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因名叫「招弟」而感到自卑的女孩芃芃,在歷經嚴格的改名流程后,終於在她20歲的夏天改掉了名字。像芃芃一樣叫「招弟」「招娣」的女孩,僅某一個省份就超萬人。
澎湃新聞《當「招弟」決定改名》報道刊發后,更多「招弟」講述了她們的改名經歷。
迎娣改名「於歌」。
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民法典,對於姓名更改的規定有所變動,成為不少「招弟」們改名的契機。
但有法學教授向澎湃新聞指出,嚴格來說,《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並不能直接作為姓名登記的法律規範基礎,因為民法典是民事規範,不是行政規範,而姓名登記具體是行政登記行為,它最直接的規範基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遺憾的是,這個1958年制定的條例對於姓名登記事項規定得比較簡單,諸如人姓名的選取、姓名變更的條件及次數等問題一概付之闕如。」他說。
因此,「招弟」這類名字在改名申請中,因沒有統一標準,大部分地區傾向於嚴格對待,且處理方式不盡相同。「招弟」想改名,在一些地方依然困難重重。
歧視:從學校到社會
出生於1999年的安徽女孩小唯(原名某男)也曾因名字受到過欺凌。小時候她因這個名字被班裡的男孩子欺負、辱罵和孤立。後來工作了,同事領導甚至顧客也會嘻嘻哈哈地解讀其名字的含義。
在經濟獨立前,「招弟」們需要應對來自同學、老師和親人們的壓力,不少人甚至是在旁人的嘲笑中才明白了自己名字的含義。
天津「00后」女孩於歌原名「迎娣」,早在小學三年級時,村裡人看見她就會問一句:「你沒有弟弟嗎?」她才知道這個名字的意思。等到六年級,開始有同學、朋友給她起外號,調侃她沒有招到弟弟,就叫她「迎妹」。
初中時,電視劇《娘道》播出,劇中有三個角色分別叫盼娣、招娣和念娣,於歌因此又遭受了一番嘲笑,但當時她依舊覺得「迎娣」是個特殊的名字,沒想過去改。
於歌曾問過爸爸起名的緣由。爸爸解釋,這是奶奶給她起的,他還偷偷地加了個女字旁。她出生時爸爸才21歲,沒有能力當家,只能聽奶奶的。同年,於歌姑姑生下了一個男孩,也是奶奶起的名字,叫「天賜」。
在於歌印象中,家族中其他人包括爸爸、媽媽和爺爺都沒有重男輕女的傾向,也很愛她,但奶奶比較偏心,會在弟弟去做客時特別準備很多好吃的。
名字帶來的「不好的印象」從學校一直延續到社會。
今年10月中旬,於歌在網上發布了自己的求職簡歷,希望尋求修改建議,但她發現,不少網友第一眼看見的並不是簡歷中的內容,而是她的名字「迎娣」,並提醒這會讓她在找工作時佔劣勢。
社交軟體上,有網友勸說於歌改名。
畢業后她共面試了三份工作,其中兩次面試都感受到了或多或少的歧視。一個面試官問她,能否去杭州出差三到六個月,她表示可能不行,對方便稱:「為什麼?是因為你家庭的原因嗎?」於歌被問蒙了,表示不是因為家庭,對方追問道,「那是因為你有弟妹要照顧嗎?」
「HR的問法讓我感覺我好像在為家庭而活,要給家裡顧前顧后,問得我很不自在。」她說。
此後,她又面試了一份房地產相關的崗位,面試官問到了於歌家庭情況、父母工作等各種細節。結束之後又補充了一句:「你是很缺錢嗎?」於歌無奈:「我不缺錢,那我為啥要上班呢?」但她也清楚,自己的名字確實給人一種家庭條件不太好、很「封建」的印象。最後,於歌沒有選擇這份工作。
於歌第一次有了改名的念頭。她意識到頂著這個名字在職場上,也會有人會因為刻板印象質疑她的工作能力。
原名「某男」的安徽女孩小唯(化名)也曾遭受過來自同學的語言暴力。從小班裡就有男孩欺負、辱罵她,不許小朋友跟她一起玩。初中時,有個男孩子每次看見她都斜眼瞅人,嘴裡罵罵咧咧。
「有一次我實在受不了,去找班主任(反映情況),班主任說了那個男孩一通,從那之後男孩就不再拿我名字說事,但是對我的態度也沒有轉好。」小唯說,她不明白自己究竟做錯什麼,要被這樣對待。
上班后,她發現,同事領導甚至顧客會嘻嘻哈哈地解讀她名字的寓意,對方會說,你家想要男孩唄,那你有弟弟嗎?
