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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智淵案 陸學者:陸開始對台行使法律管轄權

大陸央視昨報導,日前被指控涉嫌「分裂國家犯罪、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台灣人楊智淵已變更刑事強制措施,由拘傳轉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並於八月五日已通知其家屬。大陸專家則稱,楊智淵案是中國大陸追究「台獨」分子法律責任的第一起案子,標誌著中國大陸開始對台行使法律管轄權。

廈門大學台灣研究中心副主任唐永紅在「今日頭條」上撰文稱,楊智淵案是中國大陸追究台獨分子法律責任的第一起案子。可以預期,楊智淵案乃第一案,但絕非最後一案。

唐永紅強調,大陸國家安全機關堅決運用「反分裂國家法」、「國家安全法」等法律武器,對台獨分裂勢力抗拒統一、謀求獨立、破壞和平、遏制發展的行徑,依法嚴懲不貸。

美國眾議長裴洛西訪台後,大陸溫州國安局對楊智淵實施「刑事拘傳」審查。八月四日,大陸溫州國家安全局對楊智淵變更刑事強制措施,由拘傳轉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大陸央視披露楊智淵的「涉案情節」稱,楊智淵長期受台獨思想毒害,二○○八年楊在「野草莓學運」中表現活躍,被台灣民進黨選中重點培植,任命為民進黨台中市黨部青年會會長。二○一一年,楊參與組建「台灣民族黨」,推動「公投建國」。二○一九年,楊出任該黨副主席代理主席黨務後,高調推行急獨路線。同年,楊應陳水扁邀請,代表「一邊一國行動黨」參選新北市永和區立法委員,並在選舉中宣揚「謀獨拒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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