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5日晚上,湖南婁底冷水江市,一棟6層高的居民樓樓頂,一名女性渾身赤裸地躺倒在地,嘴吐血泡,呼吸困難。
22時許,有人發現並將她送往醫院搶救,可惜的是,受害者最終搶救無效去世,年僅41歲。
這起案件進展得很快,不到一周,兩名16歲的高中生被抓歸案,並被判為強奸罪,判處無期徒刑。
但這兩名高中生拒不認罪,寧肯拒絕減刑,也要一直喊冤。
多年來,他們的父母四處奔波為孩子洗脫罪名,根本沒人願意相信。
直到十年之後,卻被爆出“真凶”疑似另有其人,這究竟是怎麽回事?
一 女教師深夜遇襲,不治身亡
冷水江製堿廠是個國企大廠,離廠不遠的生活區裏住的都是職工家屬。
同事鄰裏間抬頭不見低頭見,縱有些雞毛蒜皮的矛盾,也沒有痛下殺手的死仇。
但那天,這裏卻出了一樁命案。

受害者劉冰(化名 )是製堿廠職工子弟學校的英語老師,樓裏的鄰居都知道,她素來有晚上上樓頂散步的習慣。
事發當天,她和往常一樣,一個人去了樓頂。
過了一段時間,劉冰的兒子發現她還沒有回來,便打電話詢問,可他連打了三個電話,始終沒人接聽。
兒子有些擔心,趕緊拉著表妹一起去天台找,當走到樓頂兩個水塔中間時,他聽到了喘息聲。
因為天太黑,他心裏害怕,就衝下樓回家找長輩求助。
等他再次拿著手電找到天台時,眼前的一幕讓他心驚膽寒:
母親躺在水塔的角落,口鼻出血,呼吸艱難,上半身是赤裸著的,內衣被丟在一旁,上麵還沾著血跡。
他趕緊打電話給父親,一起將母親送去醫院。
等到了醫院,劉冰的呼吸已經非常弱了,低於每分鍾10次,急診的外科醫生拚盡全力,依然沒能將劉冰救回。
根據屍體檢驗鑒定書顯示:
“死者生前被他人持鈍器及拳頭致傷頭、麵部,造成頭皮廣泛性淤血,蛛網膜下廣泛性出血,鈍性外力致傷頸項部、手堵嘴壓迫呼吸道、造成窒息,導致呼吸、循環衰竭死亡。”
劉冰向來不愛與外界交往,性格溫和,和旁人少有爭吵,到底是誰會對她下狠手?
二 嫌疑人竟是兩高中生
案發當晚,警方連夜展開偵查,他們最先懷疑的對象是劉冰的丈夫,但一個舉報電話讓他們改變了偵察方向。
有居民舉報稱,當晚他曾看到兩個年輕人在14棟的樓梯往上走。
也有另一位居民提供了證言,稱在博大醫院附近看到這兩個年輕人,而博大醫院距離事發的11棟樓隻有數十米。
這兩位年輕人就是劉滸和謝偉,當時正在讀高二,他們曾是劉冰教過的學生。

8月27日晚上,也就是事發兩天後,劉滸和謝偉被警方帶走。
經過兩天三夜的突審,他們如實交代並承認了犯罪事實,在判決書上是這樣顯示的:
2009年8月25日晚,劉滸和謝偉在觀看淫穢視頻後產生性衝動,他們知道劉冰孤身一人在樓頂散步,遂去了11棟樓頂合謀強奸劉冰。
謝偉趁劉冰背對他時用木棒攻擊了她的後腦勺,劉滸隨即衝上去將劉冰的眼鏡打碎。
劉冰被踢倒在地後,兩人將她抬到水塔一旁。劉滸先強奸了劉冰,謝偉後強奸。
幾分鍾後,謝偉聽到好像有人上樓,兩人便離開案發現場。逃跑時,劉滸還在劉冰的腿部、腹部踩了幾腳。

犯罪行為之惡劣,犯罪動機之卑鄙,連周圍群眾都憤恨難忍。
當初,警方帶著他們去指認現場時,堿廠很多人都喊著要打死這兩個孩子。
但是在二審開庭時,劉滸和謝偉卻當庭翻供,稱自己是被”刑訊逼供”,實際上根本沒有犯罪。
他們這是為了脫罪而當庭撒謊,還是真相另有隱情?
三 被判處無期後,他們拒絕減刑
二審的時候,為避免出現冤假錯案,主審人傾向於撤銷一審原判,發回重審。
但最終,法院並未采納他們說的“刑訊逼供”的說法,判了兩人無期徒刑。
到了監獄之中,劉滸和謝偉一再申訴,盡管服刑期間表現良好可以獲得減刑,但是兩人都拒絕寫悔罪書,並堅決地說:“要麽死在監獄,要麽清清白白出去”。
兩人的父母也在外奔走申訴,他們認為,法院的判決主要是“以口供為主,缺乏人證物證的支撐,甚至不排除存在刑訊逼供。”

