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群蓮是湖南宜章縣人,現年45歲。兩年前,她向宜章縣紀委舉報初中同學黃鳳英曾冒名使用自己的學籍,造成在宜章縣應急管理局工作的“鄧群蓮”(即黃鳳英)被警告處分。
由於對該處理結果不服,2021年1月,鄧群蓮攜菜刀到應急管理局將黃鳳英砍傷。次年1月,宜章法院判決鄧群蓮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緩刑二年,鄧群蓮隨後獲釋。
4月23日,九派新聞聯係上鄧群蓮,她正從事酒店保潔工作。她說,為自己的衝動行為感到後悔,不理解紀委為何對黃隻是“警告處分”,已重新提交舉報。
湖南網絡問政欄目《百姓呼聲》谘詢求助信息顯示,2022年3月19日,鄧群蓮以標題《宜章縣應急管理幹部鄧某係冒名頂替》在平台實名舉報,要求對涉及冒名頂替的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3月22日,宜章縣網信辦回複留言表示,已將其反映的問題轉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4月18日宜章縣紀委回複,“因您反映的問題與宜章縣紀委監委正在調查取證的信訪事項相同,最終結果以調查處理後的為準。”
24日,九派新聞從宜章縣應急管理局了解到,該單位一名叫鄧群蓮的工作人員仍在正常上班。宜章縣應急管理局監察室一負責人表示,縣裏已對此案重啟調查,案件正在辦理中,結果以調查結論為準。
另據上遊新聞報道,在宜章縣應急管理局上班的“鄧群蓮”(原名黃玉蘭,又名黃鳳英、黃玉鳳)目前已停職,正在接受縣紀委等部門的聯合調查。

資料圖
準考證異樣
2020年6月,身在廣東深圳打工的鄧群蓮回想起自己中考準考證上的信息異常,開始用手機輸入關鍵詞“鄧群蓮”搜索,很快就發現一個正在湖南宜章縣應急管理局上班的同名者。
2020年7月初,女兒麵臨高考,鄧群蓮請假回家陪孩子。7月6日,她抽時間來到宜章縣應急管理局。在該局水旱和地質災害救援管理股公示欄,她發現,這個名叫“鄧群蓮”的人,與初中畢業時的同班同學黃鳳英極為相似。

黃鳳英在宜章縣應急管理局任職。受訪者供圖
鄧群蓮表示,黃鳳英是複讀生,又不住校,和自己接觸不多。
其回憶,1994年中考前,班主任給大家發放準考證,她拿到的準考證,照片是自己,名字卻是同年級因病輟學的“姚貴芬”。發現自己變成了別人,她心裏不舒服,但也不懂怎樣解決,模擬考試發揮受到影響。
“班主任姚明太那時候還總是說我考不上中專之類的,模擬考試成績出來了,我都不能和同學一起去看成績。”鄧群蓮說,這件事對自己打擊挺大的,模擬考試之後覺得難受,精神狀態也不是很好,感覺在學校裏待不下去了,就放棄中考回家,之後南下打工。
在那個年代,初中升學考上中專是絕大多數學生的第一選擇,其次才是高中。“中專是公費的,隻有成績好的才能讀。”在初中生鄧群蓮眼裏,在醫院做護士的堂姐是她的榜樣,考上衛校是她最大的願望。
“如果沒有這些事,那我當年肯定會參加中考了,即便考不上中專,要麽讀高中,要麽讀其他的職校是吧?是他們掐滅了我的夢想!”回想起往事,鄧群蓮十分憤慨,到宜章縣應急管理局拍照存證後,轉身就向相關部門寫了舉報信。
故意傷害罪
2020年10月14日,宜章縣紀委對鄧群蓮的舉報進行立案調查。
同年12月22日,宜章縣應急管理局決定對在該局上班的“鄧群蓮”(原名黃玉蘭、又名黃鳳英、黃玉鳳)給予警告處分,並通過宜章縣紀委將調查結果反饋給舉報人鄧群蓮。
因對該處理結果不服。2021年1月27日9時許,鄧群蓮欲發泄不滿,攜菜刀到宜章縣應急管理局七樓找到黃玉蘭後,持刀朝黃玉蘭砍擊致其頭部、右上肢等部位受傷。隨後黃玉蘭跑到六樓606辦公室並關上房門,鄧群蓮追至六樓606辦公室門口,看見有人圍過來就把菜刀丟到地上,一直留在現場,直到民警趕到現場將其抓獲。經司法鑒定,黃玉蘭所受損傷為輕傷二級。
司法機關鑒定,鄧群蓮作案時處於抑鬱焦慮狀態,係限製刑事責任能力人。
2021年4月18日,被告人鄧群蓮的親屬向被害人支付了賠償款47000元,被害人於當天出具了諒解書,對被告人的行為表示諒解,自願放棄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及民事責任,懇請司法機關對被告人從輕處理。
九派新聞注意到,2022年1月24日,宜章縣法院判決鄧群蓮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緩刑二年,鄧群蓮隨後獲釋。
宜章縣法院審理查明,1994年,因複讀生不能報考公費中專,在湖南省宜章縣岩泉鎮中學76班複讀的被害人黃玉蘭(又名黃鳳英、黃玉鳳)冒名頂替被告人鄧群蓮的姓名、學籍參加中考。

