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周世虹提案建議取消對罪犯子女考公的限製,引起很大關注,其中網上的反對聲音相當多,在最早報道提案的社交賬號下,點讚排第一的留言是:“那些進去的官員最喜歡這個放開。”點讚第二多的留言是:“如果說一個法官的父母是貪汙犯,一個警察的父母是殺人犯,我們還能期待他公正執法嗎?”

▲全國政協委員周世虹表示,一人犯罪受到刑事處罰,就影響其子女、親屬參軍、考公、進入重要崗位的規定,應予以徹底摒棄,否則會對受影響人員極不公平。沒有任何科學證據證明被告人犯罪,其子女、被扶養人、受其影響的人等就一定會有犯罪傾向、犯罪意圖或者犯罪行為。圖片來源:人民政協網
就像澎湃的一篇評論所寫,“一人犯罪,影響三代”是個彈性很大的規則和潛規則,不同公職崗位政審的寬嚴度差別很大,軍隊和警察的標準就高於一般公務員。另一方麵,“罪責自負”是現代法治的重要基石之一,“恩蔭”“世襲”不是社會主義社會的就業公平,“株連”也不是。老胡相信絕大多數網友也不會支持“株連”成為我們社會就業限製的一個原則,但是大家對官員貪腐恨之入骨,而且誤以為周世虹委員的建議對貪腐官員的子女最為有利,擠占的是普通老百姓、尤其是寒門子弟的就業機會,因此反對這一提案一開始就成了互聯網上的基本調子。
老胡想說的是,公平公正至關重要,隻要是按照公平公正原則設立的規定,一定是對普通老百姓更加有利的。入刑的罪犯中當然不乏貪腐官員,但那些貪官在全國每年被判刑罪犯中所占的比例肯定是很小的,絕大多數刑事犯罪人員都不是官員。就說殺人案,一個地級市的公安告訴我,他們城市去年一共發生了15起命案,死亡18人,這15起命案的原因分別是鄰裏糾紛、夫妻一方出軌、基層經濟糾紛等,而且很多屬於激情殺人,這15起命案沒有一起與“官員貪腐”有關,加害者都是基層人員。

公平就是對老百姓利益的保護,可以肯定的是,有考公意願的年輕人當中,遇到父母和直係親屬有犯罪記錄因而受限的普通人家孩子,肯定要比遇到同一限製的貪腐官員子女要多得多,進一步放寬政審原則隻會對平民人家的子女就業更加有利,隻要有限製規則,這當中存在寬嚴的彈性,平民子女突破這些限製的困難肯定更大。
建立各種公平原則就是要突破特權的,大家要防止下麵所說的情況發生:一項推動公平的改革建議提出來,鑒於它的一定專業性很多人一時沒搞明白,這時有人就朝著它有利於有權有錢有勢者的方向進行第一落點解讀,於是大家人雲亦雲,一哄跟上。關於此文所說提案,發生的就是這種情況。

▲資料圖:2023年國考北京一考點外,考生正在排隊進入考場。
請大家注意,現在全世界社會治理的大方向都是去特權化,“罪責自負”這是全球越來越流行的法治原則。我們社會裏的問題是這個原則推行得還不夠徹底,而不是它做過了頭,應當保留“一人犯罪,影響三代”,用它來解決互聯網上一時間吵得最熱的問題,不是這樣的。
當然,我不看好周世虹委員的提案能被完整接納,但希望政審在一些非關鍵崗位的推行能夠放鬆些。老胡是從改革開放前“唯出身論”的時代走過來的,高考基本突破了它,那是偉大的進步,希望考公朝著進一步的公平目標延續應有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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