據《南方周末》報道,剛開始謝偉的父親謝國東也不相信兒子是清白的,他想著兒子不是承認了嗎,但是謝偉卻哭著告訴父親,”爸爸,他們打得我實在受不了了。”
謝偉的父母和劉滸的母親也在不久後因涉嫌包庇罪被刑拘,他們都在口供上承認了包庇兒子,但都說是遭到了刑訊逼供。
劉滸母親因為不肯寫悔過書坐了4年牢,謝偉父親謝國東被判刑3年、緩刑3年,劉滸母親被取保候審。
但2010年的時候,謝母去檢察院喊冤時,因為包庇罪和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起訴,便離家出走,被警方列為網上在逃人員。
據《鳳凰WEEKLY》報道,”2010年9月出獄之後,謝國東隻能做零活維持家用,因為在刑訊逼供時左腿受傷,很多人不願意請他做事,還要照顧上小學的二兒子,謝家成了貧困戶,需要政府的救濟。”

謝偉的母親為了給兒子申訴,隻能走路或者搭車去北京上訪,有時沒錢了就給人家做保姆,或是撿垃圾為生,在外漂泊了7年。
直到2019年,謝母想坐火車去婁底監獄看看兒子,剛到冷水江火車站就被帶去了看守所,並因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被立案調查。
而劉滸父親精神變得不正常,賺的錢隻夠自己花,劉滸母親一個人去了廣州打工,整整6年沒有回家,每隔三個月去北京上訪一次。
原本幸福美滿的兩個家庭從此墜入無盡的黑暗中,支撐他們活下去的,是替兒子奔走申冤的願望。
四 案件疑點重重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的老師葉竹盛起初也認為這起案件沒問題,但他將這起案件放在課堂上讓學生探討時,竟有18名學生覺得這起案件存在瑕疵。
葉竹盛老師便帶著律師團隊進行了一番仔細調查,他們發現這起案件幾大疑點,經不起反複推敲。
首先,事發的樓棟是11棟,而所有證言都隻能證明他們去了斜對麵的14棟,沒有人證、物證能證明他們走進了11棟。
對此,警方的回應是說他們確實到了那屋頂上。
其次,作為作案工具被提交法庭的木棒上,並沒有檢測出毛發、血跡和指紋,卻被當作物證送上了法庭。
警方的理由是該作案工具由於被雨水浸泡失去了證據。

第三,根據判決書的描述,凶手作案時間在當晚8到9點之間。
而根據搜狐新聞《後窗》電子雜誌的描述,謝、劉二人在這一時間段沒有出現在案發現場的時間依據:
謝偉口述自己當晚8點左右在家吃完飯,劉滸去到他家,8點20分左右出門散步,樓下8點20分左右收工回家鄰居能作證。
謝、劉二人散步經過了一個診所,並跟在診所打針的謝國東打了個招呼。
離開診所後,他們經過菜市場走到門球場,謝偉突然感覺肚子不適,但是找不到廁所,劉滸提議去14棟的樓頂方便,在上樓的時候他們遇到了後來舉報他們的居民。
大概8點40分的時候,他們下樓回家,經過菜市場的時候謝偉接到父親的電話,讓他去診所接弟弟回家,於是他去了診所,當時是晚上8點56分,謝國東正在做皮試。
關於謝偉去診所的事情,診所醫生可以作證。
警方則認為兩人的父母存在包庇兒子的行為,因為他們將謝劉二人當天的行蹤記得很清楚,這一點很可疑。

第四,也是很關鍵的一點,劉冰的屍檢報告沒有顯示出被強奸的跡象,身上也沒發現精斑和指紋,在劉冰內衣上血跡檢測結果顯示,沒有檢出謝、劉二人的DNA,血跡是劉冰和另一男子共同所留。
但警方認為,劉冰的內衣混合了很多工作人員的汗液和皮屑等DNA成分,可能被汙染了。

也有兩名居民反映,在案發當晚9點多,她們在11棟樓下碰到一個陌生男子,男子抽著煙背對著她們。
這至關重要的“另一男子”又是誰,為什麽不將他緝拿歸案?
五 案件新轉機
這個疑問,直到10年之後才得到回複。
2019年,坊間流傳的“真凶”張某被警方從廣州抓回,他就是血跡來源的”另一男子”。
張某是冷水江市人,1990年出生,案發時年僅19歲。
在鄰居和張某母親的嘴裏得知,張某在村裏一向是個乖孩子,熱愛學習,獎狀貼滿整麵牆壁。
但是成年以後的張某卻像換了一個人,2011年,張某因盜竊罪被判刑7個月;2013年,他因持刀搶劫580元被判刑4年10個月。
對於“奸殺教師案真凶”的說法,張某的母親說,自己不相信兒子在見到血泊裏的中年婦女還能有性衝動,他應該是去上前施救的。

張某的家
但冷水江市公安局負責人明確表示張某與該案有關,卻是以“猥褻或侮辱屍體罪”被起訴,同時他也否認了謝偉和劉滸無罪論。
他說,“一個案件是公安、檢察、法院的行家,一層一層過的(把關),(媒體)隔行如隔山,不要輕易下結論。”
2020年1月18日,湖南省高院發布通告稱對謝、劉二人的強奸案進行申訴複查。

但申訴複查並不意味著冤案平反,隻是對過往存在的疑點進行審核,案件能否再審仍要看複查的結果。
現在兩年過去了,關於這起案件的後續並未看到權威媒體的報道,在湖南省高院的官網上也沒搜索到相關案件,不知結果究竟如何。
但他們的父母依然在為兒子申冤。
無論如何,真相永不會沉默,為善的終有善報,作惡的自有懲罰。
希望每一次法律之錘敲響時,公平與正義總能如約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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