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孫小果被執行死刑已過去將近兩年,涉及案件的更多細節被披露。
4月22日,中共中央宣傳部舉行“中國這十年”係列主題首場新聞發布會,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政法改革舉措與成效。
最高檢副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楊春雷在發布會上透露,雲南問責涉“孫小果案”的檢察人員原本僅限於一、兩人,是最高檢黨組“拍板”增加了問責檢察人員的數量,最終分別處理了12人。
孫小果和他的“關係網”
孫小果一案曾備受全國關注。

2019年10月14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孫小果強奸、強製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一案依法再審開庭審理。
近500名警力前後調查了9個月的時間,2019年12月23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孫小果在1997年犯下的數起強奸罪,進行了再審。終審判決,處以孫小果死刑,其母親孫鶴予和其繼父李橋忠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和19年。
2020年2月20日,孫小果被執行死刑。

此前,孫小果一次次逃出法網,都因為一張無形的“關係網”,該案牽扯出了一係列的公職人員和重要關係人,有19人因此獲刑二年至二十年。
這19人中,除了孫小果繼父、孫小果母親之外,還有雲南省司法廳原巡視員羅正雲,雲南省高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梁子安,雲南省高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田波,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原副局長朱旭,雲南省公安廳刑事偵查總隊原副總隊長楊勁鬆,昆明市中院刑二庭原副庭長陳超等。
此外,2019年12月5日,雲南省紀委監委通報:
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內務司法委員會原主任馮家聰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雲南省審計廳原黨組書記、廳長劉明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雲南省人民政府原參事鄭蜀饒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孫小虹被黨內警告處分
雲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許紹政被黨內警告處分
2019年12月14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趙仕傑被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按二級巡視員確定其退休待遇。
“從問責2人到問責12人”
政知君注意到,在雲南省檢察係統內,被問責的不僅僅是許紹政一人。
2021年1月28日上午,在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光輝向大會作《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報告》透露,雲南省檢察院成立專門調查組,對孫小果服刑期間檢察監督不到位等問題展開自查,對履行監督責任不力的12名檢察人員進行問責。
但這12人並不是最初確定的問責人數。
最高檢察院副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楊春雷在4月22日中宣部的發布會上透露:“孫小果案當時處理的時候,對檢察人員的處理當時僅限於一、兩個。後來我們高檢院黨組認為,這樣不行,我們有監督履職的職責,發生這麽大的案件,檢察機關怎麽能沒有責任呢?所以最後對12名違反檢察職責的人員分別做了處理。”

楊春雷表示,在問責的同時,檢察機關自查,對“慵懶散亂”進行了專項治理,對違規“減假暫”(即違規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訴訟監督不力,檢察人員公正司法、規範司法意識不強等問題進行了處理。
糾錯不能止於國家賠償
楊春雷介紹,2021年3月起,最高檢對2018年以來法院改判為無罪的246件案件啟動追責,對錯誤關押10年以上的22件案件進行掛牌督辦,到2021年10月底基本完成了刑事錯案的追責。
政知道注意到,2021年和2022年全國兩會期間,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在做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時,均提到了檢察人員的追責情況。
2021年全國兩會期間,張軍介紹說,孫小果、郭文思、巴圖孟和“紙麵服刑”案中,有29名檢察人員被嚴肅追責。
2022年全國兩會期間,張軍介紹說,最高檢對“張玉環案”“張誌超案”等22件錯誤關押十年以上的冤錯案件直接督辦,從嚴追責問責511名檢察人員,其中相關檢察院班子成員134人,退休人員122人。
楊春雷在4月22日的發布會上表示,下一步還要健全完善檢察一體的司法責任追究體係,以倒逼的方式來懲戒違法亂紀甚至犯罪的檢察工作人員,最終使他們對法律有敬畏,心存信仰,知道權利與責任共存,防止檢察權濫用,進一步整治司法腐敗問題。
“有權必有責、辦案終身製,這絕對不是空話。”楊春雷說,糾錯不能止於國家賠償,追責必須落到責任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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