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ge Arthur Engoron ruled there was no
evidence former Pres. Trump had conducted a “proper, thorough
search” for items that might be relevant to the subpoena, and said
that what his attorney offered as evidence of compliance was
“woefully insufficient.” https://t.co/TICgLRgS9X pic.twitter.com/5t3PdmHGgc
— ABC News (@ABC)
April 25, 2022
一名紐約法官25日裁定,前總統特朗普因在其公司被調查的過程中沒有按照傳票要求提供文件,因而犯有民事藐視罪,並在特朗普按要求提交文件前,每天處以1萬元的罰款。特朗普的律師表示將就這一裁決提出上訴。
綜合美聯社及CNN報道,紐約法官恩戈榮(Arthur
Engoron)在當天舉行的聆訊中作出以上裁定。他表示,藐視罪的裁定適宜,因為特朗普和他的律師未能顯示他們對傳票索取的文件紀錄進行適當的尋找。據預期,恩戈榮的書麵裁定將於26日發出,當中包括有罰款的開始日期。
紐約州民主黨籍總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的辦公室,指特朗普沒有在傳票規定的3月31日限期前,交出傳票中索取的有關文件,因而要求法庭裁定特朗普藐視罪。詹樂霞自上任總檢察長以來,一直揪住特朗普不放。今次裁定涉及的是她的辦公室對特朗普集團在申請銀行貸款時,涉嫌誇大地產的價值以獲得優惠的貸款利率的民事調查。
紐約州助理總檢察長阿默爾(Andrew
Amer)在法庭上表示,特朗普迄今甚至沒有交出在去年12月向他發出的傳票中索取的“一份負責任的文件”。
特朗普本人當天沒有出庭。他的律師哈芭(Alina Habba)在裁決宣布後告訴記者,特朗普計劃就這一裁決提出上訴。
特朗普一直與詹樂霞的有關調查打法律戰,稱那些是出於政治動機的“政治迫害”。他的律師哈芭在25日的口頭辯論中稱,“特朗普不認為他淩駕於法律之上”,同時表示,對傳票做出回應的所有文件早在幾個月前已經交給詹樂霞。哈芭特別指出,他們非常認真尋找傳票索取的文件,但特朗普本人不發電郵和短信,在住所或其他地方都沒有工作電腦,但他通過助手提供了幾十萬份文件。
哈芭還譴責詹樂霞的調查是政治打壓,而且“顯然是廣撒網的釣魚行動”,稱調查範圍一直在不斷變化,以適應詹樂霞辦公室的需要。當該辦公室對所獲得的證據不滿意時,就轉向尋找新目標。哈芭指詹樂霞辦公室提出的藐視罪動議“不適宜及具誤導性”,並稱特朗普沒有更多的文件要提交。
詹樂霞在法官恩戈榮作出裁決後表示,“今天正義占了上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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