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離婚,分割財產,股權變動,引發上市公司控製權震蕩,沈東軍不是第一個,但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沈東軍是總部位於南京的萊紳通靈創始人、董事長。經過2年多的司法程序,12月1日,沈東軍收到了南京中院的離婚案終審判決書,其名下實際持有的萊紳通靈股權將分割一半給馬峭(沈東軍前妻),這也意味著萊紳通靈的實際控製權發生變動。
如此一來,由於馬峭、馬峻(馬峭之兄)、蔄毅澤(馬峻之妻)同是萊紳通靈的股東,3人合計控製萊紳通靈48.45%的股份,也就“自然”被監管部門認定成“一致行動人”,觸發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之要約收購條款。
不過,變化很快到來。12月14日晚,萊紳通靈發布關於“控股股東減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顯示,在通過協議轉讓和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計劃完成後,馬峻和蔄毅澤(仍為一致行動人)將合計控製30%的股份,馬峭將不再直接和間接持有公司股份,傳世美璟(萊紳通靈員工持股平台)不再受本人控製亦不為本人的一致行動人。
股份減持後,馬峻方將不觸發要約收購之法規,也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製人發生變更。
當前,萊紳通靈每年為地方貢獻的納稅在2-3億元之間。如今創始人之一遇到婚變,並由此或將喪失實際控製人之位,未來上市公司有何應對?12月14日晚,沈東軍在婚變後首次接受了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的專訪,從他的角度回應了多個問題。
沈東軍表示,這次願意打破沉默接受專訪吐露心聲,隻是考慮到離婚案件對企業品牌帶來的傷害以及對企業經營帶來的影響,“在當前的形勢下,有必要為公司的發展做正確的事,挽回消費者和加盟商的信心,讓企業向上成長。”
一、離婚
《21世紀》:你為什麽會被起訴離婚?馬女士一方對外闡述的分手理由你怎麽看?
沈東軍:這是一場陰謀,離婚成為了工具。本質上是我太太被利用了,而利用她的人也被利用了。因為她在國外生活太久,對國內的很多情況不了解。
對這個判決我比較失望,隻能被動接受,因為股權和財產的分割上都是偏向對方的。雖說有遺憾,但我反而超脫了,被解救了。法律是公正的,但是執行法律的人未必公正。雪崩時,沒有哪片雪花是無辜的。現在回過頭來看,這場官司是一個多輸的結局。
《21世紀》:你說對方被利用,有證據嗎?
沈東軍:直接證據是沒有的。我相信這個局麵也不是當初他們所願意看到的。因為從解決事情的角度出發,本來可以有更加明智的辦法去完成,實現多贏。
《21世紀》:你在法庭上是如何回應的?
沈東軍:我反複陳述,這不是普通的離婚案件,涉及公司的發展,也涉及地方經濟的穩定。如果粗暴簡單地分割,會對企業發展帶來負麵影響。
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聯、公司工會、獨立董事等,以及全國諸多知名法律專家以研討會集體署名名義,從維護企業經營穩定、地方經濟和資本市場發展的大局上,都站在第三方獨立的角度向法院提供了材料和法律意見書,建議法院在判決時要慎重,建議法院在合議庭中要引入具備判決經濟案件經驗的法官,建議要在陪審團中增加有企業經營經驗的人士和法律工作者,因為上市公司的股權不僅是財產,更是代表著經營能力,代表著賺錢的能力。

沈東軍解釋他家牆上的名家書法作品及其內涵(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王海平 拍攝)
二、公司
《21世紀》:從目前可以閱讀到的你個人和企業的成長史看,既有馬女士家族的基礎和背景,也有你個人的商業天賦與努力奮鬥,兩者的結合造就了萊紳通靈的商業版圖(“滬市珠寶第一股”),現在曾經優勢互補的兩方走向了對立麵,你如何評價雙方?
沈東軍:無論如何,我都非常感謝他們,因為婚姻關係,我被他們帶進了珠寶行業的大門。是0到1重要,還是1-10重要,其實都是重要的。世界上有這樣的企業太多了,懂和做大是兩回事。哈佛商學院教授理查德-泰德羅就得出了一個令人沮喪的結論:一個優秀企業的領導人是天生的,而非後天造就。盡管有的成功是順應了時代的潮流,但創業從商是需要一種特殊精神的,是需要想象力的。
事實上,剛創業時公司名稱和珠寶品牌均由我起名並推廣,創建公司是用的我自己的錢。當時,馬峻的主要精力放在經營自己的汽配公司,馬峭在其兄公司,蔄毅澤也隻是通靈公司的普通職員。2000年後,馬峭在家裏做全職太太,馬峻則負責公司采購。創業至今,公司的戰略、品牌、渠道、運營等全部由我負責。
2006年前後,馬峻夫妻陸續開始申請澳大利亞長期居留證,馬峭則開始長居澳洲。在完成對Leysen收購後,馬峻和蔄毅澤僅保留公司董事身份,開始長居澳洲生活。
馬老先生(馬峭的父親)是地質學出生,是他帶我入門的,但創業的錢是我自己出的。說得不好聽一點,對於企業做大來說,這並不重要。在珠寶行業裏,類似馬老先生的少說也有幾千人,但能夠做成產業的,能夠把公司做大並上市的,是罕見的。馬老先生也在北京開過珠寶店,但並沒有做起來。
《21世紀》:爭議過程中,馬氏一方說你通過各種手段清除創業元老,你怎麽看?
