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位NGO工作者李明哲,2017年被中國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現在刑期即將屆滿。台灣多個民間團體今天舉行了記者會,要求中國,在李明哲刑期屆滿後,立即將他釋放。
李明哲是被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刑五年,官方起訴的理由是,2012年8月到2016年初,李明哲在廣東、廣西、福建等地,多次組織參與「圍觀華南」QQ群成員及其他同域人員聚會活動;期間,大肆發表抨擊國家基本政治製度,抹黑政府形象的言論。2015年6、7月間,李明哲與馬速令等人在網絡上討論以暴力方法顛覆國家政權時曾說,他從來不覺得要排斥暴力革命,還說,「暴動,遲早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一轉眼,五年刑期即將屆滿,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和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八個民間團體,今天(18日)上午在台灣立法院群賢樓前舉行記者會,高喊「中國釋放李明哲,讓李明哲回台灣」、「5年期滿,立即釋放」等口號。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在記者會上表示,李明哲被中國「不正關押」已經超過1825天,但李明哲妻子李凈瑜到現在還沒有收到判決書,無法確認正式刑期和刑滿的日期。
她說,目前距離民團估計李明哲刑滿時間的4月14日,剩不到一個月,中國政府再沒有理由繼續關押,或以任何借口讓他滯留中國,呼籲中方立即說明釋放日期。
李明哲曾擔任民進黨黨工、新台灣文化基金會專員,進入大陸被捕的時候是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學程經理,負責規劃課程。他長期關注中國大陸人權與民主運動,並支持中國大陸公民社會組織和行動者。曾經從台灣寄出人權與近代史的書籍到大陸,被官方查扣沒收。
另外,「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也在會中呼籲台灣陸委會,應在兼顧當事人安全下,適時公布李孟居、施正屏、蔡金樹和鄭宇欽等,被中國以間諜罪定罪的台灣人處境。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則強調,李明哲不隻是一個人,他代表的是,一個自由言論的主張可以被關押這麽久;代表的是習慣台灣自由民主生活方式的台灣人,都有被任意羈押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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