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或夫妻獨處時,情不自禁親熱一下,就要讓人公審?有任職大廈保安員的網民,在facebook群組公開荃灣某私人屋苑的升降電梯監視器截圖,指2名男女住客常於電梯內親吻,直斥是「狗男女」,又指2人行為令他「看到想嘔」。這則公審帖文隨即惹來關注,不少網民炮轟發文者行為缺德,直指他侵犯住客私隱,甚至有違法之嫌。相關公審帖文其後遭到刪除,惟已被網民截圖記錄。
事發上周六(3日),1名疑任職大廈保安員的網民於facebook社團發文,貼出2張升降電梯監視器截圖,左下角清楚顯示為某座「1號電梯」,帖文則公開了該私人屋的名稱,指有1對男女住戶,「時時都是電梯裏面吻你吻我,我是不想看、想嘔」。樓直斥涉事住客為「狗男女」,指對方不時就大堂的環境問題投訴,「天天出來一時說大堂髒,一時說地上好濕」,揶揄對方「好似當自己住在對面海的豪宅,看到他們想嘔」。
帖文一出即引來網民關注及廣傳,不少人直斥樓主行為已屬侵犯私隱,不但違反職業操守,更有違法之嫌,「釘得牌,真是以為保安公司發工資給他?原來住戶私隱可以俾個保安仔放上網,如果是銀行大客叫銀行點交代?今次死硬啦你」、「讓那客人知道報警,那麼就真是好大件事」、「post也算還要說了地點,而且又是真身帳號,即是申請被人控告」、「幾廿歲人,做返自己本份都唔識,真是唔知可以講啲乜」。
《香港01》記者曾致電相關屋苑的物業管理公司了解,但未有人接聽。
根據香港法例第486章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如任何人在未獲資料當事人的相關同意下,披露該當事人的個人資料,而其意圖是導致該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任何指明傷害,或披露者罔顧是否會導致該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任何指明傷害,披露者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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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
華客新聞 | 真實新聞與歷史:情侶電梯內擁吻 保全「看到想吐」截畫面公審:狗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