沈東軍:公司上市用了6年,麵臨的壓力非常大。當時的核心目標是上市,我是董事長,可做的實際上不多,為了保證上市,在內部管理上,我不得不進入隱忍狀態。
在我看來,上市是萬裏長征的第一步。考慮到當時的發展差距不是很大,因此我把周大福作為對標發展的榜樣,錯位經營。而那些被辭退的人,此前在拿到相應的股權後,則認為完成了任務,可以享福了,管理上、執行上就有了很多不規範,已經不適應企業下一步的發展。
外人基本上是看不明白的,但我作為當事人,看得非常清楚。企業變革是要付出代價的,消費者的認可、員工的思想轉型、戰略的支撐等等,都需要重新配置包含人力在內的各種資源,提升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我相信股東們應該懂。這類似任正非先生當年的做法,要求華為員工削腳適履。可惜,能夠明白的人太少了。
《21世紀》:現在對方有了操作,通過協議轉讓和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避免了要約收購。你怎麽看?
沈東軍:過去的2年來,我已經看得很開了。盡管我是最了解公司的人,但這不是我能解決的,我的意見並不重要。
雖然我會去執行法院的判決,但其實從維護經濟穩定發展角度看,法院其實可以做出更加穩妥的判決。
至於18.65%的股權如何歸屬,在對方沒有自證之前,資本市場的監管不希望一家獨大。我希望上交所等在沒有調查核實清楚之前,凍結其表決權,呼籲上交所以及監管機構對購買的真實性和購買方的資金來源、資金流動軌跡等進行嚴格監管,對公眾和股民的質疑給一個明確的說法。這也應該是有關部門對證券法履行的一個重要承諾和行動。
其實,我向法庭陳述時是非常平靜的。我的律師反複建議,為了避免私人事件對企業產生影響,可以通過資金換股權的方式,甚至可以溢價收購,但從判決看,法院並沒有支持。
《21世紀》:現在,你已辭去總裁職務,保留了董事長崗位。經此一役,倘若你不具備公司的實控權和第一大股東的身份,你是否還願意經營這家上市公司?你是否已有了徹底退出公司的打算?
沈東軍:當前,疫情的衝擊仍在持續,國內國際形勢變化複雜,我不能做出不負責任的承諾,不能隨便畫餅。
我並沒有太大的選擇權,公司類似我的孩子,需要我的時候,我就去,不需要的時候,離開也不會特別傷心,就隨意吧。
三、反思
《21世紀》:現在法院判決已下,你有什麽話要對馬女士和她的親屬說嗎?
沈東軍:她是一個受害者,我和她共同的兒子也是。
一直以來,絕大部分人是不了解我的,這包括了我的親人在內。當然,我也沒有解釋好自己,而是理所當然一廂情願地認為親人當然會理解我。非常遺憾的是,我把幾乎所有的時間放在公司上,忽略了人性的複雜,也把和老婆孩子的相處想得簡單了。
同時,為外界所不知道的是,公司上市之前就已經出現了經營疲態,作為創始人我是最清楚的。上市的過程中,為了市場品牌,我們開了一部分不應該開的店,但因為有上市紅利,因此掩蓋了一些危機。後來陸續對加盟店進行調整,有的退出,有的加強,這些都是為當時的行為而買單。對加盟店和人力資源進行調整,反求諸己,我當時的做法確實過激,但也是為了公司的生存發展。
如今回頭,這樣的結果不完全是一個壞事。不得不說,從世俗的眼光看,我是一個失敗者,但現在回頭是岸了。過去是為企業承擔無限責任,現在回到正常的人。
《21世紀》:從世俗眼光看,你是個失敗者。你怎麽看?
沈東軍:在萊紳通靈這出大戲裏,其實也沒有什麽壞人,所有人做的從他們的角度看都是對的。麵對種種壓力,我即是當事人,也把自己當成旁觀者,觀察整個事件中的人和人性的善與惡。我不怨恨任何人,這不過是人類進化中的一個bug。當然,也有製度的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