岩泉中學76班畢業照,中間畫圈者為鄧群蓮,右側畫圈者為黃玉蘭。受訪者供圖
繼續舉報
4月23日,鄧群蓮告訴九派新聞,她正從事酒店保潔工作。她說,為自己的衝動行為感到後悔,不理解紀委為何對黃隻是“警告處分”,今年3月,已重新提交舉報。
湖南網絡問政欄目《百姓呼聲》谘詢求助信息顯示,2022年3月19日,鄧群蓮以標題《宜章縣應急管理幹部鄧某係冒名頂替》在平台實名舉報,要求對涉及冒名頂替的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官方回複截圖
3月22日,宜章縣網信辦回複留言表示,已將其反映的問題轉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鄧群蓮稱,3月31日,宜章縣紀委工作人員來到其家中調查了解情況,並詳細詢問了她的訴求。目前宜章縣紀委更換了辦案人員,對此案重新啟動調查。
九派新聞注意到,4月18日宜章縣紀委在網絡留言板回複:“因您反映的問題與宜章縣紀委監委正在調查取證的信訪事項相同,最終結果以調查處理後的為準。”
對話當事人
【1】調解時賠償沒談妥
九派新聞:調查有什麽進展嗎?
鄧群蓮:紀委的工作人員說處理這個事情需要3至6個月。據我所知,黃玉蘭還在那用著我的名字上班。(注:4月24日宜章縣應急管理局一工作人員告訴九派新聞,單位一名叫鄧群蓮的工作人員仍在正常上班。)
九派新聞:你現在的訴求是什麽?
鄧群蓮:出了這個事,隻對黃玉蘭一個人警告處分,太輕了。那些幫助黃玉蘭頂替我姓名和學籍的人員也應受到處分。
九派新聞:舉報前沒想過聯係黃玉蘭嗎?
鄧群蓮:當時沒有想過。我舉報之後,也想試探她的反應,到應急管理局找過她一次,她當時傲慢地說“隨便你怎樣,我又不是沒叫人去找過你,這事我不能受處分了。”沒說幾句話,她就一溜煙就走了。
後麵她又托中間人找到我,表示願意給4萬賠償,我當時很生氣就拒絕了。立案後,針對賠償的事情,雙方也調解過,我最低接受6萬補償,但黃玉蘭隻肯出3萬,最後就沒談攏。
【2】愧對孩子
九派新聞:你是什麽時候抑鬱焦慮的?
鄧群蓮:開始舉報之後,深圳和宜章兩地跑,我就經常失眠,心情一直很壓抑。廣東10月刮台風的時候,收到應急部門的短信提示,看到“應急”字樣我就很敏感,難受得喘不上氣一樣。案發當天上午,我在超市裏買菜,聽到人討論“這個菜刀切肉片挺好的”就買了一把,可能內心實在壓抑,需要發泄,就去找了黃玉蘭。
九派新聞:現在好些了嗎?
鄧群蓮:好些了。醫生說我盡量不要一個人待著,定期去複查。
九派新聞:黃玉蘭給你開具了諒解書,你怎麽看?
鄧群蓮:這個我也不太清楚。當時我關在裏麵,是我老公他們幫我弄的。開庭的時候,我什麽都聽法官的,他問我什麽,我就如實說什麽。
九派新聞:後悔當時的舉動嗎?
鄧群蓮:我腦子當時完全是懵的,不知道自己要去幹嘛,冷靜之後,我還是挺後悔的,愧對孩子。這些年我和丈夫在外麵打工,他們兄妹兩個都是我老公的大哥管著。案發那年,我女兒考上了好大學,縣裏還獎勵了三千。倆孩子也知道,他們不能當兵,不能考公務員,但在家從來不會提起這些。
探索更多來自 華客 的內容
訂閱即可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