎?並且公司並不是拒絕開除的請求,明確告知已停職,等待警方的調查結果再開除。為什麽等不了要立刻馬上采取行動?是因為對警方辦案的公正不信任?還是因為心虛對警方的調查結果沒信心?

以下是周某個人在公司內部群和對外發布的部分信息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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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另據我獲知,周某的酒量極好在同事裏是公認的(望警方調查取證),喝 350ml
的低度酒並且吐掉的情況下,是難以醉到失去行動能力的。並且周某自己的打電話發消息的對象之明確,時間拿捏之準確,第二天主動聯係張某的行為之詭異,與自己在網上杜撰的人設之差異,也表明她是意識清醒並且意圖明顯的。希望司法機關予以明察!

以上是基於警方通報對於周某我丈夫涉嫌 ” 強製猥褻 ” 提出的的幾個疑問,接下來是整個事件的時間線和周某自述中的謊言:

事件概述:

7 月 27 日晚事發。

7 月 28 日周某報案(未提張某),我丈夫先後在 7 月 28 日下午和 8 月 1 日接受兩次調查,時間分別是 24 小時和 4
個小時,警方均未立案。

8 月 2 日晚,周某單方麵以 ” 被強奸 ” 為由,告知公司並要求即刻開除王某文。我丈夫 2 日當晚趕回杭州接受公司調查,直到 6
日被停職後回到老家。

8 月 6 日晚周某 ” 因不滿公司的停職處罰 “,在公司發傳單,主動對外傳播大量編造的信息,構陷我丈夫 ” 強奸 “。

8 月 7 日又在公司內網發布長達 8000 字,一部情節幾乎全是虛構的 ” 小說 ” 作品,誣陷公司管理層 ” 不作為不處理 ”
給公司施壓,要求公司開除我丈夫。

本案因為周某的自述和蓄意大鬧阿裏食堂引爆網絡,引發了輿論對周某同情,但周某對我丈夫和對阿裏巴巴公司的憤怒指控,幾乎全是謊言:

1、” 台風天強製出差 ” 係謊言——周某負責對接工作,一個禮拜之前就規劃好出差行程,且在係統內報備,並無強製出差;

2、” 有預謀的安排 ” 係謊言—— 8 個人的工作聚餐,並且飯店是周某本人自己選擇和預定的,別人怎麽預謀?

3、” 灌酒 “、” 酒桌上被親、被摸 ”
係謊言——濟南警方通報已明確說明,同桌其他女性並沒有飲酒,周某若不想喝酒完全可以不喝,故不存在強迫飲酒一說;

4、” 偷辦房卡 “、” 多次潛入 “、” 帶避孕套偷偷潛入 “、” 一個塑料膜拆封過的避孕套 ” 係謊言——

酒店前台電話(注意是電話!)周某取得本人同意後才辦的房卡,符合規範流程;

我丈夫在已經打車準備離開之時,接到胡某敏(同出差男同事,非周某閨蜜)電話請求查看周某安全才取消打車返回周某房間,第三次返回是和胡某鵬開著微信視頻通話,並非潛入!

避孕套是周某 28 日晨睡醒清醒後主動聯係的張某帶來的,事實已證實與我丈夫無關,並且未開封!

5、” 一覺醒來全身赤裸 “、” 找不到內褲 ” 係謊言——

我丈夫第三次進入房間是應胡某(女同事)開著微信視頻電話進入查看周某情況,周某蓋著被子,周圍未見周某衣物,也無其他異常。

內褲係張某帶走,周某刻意隱瞞 28 日早晨主動聯係張某,清醒程度可準確聯係張某並主動開門,卻忘記自己是否穿內褲?

6、” 公司無人問管 “、” 阿裏男高管強奸女下屬 ” 係謊言——

周某 8 月 2 日告知公司後,公司一直在積極處理,先 ” 停職 ” 等待警方調查結果,隻是處理結果 ” 停職 ” 未達到周某要求 ”
開除 ” 我丈夫的目的。不處理和處理結果不滿意是一回事嗎?

周某大鬧公司食堂裏說的每句話都是謊言。我丈夫和周某同屬基層員工,都匯報給一個領導,並非高管。周某自己作為阿裏員工明知內情,刻意誇大我丈夫級別,抹黑公司背後到底是什麽動機,懇請警方查證。

我和我丈夫是大學同學,是彼此的初戀,從戀愛到結婚 15
年,感情始終很好。我丈夫的為人,我和我們共同同學和朋友都有目共睹,他從未有任何不良行為記錄,我相信他做不出 ” 強奸 “、” 強製猥褻
” 的事。

根據警方通報以及我丈夫 7 月 30 日對我坦白的情況,我丈夫確實做錯了事,他對周某的誘惑沒有做到 ” 坐懷不亂 “。

他是對不起我,但一碼歸一碼,錯誤不等於犯罪,我也不能眼睜睜看著周某惡意誣陷我的丈夫。

反觀周某,利用網絡散布謠言,引爆網絡輿論,引發了嚴重的網絡暴力、透支了社會對女性的信任與同情,傷害了真正需要被幫助的女性。同時,這個事件對於所有有責任、有擔當的男性也造成極大的困擾,試問以後有真正需要幫助的醉酒的女性同胞,男同胞還敢伸出援手嗎?

現已證實,周某的網絡自述,散布謠言、誤導輿論、構陷他人。虛假信息傳播量巨大,多日持續微博熱搜榜,懇請公安機關對此也公正客觀地依法查處,給公眾一個交待。法律不允許任何人強製猥褻他人,更不能容忍任何人可以編造謊言陷害他人!

最後,也深深的感謝在過去的兩個禮拜被道德綁架深陷輿論漩渦中,依然理性看待問題,尊重事實追求真相,支持我和家人的每一位朋友,表示由衷的感謝。正是因為你們的存在,讓我在掙紮多日後,決定擦幹眼淚,不再軟弱,鼓起勇氣,積極與警方和司法機關配合,說出真相!我相信公安機關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一個壞蛋,為我的丈夫討回公道,還他清白!

陳述人:王某文妻子

2021 年 8 月 22 日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阿裏王某文妻子自述:周某在出租車主動勾引我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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