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上訴法庭裁定,前總統特朗普拒絕回應州總檢察長的傳票,因此需要麵對藐視法庭的懲罰,必須支付11萬元罰金。檢方在案中懷疑特朗普及其家族企業財務違法,因此索取資料協助調查,但特朗普陣營指責檢方政治打壓。
綜合《紐約郵報》及英國《每日郵報》報道,紐約州上訴庭法官14日一致裁定,原訟庭法官指責特朗普“基於偏見立場”,違反法院傳票的決定正確,因此特朗普需要繳納罰款。消息傳出後,州檢察總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迅速發表聲明,批評特朗普長期拖延、阻撓調查,這次仲裁證明對方不能淩駕法律,上訴庭發出明確信息,“濫用法律製度將麵對後果”,而且檢方不會向壓力屈服,將繼續“追求正義”。
曼哈頓最高法院去年4月裁定,特朗普未能向詹樂霞的辦公室提供商業紀錄,配合當局調查,等於故意抗拒法院的合法命令,因此藐視法庭罪名成立,需要每天罰款1萬元,直到履行責任交出文件為止。命令隨後於同年5月解除,當時特朗普已經麵對11萬罰款,他繳納金額後對藐視法庭的仲裁提出上訴。
紐約州府懷疑,特朗普家族多年來違法經營,申請銀行貸款、購買保險時虛抬公司資產,但報稅時卻壓低資產值,因此構成財務違規,檢方發起民事調查後,從2020年開始一直與特朗普陣營糾纏,特朗普則指詹樂霞懷有政治目的借故打壓。
根據紐約州府提出的訴訟,特朗普家族企業曆年來非法牟利2.5億元,因此特朗普本人以及其3名成年子女,都不能再擔任涉案公司的管理層人員。分析也預料,指控將嚴重影響特朗普家族在紐約經商,日後將難以貸款或獲取保險等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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