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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防疫手法受到強烈批評。其中上海律師劉大力緊急請求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依法審查新冠密接者全部隔離這種防疫措施的合法性。而法律學者童之偉則發文,指當局對居民使用強製手段送方艙隔離的做法是非法的,應立即停止。其後,上海律師協會口頭通知律師不得轉發上述內容,兩人的微博賬號隨即被封。
劉大力律師本周日(8日)在互聯網發文,緊急請求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依法審查新冠密接者全部隔離的防疫措施的合法性和適當性,並緊急討論如何在防疫的同時,保障市民的民生權利不被侵犯。該文寫道,上海數個街道出現了把整幢居民樓的居民或同層居民(即樓裏或同層有陽性患者)作為新冠密接者連夜全部轉運,進入方艙或酒店隔離的突發情況,據稱這是政府上級新的規定,同時出現了沒有出示、公布相關政府文件,警察就協助強製轉運的情況。對此,劉大力促請市人大常委會對這些行為依法進行審查。
華東政法大學法學教授童之偉則發文指,官方將民眾強製送往方艙隔離為非法,且無權強行進入民宅消毒。即使依法宣布緊急狀態,病毒毒性不強,應防止過度防疫。

法律學者童之偉認為,對居民使用強製手段送方艙隔離的任何做法都是非法的,應立即停止。(網絡圖片)
曾在上海工作多年的吳律師周一接受自由亞洲電台采訪時表示,上海采取的一係列防疫手法,受到上海民眾和法律界的強烈批評:
“上海封城受到了詬病,童之偉、劉大力從法律層麵提出建議,作為政府應該依法對生命和財產進行保護,所謂疫情清零的行為違反現行法律。他們兩人要求通過法律途徑來處理此問題。人大是最高權力機構,此事應由人大出麵幹預。”
上海防控手法違反中國多條法律
劉大力在公開信中建議,根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政府組織法》第十一條,人大有權撤銷同級人民政府不適當的行政決定和命令,並有權討論決定本行政區的重大事項。另外,《傳染病防疫法》、《突發事件應對法》都沒有賦予地方政府對上述狀況的正常居民采取這樣整體隔離措施的權力。

左圖:上海律師劉大力發文促請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審查新冠密接者全部隔離的防疫措施的合法性。
右圖:劉大力促上海市人大對部分防疫手法展開法律審查。(網絡圖片)
熟悉中國法律的陸先生對本台表示,疫情已發生兩年,當局應有成熟的應對方案,而不應采取非法的防疫措施應對疫情:
“上海的劉大力律師和童之偉教授分別撰文指出防疫政策不合法之處,如果人大不加以製止和糾正,那麽法律的權威何在?依法治國的原則何在?疫情發生至今已超過兩年,已經積累大量經驗,但上海市政府為何沒有緊急預案、成熟的方案應對眼下疫情防控工作。”
童之偉微博被封兩篇公開信被封殺
當天中午,上海市有關部門通知上海市律師協會,不得轉發學者童之偉和劉大力的文章。各律師事務所向律師發短信,市司法局和市律師協會口頭指導,涉及劉大力和童教授的文章,大家不要轉發或者發朋友圈。對此,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門“高度重視”。
陸先生說,當局的反應自然不是解決問題,而是封住提出解決問題方法的人,包括上述兩位律師被封號:
“其實我們已經看到,童之偉教授的微博已經被封殺。童教授和劉大力的文章在網上被刪除,這實際上已經揭示出政府的態度就是你說你的,我幹我的。”
童之偉在題為“對上海新冠防疫兩措施的法律意見”中寫道,對居民使用強製手段強製送方艙隔離的任何做法都是非法的,應立即停止。童之偉在文末表示,這項意見在形成過程中,獲得華東政法大學、複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上海社科院、華南理工大學、武漢大學、湖北大學、北京大學等校共20多位教授表達意見,複旦大學教授桑玉成並提出重要修改意見。該意見中提到,“緊急狀態”是一種法律狀態,必須經有權機關依憲法宣布才出現或存在,“絕對不是任何機構或官員可以隨意認定和信口開河宣告的”。
本台記者就此致電劉大力和童之偉,但兩人的電話都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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