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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回到國內,連尊嚴這個字眼也感到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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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時看到,人們對時事做出價值評判時,總是從兩個獨立的方麵來進行:一個方麵是國家或者社會的尊嚴,這像是時事的經線;另一個方麵是個人的尊嚴,這像是時事的緯線。

回到國內,一條緯線就像是沒有,連尊嚴這個字眼也感到陌生了。提到尊嚴這個概念,我首先想到的英文詞“dignity”,然後才想到相應的中文詞。在英文中,這個詞不僅有尊嚴之義,還有體麵、身份的意思。尊嚴不但指人受到尊重,它還是人價值之所在。

從上古到現代,數以億萬計的中國人裏,沒有幾個人有過屬於個人的尊嚴。舉個大點的例子,中國曆史上有過皇上對大臣施廷杖的事,無論是多大的官,一言不和,就可能受到如此當眾羞辱,高官尚且如此,遑論百姓。除了皇上一人,沒有一個人能有尊嚴。

有一件最怪的事是,按照傳統道德,挨皇帝的板子倒是一種光榮,文死諫嘛。說白了就是:無尊嚴就是有尊嚴。此話如有任何古怪之處,罪不在我。到了現代以後,人與人的關係、個人與集體的關係,仍有這種遺風——我們就不必細說那些崢嶸歲月都發生過什麽樣的事情。

到了現在,已經不用見官下跪,也不會在屁股上挨板子,但還是缺少個人的尊嚴。環境就是這樣,公共場所的秩序就是這樣,人對人的態度就是這樣,不容你有任何自尊。

……

作為一個知識分子,我發現自己曾有一種特別的虛偽之處,雖然一句話說不清,但可以舉些例子來說明。假如我看到火車上特別擠,就感慨一聲道:這種事居然可以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土地上!

假如我看到廁所特髒,又長歎一聲:唉!北京市這是怎麽搞的嘛!這其中有點幽默的成份,也有點當真。我的確覺得國家和政府的尊嚴受到了損失,並為此焦慮著。當然,我自己也想要點個人尊嚴,但以個人名義提出就過於直露,不夠體麵──言必稱天下,不以個人麵目出現,是知識分子的尊嚴所在。

當然,現在我把這作為虛偽提出,已經自外於知識分子。但也有種好處,我找到了自己的個人麵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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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尊嚴問題,不必引經據典,我個人就是這麽看。但中國忽視個人尊嚴,卻不是我的新發現。

從大智者到通俗作家,有不少人注意到一個有中國特色的現象:羅素說,中國文化裏隻重家族內的私德,不重社會的公德公益,這一點造成了很要命的景象;費孝通說,中國社會裏有所謂“差序格局”,與己關係近的就關心,關係遠的就不關心或少關心;結果有些事從來就沒人關心。

讀者可能注意到了,所有指出這個現象的人,或則是外國人,或則曾在國外生活過,又回到了國內。

沒有這層關係的中國人,對此渾然不覺。筆者自己曾在外國居住四年,假如沒有這種經曆,恐怕也發不出這種議論──但這一點並不讓我感到開心。環境髒亂的問題,火車擁擠的問題,社會秩序的問題,人們倒是看到了。

但總從總體方麵提出問題,講國家的尊嚴、民族的尊嚴。其實這些事就發生在我們身邊,削我們每個人的麵子──對此能夠渾然無覺,倒是咄咄怪事。

人有無尊嚴,有一個簡單的判據,是看他被當作一個人還是一個東西來對待。這件事有點兩重性,其一是別人把你當做人還是東西,是你尊嚴之所在。其二是你把自己看成人還是東西,也是你的尊嚴所在。

擠火車和上公共廁所時,人隻被當身體來看待。這裏既有其一的成份,也有其二的成份;而且歸根結蒂,和我們的文化傳統有關。

說來也奇怪,中華禮儀之邦,一切尊嚴,都從整體和人與人的關係上定義,就是沒有個人的位置。

一個人不在單位裏、不在家裏,不代表國家、民族,單獨存在時,居然不算一個人,就算是一塊肉。這種算法當然是有問題。

我的算法是:一個人獨處荒島而且誰也不代表,就像魯濱孫那樣,也有尊嚴,可以很好的活著。這就是說,個人是尊嚴的基本單位。知道了這一點,火車上太擠了之後,我就不會再擠進去而且渾然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