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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托馬斯再傳醜聞 隱瞞賣屋予共和黨金主

GOP megadonor Harlan Crow bought property
from
#ClarenceThomas. The Justice didn’t disclose the deal.

The transaction is the first known instance of money flowing from
Crow to the Supreme Court justice#ClarenceThomasResign
bc
#clarencethomasiscorrupt

Source ProPublica pic.twitter.com/Aex2jCWOIJ

— Anonymous Operations (@AnonOpsUnited)
April 13, 2023

最高法院大法官托馬斯(Clarence
Thomas)傳出新的醜聞,媒體披露他2014年把家族擁有的3間物業售予共和黨金主兼德州億萬富豪克勞(Harlan
Crow),涉及款項超過13.3萬元。托馬斯非但沒有申報,而且其中1間物業出售後,繼續由其母居住,令人質疑交易是否牽涉利益輸送。

綜合CNN、《國會山報》及《ProPublica》報道,托馬斯在2014年,一口氣將喬治亞州薩凡納(Savannah)3處物業售予克勞,道德法律專家表示,單是沒有申報交易這點,托馬斯可能已違法。尤其令人好奇的是,其中1棟房屋出售後仍由托馬斯母親居住,而且交易完成後,承包商為房子新建車庫、圍欄和大門,也維修固定屋頂,工程費用大約數萬元,這棟房子每年1500元物業稅,原本由托馬斯夫婦支付,但產權易手後改由克勞名下的公司承擔。

率先報道此事的《ProPublica》批評,這次是首次有實例證明共和黨金主將款項流向最高法院大法官。

克勞發表回應聲明解釋,當時根據物業麵積、房屋質量、市場價格等因素決定交易,他收購托馬斯家族住宅,是計劃“有朝一日興建公眾博物館”,向大眾講述托馬斯的故事,而紀錄發現,除了托馬斯母親居住的房屋外,另外2處物業已轉售。

前任政府道德律師坎特(Virginia
Canter)表示,托馬斯理應申請相關交易,何況之前已有報道披露克勞多年來資助托馬斯夫婦旅遊,難免令人質疑這次房產交易是否“放錢進他們的口袋”。聯邦法例規定,包括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內的公職人員,但凡房產交易超過1000元就必須申報。

《ProPublica》上周披露克勞與托馬斯的旅遊紀錄後,當時已引起外界嘩然。雖然托馬斯堅稱,有人建議他無需披露信息,但仍有民主黨議員表示,國會應調查此事,部分聯邦法官也表示需要追究。