「既然明眼人一下就能看出來的事情,為什麼非要跑過來專門問一遍呢?」小唯說。
她問過父母為何給她起這個名字,得到的回答是:這個名字很好,是翻字典翻的,特意取的名字,還反問她,「你不覺得很好聽嗎?」
小唯回答,發音沒有問題,但為什麼一定要帶個男字,真的很難看。父母仍是嘻嘻哈哈地回應:「你去改啊,改名字非常麻煩。」
「我在想,既然他們知道麻煩,為什麼要這麼不負責任地選擇這個名字呢?沒有想過孩子成長過程中會有多大的陰影嗎?就因為自己的私心、所謂的願望?」
小唯說。
每每此時,小唯總是感覺人的悲歡總是不相通的。「夜裡想到自己的原生家庭,再想到這個名字,只覺得(它)是個污點,自己的整個人生就如同這個名字一樣,只是一個願望,你不是你。」
改名:「四天改完」和「被拒兩次」
這種「不相通的悲歡」不僅僅體現在「招弟」們改名前的生活和工作中。
在改名時,有些女孩發現,她們與戶籍民警在名字的理解上存在分歧,這種認知差異直接影響著能否順利申請改名。
於歌改名相對輕鬆而順利。
決定改名后,她想了一宿,第二天便給當地派出所打電話諮詢,簡單陳述了改名原因系「影響工作」,接線人員表示改名需要戶口本、身份證兩樣材料。
當天,於歌便帶著相關材料前往派出所,又在派出所填寫了申請書和無犯罪記錄證明保證書。
於歌的戶口登記申請書。
在《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申請書》中,於歌寫道,我是迎娣……在日常生活中,現用名字有歧義,經常被人取笑,在工作上造成了很大的困擾,導致給本人造成了不可磨滅的心理傷害,特誠懇向貴所申請將現用名「迎娣」更改為「於歌」。
辦理當天,接待於歌的一位女民警對她說,看過有叫「招娣」「盼娣」的,還真沒見過叫「迎娣」的,她能理解為什麼於歌想改名。
於歌說,一般情況下個人改名需求是3—7天內給予審核辦理,但民警給她加急了。「不久后民警姐姐就打來電話告訴我,她一直追著所長給我辦理,戶口本上的名字已經修改,之前的戶口本名字頁作廢。」
改名一共花費20元 (身份證換領的費用),整個流程用時4天,再過10天,於歌便可拿到一張嶄新的身份證。
小唯也是在今年動了改名的念頭。八月的一個晚上,她在瀏覽網站時刷到了網友成功改名的帖子,並附上了詳細的流程和詳細的材料,讓她「突然有了方向」,當時連新名字都還沒想好就下了改名的決心。
之後,她向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民警了解了改名字需要的材料,但由於工作忙碌暫時耽擱了一陣子。
等到九月份,她趁著休息時間回了一趟老家申請改名。「從申請到辦理只用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辦理更名手續過程很順利,除了早起坐車真的很累,我一整天都在倒車,回來上班也累極了。」她說。
小唯說,改名確實花了些時間,跑了幾個單位,但她一點也不覺得麻煩。現在,她看到新名字的實名認證都有些恍惚,有種自己終於變成真正的自己的感覺,特別是每次去做核酸、出示健康碼時,顯示的再也不是「某男」——那個曾讓她難受自卑到想藏起來的名字。
受到較多限制的是芃芃。她提到,辦理改名的流程其實並不長,但要說服民警很難。民警曾告訴她,改名理由不行,名字里沒有侮辱性辭彙,叫這個名字的多了,這是一個很正常的名字。
「我的戶籍所在地是河南一個小縣城。」芃芃說,她被要求提交了父母的結婚證等各式各樣的材料,在她看來這些都不是必要的,覺得是戶籍民警想讓她知難而退。
在學法律的學長的陪同下,芃芃列印了相關法律條文,先發給所長一份,又發給戶籍民警一份。「這個過程一直在磨,但是沒關係,我提前已經做好心理準備。」終於,她在20歲的夏天改掉了「招弟」這個名字。
在網上,不少市民反映多次申請改名被拒。在廣東某地政府官網的互動版塊上,名為「群娣」的女子留言中訴說,她在當地派出所提交改名申請,2020年到2021年先後提交兩次都被不同理由駁回。
據北青網2020年12月報道,有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稱,其性別女,名勝男,諧音「生男」,因為名字從小遭受到同齡人嘲笑,上學期間曾因名字遭受校園欺凌,在社會上參加工作常被混淆性別,遭受外界言語暴力及心理壓力,故申請改名。
阜陽市政府當時回復表示,根據阜陽市戶政管理工作規範相關規定,有五種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變更姓名,但該女子姓名不在變更範圍內,故不予變更。
另據九派新聞報道,2022年,有浙江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表示自己申請改名被拒兩次。其名字里有「勝男」二字。7月8日,嘉善縣公安局回應:改名申請要符合《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中的成年人改名條件,再提交與理由對應的充分的證明材料。「您的名字未違背公序良俗,提交的改名理由不充分,故審批不予通過。」
難題:相關行政法規沒跟上民法典變化
為何受同種類型名字困擾的「招弟」「迎娣」和「群娣」們,改名的流程卻寬嚴不一?
