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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美國最新控槍法案 是一場國家級的詐騙!

在過去的這個周末,多家美國主流媒體紛紛宣稱美國的控槍立法工作,正在取得“突破性”進展——在此前這種立法一直難以通過的美國國會參議院裏,“希望控槍”的美國民主黨議員,已經爭取到了多名原本排斥這種立法的共和黨議員對一份控槍法案的原則性支持。

這意味著這一最新控槍法案,將有希望突破反對控槍的其他共和黨議員利用參議院的“冗長辯論”規則對這一立法的阻攔,從而讓美國多數公眾數十年來“翹首以盼”的控槍立法即將成為現實。美國總統拜登也對此表示了“歡迎”。

可是,如果你仔細看了這個控槍法案的內容,就會發現這個法案不僅是一個笑話,更是對美國人赤裸裸的欺詐。

“我們達成了協議”,最近一直在美國國會參議院裏參與斡旋“控槍立法”的民主黨籍參議員克裏斯·墨菲(Chris
Murphy)於北京時間6月12日深夜在他的社交賬號上寫道。

根據他的介紹,一個由10名民主黨參議員和10名共和黨參議員組成的參議院小組,已經就應對美國的槍支暴力問題達成了一個“能挽救美國人生命”的“突破性的協議”,並稱這個協議是過去30年來美國兩黨政客在控槍問題上達成的首個重大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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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詳細介紹了一番這個“會讓人驚訝”的“框架性”協議裏的6條亮點內容,大家可以自己感受一下:

1、給美國各州提供經費,讓各地的執法部門能夠更有效地動用一種被稱作“危險信號法案”的法律機製,暫時沒收被法院視作危險分子的人的武器;

2、投入數十億美元的資金用來加強精神疾病的應對和校園安全的維護;

3、禁止被認定有家庭暴力問題的人購買槍支;

4、聯邦層麵首次禁止槍支走私和代買槍支;

5、對21歲以下買槍的人進行更嚴格的背景調查(包括犯罪背景和精神病記錄),在調查期間暫時不能獲得槍支;

6、進一步明確槍支商家的注冊法律,從而確保所有真正的槍支商家都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對買家進行相應的背景審查。

是的,這些都是一些不痛不癢的“改革”,除了加強了對買槍者的背景調查和限製外,其實並沒有任何實質性的內容。

而且,即便是在背景調查層麵,這個“突破性協議”也並沒有對可以繞開背景調查獲得槍支的途徑進行封堵,反而是將這種封堵剔除在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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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路透社在一篇報道裏就詳細介紹了都有哪些美國公眾真正希望看到的“控槍”法律條文,被剔除在了這個“突破性協議”之外。被剔除在外的內容包括:

1、禁止售賣半自動步槍等更具殺傷性的攻擊性武器以及大容量彈夾。

2、將購買半自動步槍的購買年齡從18歲提升到21歲(注:頗為諷刺的是,美國購買手槍的最低年齡卻是21歲,這便導致了一個相當魔幻的局麵,美國一些地方18歲的年輕人雖然不能買手槍,但能直接買AR15自動步槍。而前不久美國得州小學槍擊案的18歲凶手,就是通過這種扭曲的法律獲得了他的屠殺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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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沒有封堵在網上以及在展會上購槍可以繞開背景調查的法律漏洞,也沒有將背景調查的期限從3天增加到10天。背景調查的期限 =
背景調查等待時間;

