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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學運領袖周勇軍尋釁滋事罪成判刑1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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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九前學運領袖周勇軍涉嫌“尋釁滋事案”日前宣判。廣西法院裁定他罪名成立,判刑1年2個月,扣除羈押期後將於本周六獲釋。家屬譴責當局為了把周勇軍入罪判刑,無所不用其極。

周勇軍被指利用境外社交媒體發布虛假信息。案件今年7月在廣西東興市法院審訊。

周勇軍姐姐周素芬周四(17日)向本台記者表示,數天前收到法院的判決書,證實案件延至上周宣判,法院裁定周勇軍“尋釁滋事“罪成,判刑1年2個月,扣除羈押期,預計本周六可重獲自由。

周勇軍去年8月在廣西旅行期間,被公安指藏有邪教資料被扣押,其後檢察院改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最後變更為“尋釁滋事罪”。周素芬透露,廣西警方去年曾到她家搜查,卻沒發現邪教資料。她譴責警方為了把弟弟入罪,不惜另找罪證。

周素芬:“雖然他身上有U盤,但是並沒有發現他有傳播(邪教資料),那麼就構不成犯罪,既然如此,就該把他釋放,然後他們(警察)就到我家裡,卻什麼也沒找到,然後警察就去翻周勇軍的交流軟體。先羈押後偵查。我們還有什麼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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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前六四學運領袖周勇軍的女友張月衛手持周勇軍的照片。(法新社) Photo: RFA

在庭上,控方以6條推特信息指控周勇軍,並表示,如果周勇軍堅持自己無辜,量刑建議是兩年到兩年半,雖然周勇軍的律師一度堅持無罪辯護,但曾擔任法官的周素芬為了確保弟弟早日獲釋,決定勸周勇軍認罪,並取代律師,以公民代理人身份為弟弟辯護。

周素芬:“當時我去見了勇軍。他跟我說了2個小時。然後我跟他沒有說通。‘簽也得簽,不簽也得簽,必須簽。現在我們家沒有公正,公平公正對我們家太奢侈了。必須簽這個東西(認罪),我希望你早一點出來。’當時我說,你不簽的話,我馬上去打看守所的辦公室,我也進來。要不然我在東興看守所門前長跪不起。再不行的話我肯定以死相逼,我弟弟也是在我的威逼之下把這個東西簽了。”

中國“律師後俱樂部“發起人“覃永沛認為,周勇軍以認罪換取減刑是中國司法和法律界的悲哀。

覃永沛:“司法講政治。政治說你有罪,法律不能說無罪。周勇軍的案件,還有(‘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被判12年,他連律師也不能請,母親也被軟禁了。中國的法律形同虛設。只要共產黨存在一天,中國就沒有陽光司法。”

52歲的周勇軍在1989年學運期間曾擔任高校學生自治聯會主席。他一度旅居美國,回國後曾多次被捕。周素芬計劃本周六親自到看守所迎接弟弟。據了解,周勇軍患有腰椎病、痛風等多種疾病,重獲自由後會儘快回老家四川治病。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