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對於姓名權有如下規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說,只要不違背公序良俗,自然人有權依法改名。
但撰寫過《公法上的姓名權》等作品的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劉練軍告訴澎湃新聞,嚴格來說,民法典前述規定並不能作為姓名登記直接的法律規範基礎,因為民法典是民事規範,不是行政規範,而姓名登記具體是行政登記行為,它最直接的規範基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上海市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丁金坤也告訴澎湃新聞,姓名權是當事人的民事權利,但也要遵循當事人戶籍地管理的法律法規,改名須有正當理由,不是想改就改,而對於改名的具體操作,是地方性規定,又各有不同。
公安部《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規定,「年滿18周歲的人,要變更現用姓名時,應適當加以控制,沒有充分理由,不應輕易給予更改。有充分理由的,也應經派出所所長或鄉長批准,才可以給予更改。不好決定的,應報上一級戶口管理機關批准。」
因此,各地針對姓名修改傾向嚴格對待。比如,安徽省戶政管理規定,成年人變更姓名需要滿足「姓名或姓名的諧音違背公序良俗的」或「名字中含有冷僻字」。
在江西等地,成年人變更姓名需要滿足「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證名字錯誤的」「身份證名字或名字的諧音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別混淆、他人誤解或傷及本人感情的」「身份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或者公安機關認定確需變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等7種情形中的一種。
在上海,「在同一學校或者工作單位內姓名完全相同的」「名字的諧音易造成本人受歧視或者傷及本人感情的」等情形也列入常住戶口居民變更名字的情況。
在前述各省份關於改名的規定中,「招弟」們常常不符合「冷僻字」「完全同名」的要求,更多的人只能從「違反公序良俗」的角度申請改名。但各地對於什麼樣的名字違反公序良俗,並沒有明確界定,比如芃芃認為自己的原名「招弟」違反公序良俗,但戶籍民警卻覺得這個名字很常見,沒什麼問題。
在劉練軍看來,「招弟」「招娣」這些名字背後的含義實際上是把當事人作為「招來弟弟」這種心愿的工具,在某種程度上是對女性(女兒)的物化,是一定要生個兒子以繼承家族香火這種「封建糟粕」在姓名上的反映。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生男生女都一樣,男女平等,所以,他認為,「招娣」「招弟」這種名字當然違反公序良俗。
丁金坤認為,對於
「公序良俗」的解釋要具體化、類型化,解釋起來要符合社會常識,也要總結各地改名中出現的問題,「(走)一步,有一步的進步」。
針對姓名登記、變更中遇到的具體問題,曾有專家呼籲立法。
民主與法制時報2020年的報道《觀察|民法典實施,能否讓成年人改名不再是難事?》中,退休前曾是一名戶籍民警的姓名學專家關璽華表示,我國缺少一部能統一適用規範的姓名法。他呼籲,在借鑒國外已有經驗的基礎上,研究姓名立法工作,儘快出台姓名法。
劉練軍在《東南法學》上發表的《姓名登記條例學者建議稿及理由》一文中也提到,現行戶口登記條例相關規定相當簡陋,給姓名登記實務造成了立法匱乏的困境。
他認為,有正當理由就可以申請姓名變更登記,然而,何謂「正當理由」,這個確實難以定義,完全列舉亦不可能。總體上,對於「正當理由」在實踐操作過程中應作一定程度上的擴大解釋。對變更姓名持寬容立場乃是個性化時代的基本要求。姓名登記機關應當允許基於個人價值觀念、情感、偏好等主觀化的私性原因變更姓名。
劉練軍在文章中提到,如果因重名、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等才能改名,而不允許基於情感等主觀原因申請變更姓名,那幾乎等於剝奪了個人變更姓名的權利,此舉無疑不利於人格自由發展……對於公民申請姓名變更,作為登記部門的各地公安機關應當儘可能地予以理解和尊重。
11月2日,於歌收到了改名后的新身份證。
於歌說,新的名字取用了父母的姓,後面加了一個「歌」字,整個名字諧音「章魚哥」,是動畫片《海綿寶寶》中的角色。她覺得這個名字挺可愛,她也想成為章魚哥那樣的人——有一份固定的工作,有自己的小愛好,身邊朋友很多,熱熱鬧鬧,愛他的人也很多。
改名之後,有人在她曾發布的改名消息下說:願你在「於浩歌狂熱之際中寒」破而後立,也願你有「負者歌於途」的肆意洒脫,於風霜刀劍中且歌且行吧。你好,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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