4、沒有廢除槍支製造者享有的免於因槍支暴力問題而被起訴的權利。

不知各位看到這裏觀感如何。耿直哥的感覺是,這些被剔除出參議院那個“突破性協議”的控槍法條,反到比協議裏的內容更有些“力度”——盡管這些立法同樣沒有觸及問題的根本。可這些稍微有些力度的條文都被剔除在外了,可想而知被美國主流媒體和墨菲這樣的政客吹噓的“突破性協議”,到底有多弱多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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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可能也是為何,在介紹完了那個“突破性協議”的6條“亮點”後,墨菲又緊跟著給人們打起了“預防針”,發帖稱盡管這個法案無法在終結美國的槍支暴力上做到“盡善盡美”,但能帶來“有意義的進步”,還能“打破30年來的(控槍立法)僵局”,“證明民主黨和共和黨可以在真正挽救生命上共同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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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的這些“漂亮話”掩蓋不了美國在控槍立法上的無能、失敗,以及這種“蜻蜓點水”式的立法對於美國人的愚弄和欺詐。

不少美國人目前也看出了這個被媒體和政客們吹噓的“突破性協議”的詐騙本質。有美國網民就抨擊說,這根本就不是控槍立法或控槍協議,因為這裏麵幾乎就沒有啥與控槍有關的內容,甚至連“協議”都算不上,隻不過是一些共和黨參議員列出的一些他們可能同意為此進行談判的事項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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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美國網民還憤怒地要求人們不要在把這個協議稱為“控槍改革”了,因為那裏麵根本就沒有任何與控槍改革有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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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參議員說他們在槍支安全措施上達成了一攬子協議,但不包括禁止售賣攻擊性武器,不包括禁止21歲以下的群體購買半自動武器,也不包括禁止銷售大容量彈夾,所以我們到底在特麽扯什麽???什麽都沒有”,另一位美國網民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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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在耿直哥看來,這些網民提出的諸如禁止21歲以下的人買半自動步槍的建議,不客氣地說,也是挺扯淡的。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National
Safety
Council)的數據就顯示,美國槍支暴力最為嚴重的年齡群體是18歲到35歲的人群,而不僅僅隻是21歲以下。所以,光對21歲以下的人群入手,是一種連“頭疼醫頭腳疼醫腳”都沒“醫”對地方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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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什麽加強校園安保或是精神病應對,以及被美國的主流媒體、政客當成“重大突破”的“加強購槍者背景調查”
,在耿直哥看來也都是一種“一廂情願”的立法。因為犯罪分子是不會遵守法律的,他們隻會去利用法律的漏洞獲得槍支。精神病問題亦是如此,有些有精神問題的人平時是不會去看病的,家人也不會去注意他們,就像美國得州槍擊案的那個18歲凶手一樣。所以所謂的精神病應對和背景調查,對於這些突然作案的人來說根本就沒有實際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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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美國槍支暴力不斷發生的唯一辦法,就是像其他國家那樣嚴格的限製槍支的出售乃至禁止槍支這種殺傷力極高的暴力武器。因為隻有槍支是一個不變的、固定的存在。而諸如背景調查、更多精神病關注和應對等針對購槍者的措施,雖然很動聽,但這些措施針對的恰恰是最難以捉摸的,變量最大的人,而且還是一大群人,一整個社會的人。

可問題是,槍在美國早已成為了一個不可能被撼動的存在。美國的憲法已經決定了槍支在美國是等同於“人權”的存在。所以,表麵上看在槍支立法上欺詐美國人是美國的政客和媒體,但實際上這場騙局的源頭是美國更深層次的國家製度。這個製度決定了美國人注定要與槍支暴力共存,決定了美國人隻能在人這個不斷變化的變量上想辦法——哪怕這個國家連疫情防控這個最基本的人群管控工作都做不好。

所以,也有一些美國人很認同墨菲的那套控槍的理念:有一丁點的變化,也總比沒有要好吧。

這就是美國人的正能量精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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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些美國人可能忘了,早在2013年的時候,美國國會參議院的一群民主黨和共和黨的政客,也曾在槍支立法上宣布他們達成了“突破性的協議”。當時美國正在經曆2012年發生的康涅狄格州桑迪胡克小學槍擊案的陣痛,那是一起與如今的得州小學屠殺案幾乎如出一轍的恐怖案件,死了20名兒童和6名教職員工。

可到了需要確定具體法條的階段時,那個協議最終死在了參議院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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